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歌曲在中成絕響:法庭頒《願榮光歸香港》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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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香港的商場有示威者演唱抗議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中國香港特區律政司就2019年“反送中”示威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製令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拒絕,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5月8日裁定特區政府得直,並即時批出禁製令。

香港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與上訴庭法官朱芬齡、彭寶琴在判決書中寫道,根據特首李家超按照中國《香港國安法》有關規定簽發的“證明書”,“廣播、表演、印刷”《願榮光歸香港》的內容“構成國家安全風險”。上訴庭認為“有關的刑事行為需要馬上製止”。

判決書補充指,禁製令已顧及可能牽涉言論自由權利的關注,容許某些與該歌曲有關的合法行為不受限製,例如學術活動或新聞活動。其中有可自由提出申請的條文,亦使任何受禁製令影響的人士或任何日後受影響者得以向法庭提出申請。

中國政府周三(5月8日)表示,禁止播放2019年香港“反送中”示威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是“必要措施”。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阻止任何人使用或傳播相關歌曲……是(香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的合法、必要措施。”

香港律政司去年6月5日向高院原訟庭申請,對這首曾被示威者廣泛使用的歌曲發布禁製令,要求公眾不得以煽動意圖在網上傳播《願榮光歸香港》,包括旋律和歌詞。高院7月駁回政府申請拒絕政府申請。

特區政府稱,它的歌詞含有“煽動的口號”,並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但法官陳健強審理後,拒絕批發臨時禁製令。

2019年示威期間,香港多個商場有示威者聚集唱《願榮光歸香港》。

據報道,原審法官表示,考慮到該等行為屬穩健的刑事司法製度下可予懲處的刑事行為,法庭並不信納禁製令會有“真正功用”。

他還表示,強製執行禁製令時,會與相關的刑事法律互有衝突,並認為這也可能有損動機清白的人士言論自由的權利。

在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抗議後,《願榮光歸香港》在示威者中廣為傳唱,但當局指責該歌曲煽動“港獨”。

香港以“中國香港”身分參與國際體育比賽,依例奏播中國國歌。此前,在多個國際比賽場合發生了《願榮光歸香港》被當作中國國歌播放的情況,加劇了香港政府不滿。

去年7月,香港一名男子因將東京奧運金牌得主張家朗的得獎片段,配上《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YouTube,被法庭以“侮辱國歌罪”判囚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