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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的合法性來源

(2012-04-10 12:21:20) 下一個
一個人當領導,被領導的服不服你,取決於領導的權利的合法性。 目前可以看到的權利的合法性來源通常有一下幾種: 選舉的結果,目前西方民主國家通常是一這種方式,國家領導人是大家選的,有本事你就去選,選上了說明你已經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認可,大家服你。 軍功,像老毛,老鄧這樣的,打出來的,過程很殘酷,因為能力不行的,都被幹掉了,通常這樣的領導很強勢,執掌被領導者的生死,沒人敢說個不字。像老鄧在老毛手下,讓他坐牢就坐牢,讓他當代總理,就當代總理。 學而優則仕的科舉製度,大家考試,考得好的當領導,這樣也是可以服眾的,很公平,你想當領導,你考上狀元啊? 世襲,這種是最不能服眾的,你當領導就因為你爸是某某某,你是金二胖,金3胖,憑什麽啊? 從上麵的幾種方式中,軍功方式是暴力方式,對社會衝擊太大,代價也太大。和平的方式是選舉,科舉,和世襲。權利的合法性來說,或者說服眾的程度,選舉大於科舉,科舉大於世襲。中國的現狀來說,即使還不能進步到選舉方式,也起碼采取科舉方式,所以讓好學生出身來領導,要遠遠比讓太子黨來領導,更能服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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