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連遭不幸"幹爹"人麵獸心施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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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花季少女因為和父母發生爭吵離家出走,她被人販子拐騙到成都後又遭拋棄。少女沒有和家人聯係,而是在公園乞討為生。此後,她遇到一名“好心”的“幹爹”,“幹爹”讓她住進家中後,對她多次強奸。昨日,成都新都區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其“幹爹”王某有期徒刑8年,並賠償少女精神損失費8000元。

  少女負氣出走遇人販

  2003年3月上旬,安徽省的李某(當時年紀未滿14歲)因學習上的問題,同父母發生了一場激烈的爭吵。氣憤的她對父母的說教表示不滿,揚言離家出走,而“怒其不爭”的父母則表示:“你走了,我們免得操心。”發生爭吵的當晚,李某趁父母熟睡之機,果真離家出走了。途中,李某被人販子用花言巧語騙到成都。不知道什麽原因,在火車北站停留的時候,人販子將其拋棄。後來,李某來到新都區,身上的錢用光後,她開始行乞。



  行乞認下“幹爹”遭強奸

  2003年3月30日,李某在一公園行乞時,在該公園約見女朋友的王某發現了她。王某主動上前與其搭訕,通過交談,王某知道了李的情況。見李某年幼無知,王某頓生歹意,便以收李某為幹女為名,將李某騙至他的住處。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王某假惺惺提出讓李某睡在自己家裏,自己外出另找住宿。懵懂無知的李某聽信了王某的花言巧語,便留宿在王某家中。次日零點,王某趁李某熟睡的時候,悄悄溜進李某房間,不顧李某的反抗將其強奸。

  此後,王某並沒有放李某離開他家,而是要求李某作他的女朋友,以期達到長期占有李某的目的。

  豺狼多行不義受懲處

  迫於王某的淫威,李某被迫留下來。王某在隨後的45天時間裏,多次對李某進行奸汙。一天,李某趁王某外出時,偷偷用王某的電話與家裏人聯係。李某的父母得知李某的遭遇後,立即趕往新都並報警,新都警方迅速出擊將王某緝拿歸案,王某歸案後,對自己強奸李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新都法院受理此案後認為,犯罪嫌疑人王某明知李某係不滿14周歲的幼女,而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而後又以耍朋友為名保持性關係達1個多月之久,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