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晚自習引發蒙羞的夜晚 貌美女生被蹂躪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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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黃迎峰


  13歲的陳鵑(化名)就像一朵剛剛綻放的鮮花,在引來無數欣賞、羨慕的目光的同時,也招來了貪婪、無知的好色之徒。13歲的小花就這樣被摧殘,並且在家人的“愛護”下繼續凋謝……


  閑聊中發現的重大案情


  永州市雙牌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鄧建懷向記者介紹這起案件時,心情是沉重的。“如果不是我們的民警們細心,這起性質惡劣的輪奸幼女案可能永遠都沒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那是在今年6月份,雙牌縣公安局的幾名民警到該縣的上梧江鄉下鄉,中午在一位老鄉家中吃飯。吃飯時,民警們無意中聽男主人說起了該鄉的一件“桃色新聞”?該鄉上梧江中學初一一個女學生被幾個人害了。更令民警吃驚的是,這件事已經被當事人私了。民警們隱隱感到案情重大,為了進一步證實案情,他們又走訪了幾家農戶,發現這條“新聞”在上梧江鄉已是公開的秘密。


  受害的女孩叫陳鵑,上梧江鄉中學初一學生,被害後已經隨父母南下廣東打工。民警們敏感地意識到陳鵑在受害時可能還未成年,於是馬上趕回縣城,調出了陳鵑的戶籍檔案,一看:陳鵑,1988年9月20日出生。如果案發時間是在2002年8月的話,那時的陳鵑離過14歲生日還有一個月的時間,這應是一起性質惡劣的輪奸幼女案。


  民警們通過走訪得知,陳鵑的母親因患腎結石已經回雙牌治病,她的父親也回來了,隻有陳鵑本人還在廣東打工。


  民警們在雙牌縣城的一所平房裏找到了陳鵑的母親,與民警們想像的一樣,她不願配合民警的工作。一位知情的鄰居告訴民警們,陳鵑的父親在縣城的後山伐木。民警們二話不說又趕到後山,晚9點,終於找到了一身疲憊的老陳。


  老陳一看到民警就知道什麽事,女兒被人淩辱所帶來的憤怒和痛苦幾個月來一直折磨著他。他當即表示同意配合民警們工作,答應把一直躲在廣東不敢見人的女兒叫回來。


  羞辱的夜晚


  7月19日,陳鵑向民警們講述了那個令她蒙羞的夜晚……


  2002年8月13日晚上,還沒有開始上晚自習,陳鵑的一個同學跑過來告訴陳鵑,學校外麵的南雜店裏有3個人找她。陳鵑走出去一看,3人她都認識:蔣子平(化名),一個追求她的男孩子;盤亮(化名),她的一個遠房親戚,據說按輩份還是她的叔叔;龔華(化名),也是從上梧江中學畢業的,與陳鵑相熟。蔣子平等人買了飲料請陳鵑喝,並熱情地邀請她到上梧江鄉的街上去玩。可陳鵑堅持要回學校上晚自習。


  3個人沒有讓陳鵑回去,他們“熱情”地動起手來,拖的拖、推的推,挾著陳鵑往街上走。也許太相信眼前的這幾個熟人,或許也想逃避一下枯燥無味的晚自習,陳鵑說了句“你們不要拉我,再拉我就喊人了,我自己走還不行嗎!”就和3個人一起來到上梧江街上。


  3個人帶著陳鵑徑直來到一家小旅社,開了兩間房。開好房後,3人買來盒飯,吃完後又先後洗了澡,準備睡覺。按照旅店老板的規定,陳鵑一人睡一間房,3個男生睡一間房。然而沒睡多久,未滿18歲的蔣子平就打開了陳鵑的房門。蔣子平這時出現在房裏使陳鵑感到十分厭煩。蔣子平見陳鵑不理他,便坐到了陳鵑身邊,陳鵑立即起身坐到另一張床上。可陳鵑還沒有坐穩,蔣子平已經撲過來,把她壓倒在床上,結果遭到了陳鵑的奮力反抗,蔣子平悻悻地離開了房間。


  陳鵑驚魂未定,盤亮接著又來到房間欲行不軌,結果同樣遭到陳鵑的奮力反抗。幾分鍾後,盤亮離開了房間。對性的無知使陳鵑並不知道自己的處境有多危險。正當此時,龔華來到了她的房間。龔華很狡猾,他裝作要來保護陳鵑的樣子,並說自己沒有地方睡,隻是來睡覺的,要陳鵑放心。此時的陳鵑仍然抱有一絲僥幸,畢竟逃學、在外留宿這樣的事讓學校和家長知道了都是“天大的事”,何況剛才兩個人並沒有把她“怎麽樣”。夜已深,一股倦意襲來,陳鵑隻有相信龔華。不一會,陳鵑就進入了夢鄉。半夜驚醒,當陳鵑發現龔華正在脫她的褲子時,一切都晚了……


  陳鵑木訥地坐在床頭,感到下身撕裂般的疼痛,眼睜睜地看著龔華把沾了血跡的床單洗幹淨,她這才意識到她最寶貴的東西就這樣失去了。


  荒唐的協議


  陳鵑跌進了痛苦的深淵,她找到學校要求退學。她的母親知道女兒要退學,從廣東趕回來。在母親麵前,陳鵑也不敢說實話,無奈之下母親隻好把她帶到廣東。


  幾個月後,陳鵑的母親發現女兒的生理周期變得很不正常,於是把女兒帶到醫院檢查。醫生悄悄地告訴了她一個驚人的消息,陳鵑的處女膜已經破裂了。回到住地,傷心欲絕的母親要陳鵑說出實情,陳鵑隻好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媽媽。第二天,憤怒的老陳馬上搭上了回雙牌縣的長途班車,說要回去報案。


  一天後,父親打來了電話,陳鵑就在媽媽的身邊,聽見了他們的對話。老陳說,他已經找到蔣子平等人的家長,並說對方的家長一致要求私了此事,他現在打電話征求陳鵑媽媽的意見。“那就4萬吧。”媽媽在開價,不一會,電話那邊的老陳說:“他們(對方的家長)說4萬太多了,隻給兩萬……”對方打了個5折。“那你自己拿主意吧。”陳鵑的媽媽說了幾句後便掛斷了電話。


  就這樣,陳鵑慘痛羞辱的經曆換來的是兩萬元“現錢”。陳鵑畢竟隻有13歲,麵對父母的決定,她無能為力。


  記者在治安大隊裏看見了這份“協議”。“協議”規定,蔣子平等3人的家長一次性付給陳鵑兩萬元錢“青春損失費”,陳家以後不得再追究他們3家的任何責任。同時陳鵑以後身體有任何問題也不能追究他們的責任。


  噩夢般的初戀


  在掌握了情況之後,警方立即采取行動。7月20日,盤亮正在上梧江鄉的一個碼頭上打工時,一副冰涼的手銬銬住了他的雙手。7月24日,迫於壓力,蔣子平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龔華則在逃。


  經過審訊,蔣子平、盤亮對2002年8月13日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警方向記者介紹,盤亮向警方交代,他在非禮陳鵑時,兩人已經發生了一定的接觸,根據我國刑法,初步可以認定盤亮為強奸幼女的犯罪嫌疑人,蔣子平為強奸幼女未遂的犯罪嫌疑人。現在兩人已經被檢察機關正式批捕。


  7月30日,記者在雙牌縣看守所見到了蔣子平和盤亮。出現在記者麵前的是兩張年輕的麵孔,在案發時,他們都未滿20歲,蔣子平還不滿18歲。


  蔣子平講述了他與陳鵑的“初戀”。據說,當時有人向他介紹,陳鵑是個美女,與他很相配,當他見到陳鵑後,覺得她確實長得漂亮,而陳鵑也好像對他這個帥哥有好感,一來二去,兩人似乎真的有了一種朦朧的感情。


  “你是真的喜歡陳鵑嗎?”記者問。


  “有一點吧,我也說不清。”很顯然,此時的蔣子平不敢麵對這個話題。


  “有沒有想過要保護自己喜歡的人,不讓別人傷害她,自己也不去傷害她?”


  “……那天晚上……我開始並沒有想把她怎麽樣,隻想摸摸她……但是她對我說,她對我沒興趣,我氣極了……後來,他們說要去害她……我沒有反對,但當時心裏也不好受……”蔣子平的聲音越來越細,“是我害了她……我對不起她……”


  “知道陳鵑當時多大了嗎?”記者問,“知道這樣做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嗎?”


  “不知道。失去自由真的太恐怖了……我隻想早點出去,重新做人。”


  很顯然,早到的愛情不僅是酸澀的,還是苦澀的。它毀了陳鵑,也毀了蔣子平。蔣子平和盤亮以及在逃的龔華都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為了保護受害者,警方沒有安排記者采訪陳鵑本人,但鄧大隊長說,陳鵑經過這件事之後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據警方目前掌握的情況,陳鵑現在在一家發廊打工。14歲的她已經成了一個風塵味很濃的小女人了,令辦案民警深感惋惜。


  記者手記 不要和熟人說話?


  是誰害了陳鵑?除了3個直接的犯罪嫌疑人,你可能會說,是不負責任的家長,陳鵑的父母雙雙外出打工,留下了陳鵑無人照看;也可能會說,是學校,如果學校的管理再到位一點,陳鵑就不會被人從學校帶出去而無人問津;甚至可以說是無德的旅店老板害了她,隻要給錢,管你什麽來路,統統可以入住,直接給犯罪提供“溫床”。


  這些都是原因,可一個13歲的女孩子為什麽這麽聽話地跟著3個男人離開校園走進了旅社呢?原因就是這3個人都是熟人,我們一直在教育我們的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卻往往忽視了在孩子的“熟人圈”中同樣隱藏著危險。


  綜觀一些幼女受侵害的案例,有很多是被老師、鄰居、同學傷害。看來,我們在教育孩子們不要和陌生人說話的同時,也別忘了告訴他們,同樣不要給熟人傷害自己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