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被抓幼女餓死家中 成都嚴處瀆職冷漠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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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昨日,成都市司法機關在省、市委和上級機關的領導下,對個別冷漠瀆職民警的違法違紀案件進行堅決查處。

  2003年6月4日,金堂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黃小兵、王華麟將實施盜竊行為的婦女李桂芳抓獲。審查期間,李向城郊派出所副所長王新、副所長盧曉輝等辦案人員反映其女兒在家,無人照顧,請王、盧等人幫助聯係其姐照顧。王、盧數次打電話與其姐聯係不上,通知在青白江區公安分局團結村派出所實習的市警校學生穆羽幫助聯係。穆羽未將與李桂芳的姐聯係不上的情況向其他值班民警和所領導匯報,到6月21日,團結村派出所社區民警接到群眾反映,發現李桂芳的女兒已死在家中多日。

  事件發生後,省、市委領導高度重視,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迅速調查,嚴肅處理。市公安局連夜對事件進行調查,積極做好善後工作。經調查,王新、盧曉輝、穆羽等人工作極端不負責任,冷漠執法,嚴重失職、瀆職。市公安局決定對金堂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長王新、副所長盧曉輝,以涉嫌瀆職罪,移送檢察機關,執行刑事拘留;對金堂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長劉繼國,副所長王際勇,民警黃小兵、王華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停止其執行職務;免去青白江公安分局團結村派出所所長王國富所長職務,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對教導員邱小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停止其執行職務;對團結村派出所市警校實習學生穆羽作開除學籍處理;金堂縣公安局政委吳仕見引咎辭職,待調查結束後,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針對此事,成都市公安局黨組昨日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全市公安係統認真落實省、市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重要指示精神,用這一典型違法違紀案例教育廣大民警,在正視問題、認識危害的基礎上,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教育廣大民警進一步樹立“為民執法”、“為民服務”的思想;對教育整頓活動中“頂風違紀”問題,及時堅決查處,決不容情,確保維護社會穩定和以“創平安成都”為主線的各項公安業務工作的圓滿完成。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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