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忍受男友拈花惹草 怨女一怒割下其命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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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謝海菊辯稱不知道割掉男人的生殖器會死人。

  怨女割下花心男友命根

  男友不治身亡,該女子報警自首判處死緩

  28歲的湖南籍女子謝海菊,因不堪忍受自己的初戀情人在外麵拈花惹草,一怒之下竟用菜刀割掉男友的命根,致使男友不治身亡。在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謝海菊痛哭流涕地說:“我至今仍愛著男友盧應春,發生這一切全因我太愛他了……”日前,法院判處謝海菊死刑,緩期2年執行。

  女子報警

  我把他下麵割掉了

  2002年7月22日9時11分,珠海市120急救中心電話響起,一位女子激動地用手機報稱:“我用刀殺了人,我把他下麵割掉了,現在不知他死了沒有,你們快點過來呀!”

  9時14分,一位自稱姓謝的女事主用手機打進110報警台稱:“我殺死了人,你們快點過來抓我吧!”

  9時16分,120急救中心的救護車和110巡警先後趕至珠海市南屏新街5巷X號一樓,當醫務人員和巡警進入出租屋後,驚訝地看見一男子全裸仰臥在床上,雙手被白色電線綁在床頭,雙腳分別被黑色腰帶和白色電線綁住,其下身生殖器部位血肉模糊,竹席上有大片血跡。醫務人員趕緊上前檢查,發現該男子已氣絕身亡。

  當醫生證實該男子已死亡時,屋內的女子表情平靜,她對民警說:“你們抓我去槍斃吧。”警方隨後將該女子帶離現場進行調查。在勘查現場時,警方還在衛生間的垃圾桶內發現一個男性陰莖和一些帶血跡的白色紙巾。

  之後,在出租屋現場被抓的謝姓年輕女子向司法機關道出了自己一段坎坷的情感經曆。

  相識相戀

  懷孕6月強行引產

  1991年,年僅16歲的謝海菊初中畢業後隻身來到珠海。最初她在珠海灣仔鎮的一家玩具廠做工,在那裏她認識了當油漆工的同事盧應春。盧應春是湖南張家界人,不滿20歲。很快兩人就相戀了,並開始同居。

  可不久盧應春就露出了真麵目,他經常向謝海菊要錢,謝海菊若不給或多問幾句,盧應春就對她拳打腳踢。此時他們所在的玩具廠要裁減部分員工,謝海菊和盧應春都被列在裁員名單內。於是謝海菊回了湖南老家。

  回家不久,謝海菊發現自己有了盧應春的孩子,她驚慌極了。之後,她向家人吐露了在珠海發生的一切,6個月後她做了引產手術。當身體恢複後,她又走出家門四處打工掙錢。

  重溫舊夢

  拋家撇子再到珠海

  1999年4月,謝海菊回到家鄉後,聽說盧應春已和別的女人結婚了,於是她也經人介紹嫁給了一位姓李的男人。

  婚後的謝海菊生活並不幸福,尤其是當丈夫知道她婚前的一些事後更是對她冷眼相看。謝海菊受不了丈夫的不冷不熱,不到兩年時間便和丈夫離了婚,1歲的兒子小軍跟著她。

  就在小軍3歲時,昔日的戀人盧應春到謝海菊的家鄉湖南沅陵縣找到了她。那一天他們談了很久,盧應春請求謝海菊和他再去珠海,還說要為她開一個水果店,兩人一起掙錢結婚。在盧應春的甜言蜜語攻勢下,謝海菊欣然同意了。

  來到珠海後,盧應春經常在外麵以賭博騙人度日。謝海菊隻好到南屏一家夜總會做服務員,每月掙700元工資維持她和盧的生活。

  暴力相向

  打得女友遍體鱗傷

  盧應春成天好吃懶做,天天和人打牌賭錢,每次輸錢後他就拿謝海菊出氣,打得她遍體鱗傷。

  謝海菊的同事阿梅、阿英和阿芳向公安機關證實:“2002年5月左右,有一天謝海菊腫著腳回公司請病假,一個月後回來上班,但沒幾天又看到她手腳瘀青,她說是被男友打的。她說盧應春用臂力棒打她,臂力棒的兩端是膠柄,中間是彈簧,每次她都被打得傷痕累累,不能正常上班。”

  謝海菊對公安機關說,有一次盧應春竟用臂力棒將她打成骨折,害得她一個月不能上班。每當挨打後,她也想離開,但當她提出要回湖南老家時,盧就以殺死她父母和孩子相威脅,嚇得她不敢再提回家的事。

  實施報複

  安眠藥拌進板藍根

  據司法機關提供的資料顯示,盧應春不但是一個賭徒,而且經常在外麵亂搞女人。

  2002年7月8日5時,盧應春打完麻將後,帶著發廊妹李某來到他和謝海菊同居的出租房內,恰巧被下班回家的謝海菊碰到。謝海菊一進門就打了李某一掌,並大罵李某“雞婆”。盧見狀一把將謝推倒在床上,踢了她兩腳便氣衝衝地拉著李走了。謝海菊當時便下狠心:“這全是他那東西惹的,我要割掉它,我得不到的別的女人也別想得到。”  

  於是謝海菊開始實施報複計劃。2002年7月21日下午,她冒著大雨買回了安眠藥。

  刀不留情

  狠心割下男友陰莖

  22日淩晨3點,謝海菊下班後,盧應春騎著摩托車接她一起回家,回到出租房後,盧應春便去衝涼。謝海菊跑到廚房趁機把早已碾成粉狀的38片安眠藥和板藍根衝在一起,倒進一個不鏽鋼杯子裏。盧衝完涼後,謝海菊騙他喝下板藍根,然後她自己便去衝涼,衝完涼回來她發現盧已經睡得很沉,她知道安眠藥起作用了。

  大約到了淩晨5點半,謝海菊找來繩子綁住盧的雙腿雙手。綁好後,她把熟睡的盧應春叫醒。謝海菊對著迷迷糊糊的盧應春說:“你平時是怎樣對我的,在外麵亂搞女人,今天我要你嚐嚐被人打的滋味。”

  盧應春被謝海菊的喊叫聲嚇醒了,他見自己被綁在床上動不得,便大聲呼喊,並不斷地掙紮。他大聲罵道:“如果讓我掙脫,我肯定不會放過你,我要殺你全家。”謝海菊怕他掙脫後真的會報複,於是便跑到一樓的公用廚房裏拿起一把菜刀,在盧的左腿上砍了一刀,又在右腳內側砍了兩下,在盧的胸部和脖子各砍了一刀。

  盧應春見謝海菊真要殺他,便好言相勸:“我在外麵搞女人,是我不對,但這完全是為了從她們身上掙點錢回來,完全是為了我們……”謝海菊越聽越氣:“我那麽愛你,你卻這樣對我,別怪我不客氣了,我要割掉你那東西,你別想再去玩女人……”衝動之下,謝海菊左手抓住盧的陰莖,用菜刀狠狠地將它割了下來,並扔進了垃圾桶。

  從輕處罰

  報警自首判處死緩

  據謝海菊向公安機關供述,盧應春的陰莖被割掉後,他還大聲叫喊,後來就慢慢叫不出聲了。約2小時後,她才想起要向120和110報警。

  據公安部門介紹,謝海菊在看守所被關押期間,還給父母寫了封信。她說自己很後悔,請父母原諒她並保重身體。而在庭審時,她哭訴道:“我以為割掉男人的生殖器死不了人……”

  日前,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謝海菊故意傷害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謝海菊在犯罪後能自首,可依法從輕處罰,判處謝海菊死刑,緩期2年執行。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黃殿晶 通訊員 汪棟 

  攝影:本報記者 黃殿晶 通訊員 汪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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