私搭亂建又欠費 杭天琪陷入物業糾紛
文章來源: 北京娛樂信報 於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前天,本報熱線接到王府花園寶地嘉物業公司的電話稱杭天琪在該小區內私搭亂建,影響了周圍鄰居。寶地嘉物業又透露這裏的許多明星業主都大量拖欠物業費,而且他們已將另一位物業費拖欠者朱曉琳告上了法庭。不過據這裏的許多明星業主反映是王府花園的物業服務太差才使他們拖欠物業費。以下是記者就此糾紛采訪到的各方說法。
杭天琪前夫搭建的“二層” 別墅原貌 物業:鴿子籠蓋成二層樓 據物業公司負責人高先生說,
一周前,杭天琪的前夫張澤民和我們說要在自己的別墅內搭建鴿子籠。按照規定,如業主想在自己的別墅內搭建平台、小樓等建築物,必須要向物業工程部提出申請,然後經工程部和鄰居同意才能搭建。所以當時我們就讓他搭了,但實際上他搭起來的不是鴿子籠,而是一個有二層平台的建築,因為他所搭建的位置和高度,可以把鄰居的臥室看得一目了然,影響了人家的隱私權和房屋采光,所以鄰居就直接投訴到了昌平區國土資源局小區辦,小區辦就給我們物業打電話,說這是王府花園的內部問題,讓我們自行協調。我們知道這個投訴後,立刻與張澤民聯絡,但是他根本就不聽我們的,而且張口就罵人。不過按理說,這兩年杭天琪的這個房子都是她前夫張澤民在住,所以我們本應投訴張澤民,但由於業主的名字寫的還是杭天琪,那我們就仍然要找產權人杭天琪了。
杭天琪前夫:就打電話讓我交罰款
前不久我一層玻璃房的頂棚壞了,所以我就找了比較堅固的建築材料來加固,我想,既然要做個好頂棚,那不妨在上麵弄個葡萄架,做個小花房,所以我就在玻璃房的頂棚上加了幾根鐵杆,讓葡萄藤順著爬。根本就不是什麽二層平台建築。而且他們基本就沒有和我當麵談過這個問題,都是用電話,一打電話就是讓我交罰款。
杭天琪:那房子已經不是我的了
既然物業公司窮追猛打這間房子的業主,盡管房間裏住著的主人已經變了,但是記者還是撥通了“事主”杭天琪的電話。“物業公司愛收物業費就收吧,不過這事跟我也沒有關係,反正房子已經不是我的了。”電話那邊,杭天琪對記者說。據杭天琪介紹,她和前夫離婚之後,她在王府花園和亞運村附近的兩處房產都留給了她的前夫。由於離婚後,他們沒有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因此戶主的名字依然是“杭天琪”。為什麽沒有辦理過戶後續,杭天琪的解釋是:“沒有時間。”
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杭天琪在圈兒裏素以豪爽義氣為人稱道,身上頗有幾分男子氣概。離婚時,她並沒有計較財產問題,而是把兩處房產都留給了自己的前夫。不過,就是因為“房子過戶”這個離婚後沒有割掉的尾巴,給她惹了不少麻煩。去年,在亞運村的那處房子也是因為沒有交物業費而被媒體曝光。今年,幾乎是同一件事情再次發生了,而且“事主”依然是已經跟這件事脫離關係的杭天琪。不過戶畢竟不是事兒,將來如果一旦物業解決不了要打官司,那麽“當事人”依然是杭天琪。杭天琪說:“看來我得快點解決這件事。”
物業:將欠物業費明星告上法庭
物業公司負責人高先生還向記者透露,這裏的明星們有好幾個幾年都不交物業費,按理說,我們連體別墅的物業費是每平方米1.85元,非常便宜。可他們就是不交。像杭天琪(張澤民)欠了物業費7.38萬元,丁薇欠了4.75萬元,朱曉琳欠了4.61萬元,他們都是這裏不交物業費的典型人物,我們多次和他們交涉,可幾年了,他們該不交還是不交。就隻能采取法律手段。我們第一個起訴的是朱曉琳,法院已經受理了。然後再一個一個地分批說吧。
物業法律事務代理方:法院已經受理了這個案件
物業代理律師稱,我們收集了很多證據和資料來起訴朱曉琳不交物業費的問題。而且其實在去年11月份,我們給朱曉琳發了律師函,因為還是想通過私下協調的方式,淡化矛盾。當時我們給朱曉琳的回複期限是一周,但是朱曉琳沒有任何表示。所以去年12月份物業決定正式起訴朱曉琳,上周小湯山法院已經受理了這個案件,估計下周就會給朱曉琳送傳票。
丁薇(內地著名女歌手):這裏的物業太差了
不是就我一個人沒交,王府花園內大部分業主都沒交物業費,我們之所以沒交就是因為這裏的物業太差了,而且有嚴重的對業主欺詐的行為。比如說,物業和開發商是一家,他們沒有房產證就賣房。經常停水停電,而且1997年以後上星的電視台,像湖南衛視、上海衛視一概沒有。
而他們收物業費的方法更是令人沒法接受,根本就不是按時來收,而是到了規定交錢的時間他們不來,等突然想起來了,就突然對這個業主說,“你明天必須交錢,否則我們就怎麽怎麽樣。”另外,我雖然拖欠過一段物業費,但也沒有不交,這段時間一直都是在交納,隻是我沒有一下子補齊以前的拖欠款,而物業公司這段時間也沒有找我談這個問題。現在王府花園內的幾百戶業主正在自己組建一個業主委員會,想通過這個委員會再找一家物業公司代替它。
張澤民:交物業費從來沒見過發票
我們沒交物業費都是近年來的事情,可以前我們每次交物業費就從來沒見過發票。而且王府花園門口處的服務樓本來是為業主服務的,按規定這些設施也應該是業主所有,但是物業把這些設施出租了出去,出租利潤也全被物業拿走了。平時我們要找電工找不到,找水工也找不到,這麽大的王府花園隻有十幾個保安。更可笑的是,這裏的物業公司從來就沒有向業主公布過賬目。所以我們成立了一個自己的業主委員會,自己救自己唄。
朱曉琳(《媽媽的吻》演唱者):我們的門縫裏被塞過恐嚇信
我知道物業把我告上法院了,我們王府花園的業主也會反訴。當時住進王府花園的時候,他們許諾別墅是高檔鋁合金的門窗,但實際上根本就不是,門把手有毛病,馬桶不能用,主臥的一麵牆發黴,他們又不來修。而且按理說,物業應該是業主委員會選出來的,但這家物業公司自己就進來了。我們找了高級會計師給物業算了一筆賬,結論是他們每年有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元的利潤。這些利潤是怎麽來的!每年他們都會給我們門縫裏塞恐嚇信,說如果我們再不交錢,就讓保安進家裏。說實在話,就因為這樣,我有時候都不想回家,寧願在外麵租房子住。
業主籌備委員會:沒和我們業主簽訂過合同
據業主籌備委員會負責人李先生說,小區物業從來沒和我們業主簽訂過合同,憑什麽告我們?我們是有人收到法院的傳票了,起訴內容看著都可笑。他們沒和我們簽合同,就是與我們沒任何法律關係,所以起訴就是想嚇唬我們。
律師:與承諾的服務不符業主可拒交物業費
現代律師事務所李律師談此案件時說:按照法律規定,在業主數量沒有超過這個樓盤或者別墅區總數三分之二的時候,開發商有權指定物業公司。但當業主數超過三分之二的時候,業主可以組建業主委員會選出自己認可的物業公司。同時按照相關規定開發商不能直接用自己的子公司作為物業公司,但是可以另外投錢再獨立注冊一個新的物業公司。同時,購房者購房時一定要簽一份物業管理協議,根據協議必須交納物業費。但如果是這個物業公司給業主提供的服務與實際合同上承諾的服務不符,有沒有做到的地方,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
昌平區國土資源小區辦:沒有這個投訴記錄
昌平區國土資源小區辦的劉小姐告訴記者,寶地嘉物業的業主沒有給我們直接打過投訴電話,我們沒有這個投訴記錄。可能是這樣吧,王府花園的業主打過政府熱線,投訴私搭亂建問題,然後上級單位就按照區域和職責範圍把這個投訴轉給了我們。當時我們告訴物業應該對私搭亂建的業主及時勸阻,如若不行可以報給規劃等相關部門。我們根本就沒有說過“這是你們王府花園內部的問題,你們自行協調”這樣的話。另外,當時王府花園的那個業主也根本就沒有說投訴的是杭天琪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