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子宮內“藏”金屬斷針 刺傷夫妻生活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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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從南充市民武華子宮內取出一枚弧形金屬斷針。武華認定斷針係23年前嶽池縣人民醫院給她實施剖腹產手術時所留。1個月後一紙訴狀將嶽池縣醫院告到法庭。昨日,嶽池縣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剖腹產後?下腹疼痛難忍

  武華今年51歲,係四川石油單位退休職工。據武華介紹,1979年11月30日,她到嶽池縣人民醫院實施剖腹產手術。自此以後,她經常覺得肚子痛、腰杆脹、全身軟。到了冬天,下半身一直冷冰冰的。一過夫妻生活,下腹就疼痛難忍。但武華以為是婦科常見病所致,一直未到大醫院檢查治療。

  退休回南充後,老毛病仍然時時折磨著武華。今年3月初,武華來到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檢查,檢查結果讓她大驚失色:子宮內有一肌瘤,肌瘤中還有一根像“針”一樣的不明金屬物。

  公證手術?肌瘤裏找到斷針

  “針從何來?”武華認為,她平生隻在嶽池縣人民醫院做過一回手術,這枚斷針肯定是嶽池縣醫院留在她體內的。因此,武華的親屬決定請南充市公證處公證員對醫生取針過程進行公證。

  3月14日,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為武華實施手術。經過兩個小時,醫生取出一個拳頭般大小的肌瘤。肌瘤裏麵,醫生找出了一枚發黑生鏽的金屬針。醫生證實,這是一枚用於手術縫合的圓形斷針,長約4厘米。這一切,公證員均現場作了公證。

  提起訴訟?夫妻雙雙做原告

  “這枚斷針給我和我丈夫帶來23年的痛苦生活,我們要向嶽池縣醫院討說法。”4月12日,武華向嶽池縣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嶽池縣醫院賠償身體損害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18萬餘元。武華的丈夫認為嶽池縣醫院傷害其妻身體,損害了他的性和諧權利,因此,他也作為原告,向嶽池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嶽池縣醫院賠償他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

  公開審理?庭辯甚為激烈

  昨日,武華丈夫和律師出庭。法庭上,雙方辯論甚為激烈。嶽池縣醫院認為,時隔多年,武華沒有確切證據證明當時在該院做過剖腹產手術,該斷針不能認定係該院醫生留下。

  武華丈夫稱,武華做剖腹產手術的原始資料現盡管找不到了,但許多人都能證明武華當時的確在嶽池縣醫院做剖腹產手術。縣醫院稱,手術是切除肌瘤,肌瘤是武華自身病變造成,與斷針沒有關係。武華律師稱,肌瘤是斷針引起的,二者有因果關係,院方難辭其咎。縣醫院稱,武華動手術有20多年了,此案早已超過了法定訴訟時效。武華律師稱,訴訟時效沒超過,斷針在今年3月才取出,說明嶽池縣醫院對武華的傷害到今年3月才結束,我們4月就起訴了。

  昨日中午12點,審判長宣布休庭,另擇時間公開宣判。

  本報記者?汪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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