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黃珊)
一名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來廣州闖世界,加入一家“禁止員工之間談戀愛”的公司,卻與一名女上司墮入愛河。公司最終將他調離廣州,兩人的感情也隨之走到盡頭。但不堪女友“變心”,妄想挽回感情的大學生與女上司頻頻爭吵,最終刀殺女友並與其屍體發生性關係。還沒等他焚燒處理完昔日愛人的屍首,他就被抓獲。此案日前在廣州中院開庭審理。
案發 出租屋傳焦味命案浮出
去年6月16日一大早,廣州天河車陂村某出租屋屋主蘇先生接到一個電話,一個講普通話的男子要租他的房子。不久蘇先生就與該男子見了麵,並讓他交了350元押金拿到房門鑰匙進屋放行李。雙方說好下午5點正式簽合同。
下午5時,蘇先生透過窗戶發現租出去的房間牆麵被熏黑了一片,還隱約聞到一股焦味。蘇先生要求男子打開房門進去查看,男子立即臉色大變,不讓房東進去。爭執不下,蘇先生隻好報警。車陂街派出所警察趕到後,發現屋內有1具女屍、1桶汽油、1把電鋸,死者下體已有焚燒的痕跡。
這個年輕人一臉沮喪地說,“我把我女朋友殺了”。經查證,該男子姓鄭,23歲,河北人,2000年畢業於河北某學院,大專文化。他被抓獲的地點是他殺死女友後移屍的第三現場。
溯源 衝破禁令相愛又鬧分手
2001年3月,畢業不到1年的大專生小鄭從家鄉來廣州闖世界。後應聘到一家台資經營推銷兒童英語教材的公司,負責到各地招生和推銷教材。小鄭很努力,幾個月後薪水就達到五六千元。
工作中,小鄭結識了課長小方,一個來自江西,與他同歲的女孩。兩人互有好感,為讓小方升作主任,小鄭不惜從自己的業績中拿出8000元給她。兩人很快進入熱戀並發生性關係。供述中,小鄭說他們感情已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但公司明令禁止員工之間談戀愛,尤其是上下級之間,為此,公司經理曾在員工大會上點名批評過兩人。
壓力下,兩人的戀情維持到去年春節後。去年3月,公司把小鄭調到北海,他的業績一落千丈,4月他就回廣州向公司辭了職。小方對他的態度在春節後也發生了變化,為此兩人開始爭吵,小方時常罵小鄭“神經病”、“沒出息”,最嚴重的一次兩人在大院裏對峙20多分鍾,小方對小鄭破口大罵並打了他,鄭沒還手。去年6月14日,小方的表哥打了個電話到小鄭河北的老家。鄭為此質問方,方說:“就是要你離開廣州!”這令鄭萬分絕望。
公訴 被指控殺人奸屍兩罪
今年6月19日,本案在廣州中院開審。據檢察院指控,去年6月14日,小鄭因與小方戀愛不成,萌生了殺人的念頭。6月15日晚傍晚5時許,小鄭手持水果刀來到小方的住處,伺機作案。當晚10時許,小鄭乘小方從浴室出來不備之機,持水果刀朝方的頸部連捅7刀,致其因大失血休克死亡。隨後,小鄭衝洗了案發現場和兩人身上的血跡,並與小方的屍體發生了性關係。
6月16日淩晨,小鄭將女友屍體裝進編織袋,用行李車將其搬離案發現場,先去了天河區車陂村某酒店開房入住,至當日早晨8時許,再將屍體轉移至車陂村某出租屋,其間用汽油焚燒方的屍體未果,當他買回電鋸企圖肢解方的屍體時,便有了上文提到的案發情形。
據此,公訴方控訴了鄭故意殺人、侮辱屍體兩項罪名。
辯護 受情傷殺女友求輕判
被抓獲後,鄭曾想自殺並拒絕請辯護律師,還要求司法機關速判他死。庭上,他承認自己刀殺女友的事實,但他否認了自己殺人的故意。他說,他離開廣州前想緬懷一下過去的時光而來到女友住處,恰遇出差的女友當晚回家;他行凶的刀來自方屋內,而不是“事先預備”的;事後與女友屍體發生性關係,更出於一種愛戀而不是侮辱。
鄭的律師提出了4點辯護意見,鄭沒有蓄謀故意殺人的行為;本案又是由感情糾葛引發,小方在其中有一定責任;另外,是方先動刀導致鄭防衛失當,還是鄭先動刀,相關證據不足,疑罪應從輕;鄭在案發後還有自首情節。
此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