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前天,本報接到一位讀者的報料,稱在環市西路一家名為××宮的大酒店內有“人妖”表演,當晚記者前往暗訪,發現原來是演員男扮女裝。
前天晚上9時左右,記者到達××宮,隻見大廳裏已經有十桌左右的客人。9時30分左右,演出正式開始,兩位女歌手全力以赴表演了將近一個小時後,一名穿著黑色衣裙的“女子”走上台來,從著裝打扮看不出任何問題。旁邊有人告訴記者,這就是“小鳳仙”,“你們看不出來吧,他是一個男人”。此人稱,嚴格來說這應該是反串表演,當然也有不少人稱其為人妖表演。
這種反串演出是否合法呢?記者了解到,在文化部門和公安部門規定的非法演出項目中,並不包括反串這一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