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論劍

說三道四,用事實說話
博文
(2008-08-27 14:22:39)
胡德平:前中共總書記胡耀邦之子、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黨組書記、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副會長
胡耀邦這個人物的出現,是中國共產黨曆史上,也是中國近代史中的一個奇跡.胡耀邦現象最深刻地告訴我們,中國人怎樣才能走上自由、民主、富強之路;需要我們充分認識,從中吸取曆史的力量。胡耀邦有句名言:中國的出路[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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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關注:案中案--港澳操盤高手胡海寧的隕落http://finance.sina.com.cn2004年04月26日17:04證券導報  其實,他們的所作所為不過是重複中國金融界近年來一再發生的故事  利用模糊的規則打擦邊球——這實際上也是中國金融一直沿用的核心潛規則。隻要沒有人告發,隻要資金鏈沒有斷裂,一切的金融黑洞都隱藏在一片歌舞升平之下,可這一切又都顯得那麽脆弱全國偶像歌手大賽[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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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寶麗為何有兩份前後不同的證詞呢?
事情還要追溯到2002年,張寶麗移民加拿大多年,經常大陸 香港 加拿大穿梭往返。
專案組特意去加拿大找到她,令她出具香港炒股方麵的證詞,這本是公司間的業務,張是代理
大連證券在香港炒股,屬於公司間的合作,合作協議具在。第一次她本著事實出具了證詞。
後來她丈夫在過境時被抓,因為和華銀公司往來密[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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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7 09:37:16)
請看石雪在二審法庭上的申辯:
(一)主體問題
1。一審判決對大連證券主體問題的判定沒有法律依據,缺少證據,隻憑帶有傾向性的幾個人為說法和說明,顯然不足以證明其國有的性質。同時控方不能出具國家有關部門的國資證明。一審判決不顧事實
對大連證券的定性有失公允。
2。大連證券破產裁定經全國最高院批準,大連證券非國有,充分說明一審判決對大[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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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中國金融第一案”的海南華銀金融巨案昨天在海南省高院公開審理。今年1月8日,海口中院經審理後作出了一審判決,以貪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數罪並罰,決定對石雪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二審庭審結束後,省高院沒有當庭宣判。
人民網7月10日報道對中國金融業多少有些了解的人,對於“海南華銀”和“大連證券”這兩個名字想必不會陌生,這兩[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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