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輕漂亮的電視台女主播,為了讓自己的聲音更趨完美,慕名前去接受一家三甲醫院做“鼻音矯正”手術。然而,就是這個小小的手術,卻讓她不僅永遠地終止了自己心愛的播音事業,而且每天還得依靠大量的藥物來維持自己的呼吸功能。一氣之下,她將該醫院告上了法庭。
這起特殊的官司受到了法律界的廣泛關注。按照現行有關法律的規定,類似事故的賠償隻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然而,法律界人士認為,這對於女主播這樣一個具有特殊職業的人來說,用這個標準顯然有失公平。2003年6月,記者采訪了這位曾任重慶某電視台女主播的王媛媛。
鼻音矯正毀掉好前程
1994年,年僅19歲的王媛媛從一家師範院校畢業,正趕上重慶一家電視台招聘一名節目主持人。憑著自己的實力,王媛媛在上千名競爭者中脫穎而出,被這家電視台慧眼選中了。
進入電視台後,王媛媛很快成為了台裏的頂梁柱,專門負責每天的新聞主播。王媛媛卻並不滿足,每次播音下來,她都要把當日播音的帶子反複聽上幾次,希望播音風格更加完善。王媛媛發現自己播音時有一些細微的鼻音混雜在其中,對於追求盡善盡美的她來說,這無異於一個敗筆。一些同行的朋友告訴她,重慶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以下稱重醫附二院)的耳鼻喉科非常有名,有幾個同仁到那裏做“鼻音消除”手術,都非常成功。於是,王媛媛把自己的情況向電視台領導作了匯報,台裏的領導同意讓她到重醫附二院去做“鼻音消除”手術。
2002年4月10日,王媛媛正式住進了重醫附二院。經檢查後,醫生告訴王媛媛,她在播音中出現的鼻音是因其鼻中隔左偏造成的,必須進行“鼻中隔偏曲矯正”手術。4月11日,醫院一邊為王媛媛輸液,一邊讓其閱讀術後指導。下午,王媛媛的丈夫在被告知在手術過程中和手術後可能會出現出血及感染等症狀的情況下,出於對醫院的信任,他還是在手術同意書上簽了字。4月12日,醫院正式對王媛媛進行鼻中隔偏曲矯正手術。
然而,在做完手術後,王媛媛卻感到渾身劇烈疼痛,呼吸困難,經常出現鼻塞、口渴、帶血絲等症狀,用紙一擦拭,血絲就帶出來了,而且痂皮、濃痂也特別多。一個原本很小的手術,王媛媛卻在醫院呆了10多天。
2002年4月23日,醫院告訴王媛媛,說她可以出院了,並給她開了出院證明。但出院後,王媛媛的病痛卻更加嚴重了,於是,她又趕快回到了醫院去觀察治療。直到5月8日,王媛媛才回到台裏進行新聞錄音。然而,她卻發現自己所播的錄音中竟然帶有哨聲,不管她怎麽努力要消除這種“怪聲”,結果都是徒勞——錄播失敗了!王媛媛驚呆了,她當即去重汽集團職工醫院檢查,結果被告知她的鼻中隔已經穿孔了,即兩個鼻孔之間的“隔斷”被打穿了。
鼻中隔穿孔無法修複
2002年5月9日一大早,電視台專門派車把王媛媛送到重醫附二院。在丈夫的陪同下,王媛媛在該院耳鼻喉科進行了複查。結果很快出來了,王媛媛所出現的症狀被診斷為“鼻中隔穿孔”,穿孔的大小約3×1.2厘米。王媛媛急切地詢問有沒有什麽補救措施,醫生告訴她可以采取“鼻中隔”修複手術。
為了保險起見,王媛媛和丈夫又先後來到重慶大坪醫院和西南醫院檢查,診斷結果完全相同,但問到修複手術時,兩家醫院卻都沒有作出肯定的回答。王媛媛和丈夫當場就傻了眼。
回到家裏,王媛媛手術後的症狀就更加明顯了,由於鼻中隔被穿孔,不能分泌產生帶潤滑的黏膜,王媛媛經常感到頭昏,就連晚上睡覺,也發出一種讓人難以忍受的怪叫聲,睡在她旁邊的丈夫經常被這種尖刺的“哨聲”驚醒。為了早日擺脫這樣的陰影,王媛媛不得不正式向單位提出離開自己心愛的播音崗位。丈夫也請了長假陪她,希望能找到一家能夠治療這種症狀的醫院。
他們先後去了上海五官科醫院、同濟大學附屬醫院等近30多家國內大型的知名醫院,幾乎所有的專家、教授在了解了王媛媛的病情後,都一個勁地搖頭說要修補這樣的“鼻中隔穿孔”,成功的機率幾乎為零。同時,專家們還告訴王媛媛,她這種症狀如果不隨時上藥的話,就會形成粘連,如果上藥過多,又會形成藥物性鼻炎,更為嚴重的是,她現在絕不能感冒,一旦感冒,她的鼻子就很容易感染,由於鼻中隔穿孔後,她的鼻子沒有了支撐,就很有可能塌陷,加之手術後篩骨裸露在外,一旦感染到顱底,將危及生命。
王媛媛的丈夫還通過因特網,在網上向美國、英國、日本、澳大利亞等數10個國家的上千家知名大醫院發去谘詢救助的帖子,希望能夠得到相應的手術治療,回複的結果都是:“就目前世界醫學水平和醫學技術來說,要修補這樣大的鼻中隔穿孔,成功的概率幾乎為零!”
女主播遭遇法律空白
王媛媛多次找到重醫附二院,要求采取一切措施進行彌補。重醫附二院讓其免費在院留察。
5月20日,重醫附二院通知王媛媛下午2點去,醫院請了重慶市最為知名的耳鼻喉專家劉兆華教授同該院吳家廉院長一起會診,結果兩位專家都沒有去。5月27日,王媛媛到該院醫務科要求院方就此事給個說法,院方讓其星期五(5月3
1日)去一定給個說法,後來直到6月5日,重醫附二院才單方麵出具了一份《審定意見》,認為不屬於醫療事故。為此,王媛媛強烈要求院方查清此次醫療事故的真正原因,分清責任作出賠償。
她每天不得不依靠大量的“霧靈鼻通”、“魚肝油”、“達芬靈”、“香菊顆粒”等藥物來保證鼻子暢通和濕潤;同時,每隔一天,她還不得不到醫院去取痂皮和濃痂,有時實在堵得慌了,她隻能不停地晃腦袋來減輕這種痛苦,也不敢用手或其他硬物去私自掏取,因為她谘詢過的專家、教授們三番五次地叮囑過她,那樣她的鼻子極易感染,一旦感染的話,她將麵臨更大的危險。這樣的痛苦每時每刻都在折磨著王媛媛的身心,加之她因此再也不能從事自己的播音工作了,無異於成了一個廢人,這與她先前陽光燦爛般的生活相比起來,真如天堂和地獄。
2002年11月,被鼻中隔穿孔後遺症折磨得麵目全非的王媛媛,終於在丈夫和朋友們的鼓勵下,打起精神來到重慶偉豪律師事務所,就自己在這次手術中所受到的傷害進行相關的賠償谘詢。隨後,她又和律師一起,查閱了大量的相關醫學權威書籍和醫學網站,得知“鼻中隔偏曲矯正”手術如因操作不慎或處理失當,很可能造成鼻中隔穿孔。為此,王媛媛和律師認為這純屬一樁醫療事故。11月13日,經王媛媛和其代理律師的多方籌備下,正式將重醫附二院告到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
2003年初,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此案。原告王媛媛和其代理人要求醫院賠償醫療費、殘疾生活補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續醫費等各項費用共計26萬餘元。
法庭上,醫院辯稱,在這次手術前,醫院征得了患者及家屬同意;手術中,醫院按照操作規範進行,術中未發現穿孔。經他們查閱大量的資料分析認為,患者鼻中隔穿孔是術後穿孔,與手術無關,推其原因應是未能及時治療、換藥及處理不當所致。醫院認為,雖然《現代耳鼻喉科學》等專業書籍中,鼻中隔矯正術的並發症列有鼻中隔穿孔,鑒於極少見,不但未列入患者的手術同意書,同時也未列入該院施行的其他同類手術同意書中,所以不存在不履行告知義務。同時,醫院還向法庭出示了3頁病曆記錄,該記錄是王媛媛就醫期間的病程記錄,表明是王媛媛手術並未愈合就自己要強行出院。法庭上對於這件案子的賠償數額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法院決定擇日再審。法律專家認為,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類似事故的賠償隻有一個統一的標準,而本案中王媛媛作為特殊職業的人,用這樣的標準是否有失公平?
作為一名職業的電視台播音員,王媛媛手術造成的不能繼續從事其特殊的播音職業,因此她的這場“鼻子官司”的賠償,也必將引起人們廣泛的關注。(本文主人公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