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女家教裸死衛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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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湘潭市雨湖區的符女士請一名大學生做家教,結果,身體虛弱的女大學生裸死在她家衛生間。符女士說她本是出於一片好心,結果倒惹來麻煩。昨日上午,符女士找到記者仔細訴說了個中原委。   女大學生赤身裸體(專題,圖庫)躺在衛生間   1月26日淩晨1時許,符女士自外返家見衛生間的燈還亮著遂推開門,一幕可怕的慘象呈現在她眼前:她請來做家教的女大學生赤身裸體地仰躺在衛生間,屁股跌坐在大便器內。符女士慌忙將其抱進客廳的沙發上,然後急速撥打110,110將其轉到120。救護醫生半小時後趕到現場施救,使用胸外心髒按壓、靜脈推注、呼吸興奮劑等手段,折騰了20分鍾,但未能挽救回這條年僅17歲的少女的生命。警方對現場進行了勘察,未見有門窗破損的跡象,身體也沒有受過暴力侵害的痕跡,排除他殺的可能性。法醫鑒定為窒息性死亡,係洗澡時門窗緊閉衛生間缺氧所致。   事發後,死者家屬從青海趕到湘潭,與湘潭大學學工處、保衛處參與善後處理。   全村30年來惟一的大學生   據悉,死者李庭蓮係湘大環境工程係大一學生,現年17歲,來自青海西寧的農村。她是所在村子30年來惟一考取大學的人。為了供李庭蓮上大學,他們家中止了其他四個孩子的學業。該生在湘大讀書期間,是全班公認的好學生。李庭蓮生怕增添父母的負擔,在校讀書生活非常節儉,經常早中餐隻吃一頓,並四處打聽勤工儉學之路。   “雇請她做家教時曾有過猶豫”   當李庭蓮被人介紹給符女士女兒做家教時,符見其身體虛弱,曾一度猶豫過。但了解李家境貧寒,便動了惻隱之心。該生比符女士的女兒僅大兩歲,雙方約定輔導一個寒假300元。於是,李庭蓮從1月11日帶來書籍進場。由於她輔導非常得法,深得符女士女兒的喜歡,雙方以姐妹相稱。在符家,李庭蓮很勤快,經常搶著抹地板洗碗。符女士遂將其視為已女,還配了一套鑰匙給她。   事發前日符家女兒也曾昏倒   事發前日,也就在1月25日上午,符女士的女兒在家中也曾突然昏倒過去。對於女兒昏倒與該女洗澡死亡一事,符女士也非常驚恐。她認為是不是所居地點有放射性物質或其他需要解釋的問題?經法醫鑒定後係衛生間缺氧窒息而忘,但事發時衛生間水龍頭是關著的,即使有中毒跡象,李也完全有能力將衛生間的門打開。   事發後符女士要求警方做屍體解剖,對李庭蓮死亡原因給予科學答複。但死者家屬拒絕解剖。屍體火化後,死者家屬將帶著餘溫的骨灰撒進了滔滔北去的湘江。   貸款1.1萬元安慰死者家屬   湘潭大學對每一位剛入校的新生都買了保險,所以事發後保險公司理賠了8000元;校方也賠償死者家屬1萬多元;符女士賠償1.1萬元的“安慰費”。   對於要攤負的1.1萬元,符女士感到有壓力,她隻好向其所在單位信用社貸款,再由她逐月進行歸還。她說,事發後有人曾援引《勞動法》,稱其請家教一事屬雇傭關係,故雇傭期間,被雇方在其雇傭地點出事,雇主應負相關責任。   請家教是不是雇傭關係律師各持說法   對於符女士請家教是不是雇傭關係,記者采訪了相關法律界人士。   湘潭三虎法律服務所主任餘彪認為:《勞動法》上沒有明確請家教是雇傭關係,這種事例也非常罕見,大多是從道義上進行補償,不能確定其法律責任。   而湖南湘劍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重實的看法截然相反。他認為請家教是一種雇傭關係。如係雇主家因器具安裝不當而發生的事故,又是在雇傭用工時間內發生的事故,雇主應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事故發生後,符女士心存忌諱,時至今日仍不敢回家,她躲到了單位的集體宿舍;其女兒改為送學校全天候寄宿。母女倆至今仍未從惡夢中走出。   通訊員唐徽 本報記者劉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