廁所事件
(2010-01-15 13:46:12)
下一個
來由:
新年開始,老大表現不錯,每天老師讓帶回來的本子是都是Good Day/Better Day或者一個happy face。可有一天,看他下校車的樣子,我就知道又犯事了。一問,果不然,被送去了校長辦公室。再一看本子,裏麵赫然釘著一張條子,正規印刷的,title:Discipline Notice。Offense:Yelling in the bath room。下麵有三個空格:家長簽名/學生簽名/老師簽名。我氣不打一處來,問在廁所你喊什麽?!老大已經有點蒙了,吭哧吭哧說不出來。我深吸了幾口氣,問:到底怎麽回事?問了好幾遍,老大才吞吞吐吐地說出了經過。原來,他在廁所洗手,不小心把冷水濺在臉上和脖子裏了,所以就大叫了幾聲。碰巧門外有一老師經過,就把他領到校長那去了。
聽完了,我氣沒消,不過不再是針對孩子,而是覺得這老師也是多管閑事,難道在任何狀況下都不能叫嗎?晚上,我寫了一封email給那個老師,當然是比較客氣了,問她事情的緣由。第二天上學的時侯,我告訴老大:不要在學校叫,這是學校的規定。一天無話,也沒有回信。晚上我說,明天她如果還不回,我就打電話去問。第二天,還真收到了回信,不過裏麵隻有一句話,謝謝你的email,如果有什麽問題請找校長。嗬,推校長那了。好,那我找校長看看。。。
正準備給校長發email,忽然想起了是不是應該問一下在學校當老師的朋友。拿起電話,朋友一聽就笑了:嗬,我當什麽事情呢?那條子其實也沒什麽,隻是告訴你孩子在學校裏有這麽回事,你隻要簽個字,表示知道就行了。校長也是例行公事,因為有些孩子有心理問題,如果在學校有異常表現而學校沒有通知家長的話,家長有權利追究校長的責任。再回過頭來說說那個老師,其實那也是她的責任,如果聽見有叫聲而不去過問,那老師就是失職了,萬一有人在廁所摔倒了或者發生了什麽別的意外呢?你那封信嗎,肯定讓老師有了戒心,老師最怕家長找麻煩了,所以她幹脆把你推到校長那,校長每天就是處理這些事的。如果你在信中感謝老師進去看what's going on,那或許她會告訴你情況,可你這一追問,她怕了,什麽也不說了。
結論:
看來在美國要學的東西還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