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糖栗子

隨便寫寫,不許對號入座
正文

你離婚不怨我 3

(2006-05-23 02:07:47) 下一個

        為了響應他走遠一點的計劃,我們決定坐電車到一個50公裏外的大城市去逛逛。在車站等車的時候我注意到他穿得比平時還精神,就開玩笑說,‘沒這麽誇張吧,穿這麽帥幹嗎?’他顯然是很得意我的誇獎,但又故作謙虛地打量一下自己說,‘很一般吧,還有更帥的呢。’他話還沒說完,更帥的就走過來了。因為很久沒進城了,我就順便叫了2個以前一直相處很好的又能玩在一起朋友,本來想把他介紹給大家,想著以後玩起來也許會更熱鬧點,還沒介紹呢再一看他的表情我就有點自亂陣腳。那眼神好像在說‘你個叛徒,你破壞了我們的二人計劃。’再看我那倆韓國同學也是,打扮得那叫個玉樹臨風,簡直有點火上澆油的味道,麵對這三個帥哥我一時還真沒自信領著他們進城了,隻好自己不住的責怪自己。

          他小聲跟我嘀咕,‘沒以為你還叫了別人,我以為就咱倆呢,早知道.......’

         ‘不好意思啊,沒早和你說,我就是覺得人多熱鬧,才........。’我連忙解釋。現在回想起來當時的我確實沒那麽多別的想法,就是圖個熱鬧,更何況我們認識還沒一個月,喜歡和他在一起是實情可還沒上升到想單獨在一起的地步。

            他腦子著實靈光,立刻順水推舟的說,‘那索性再叫幾個更熱鬧,你們等我啊。’說完就朝宿舍方向往回跑,拉自己的援軍去了。於是乎就變成我領著4個帥哥進城了。

            那天我們玩得特高興,在卡拉ok裏激戰了n個小時才戀戀不舍的離開,連喝帶唱的過足了癮。我肯定是喝高了,雖然是在生人麵前可是毫不靦腆,麵對酒杯毫無懼色,很有女中豪傑的氣概。他居然還帶著相機,於是我們大家一起拍了好多合照,其中有一張我倆舉著酒杯,他的胳膊環過我,幹杯的照片,照片上的2個年輕人,麵色紅潤意氣風發笑意盈盈,到現在我都視如至寶,每次看到這張照片都會想起那年那月的那一天。照片洗出來他送給我的時候,正好被我知心大姐看見,她瞟了一眼就斷言說,你倆很有夫妻相,以後一定有故事。可是3年過去了,當年預言我們有夫妻相的大姐又親口告訴了我他離婚的消息,我倆的身上都沒有了當年的影子,有的隻是歲月的鑿痕!至於夫妻相,可能也隨之流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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