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的季節(11):你被逮捕了
(2006-11-18 18: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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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美國之前,關於美國的想象之一是它的自由。到了很快就發現,其實美國是一個限製很多的國家,它的法律和規條多如牛毛。法律的嚴苛保障了美國社會的自由,而不是相反。人在秩序井然的社會裏才能有真正的自由,每個人的自由才不會妨礙別人。
由於法律調控滲透到社會生活各個層麵和角落,普通人觸犯法律甚至刑律的機會大大增加。美國警察在執行公務的時候擁有很大的強製性權力,結果在美國帶過手銬的人很多,不管有罪沒罪都可以先帶上手銬暫時控製,直接拉到法院就審。我想,美國有Arrested標簽的人的比例也會很多,很多在中國不是事的,在美國都是事,比如打小孩,夫妻打架(中國目前的法律也以刑事對待,但其實法不責眾),既然法院會先拘傳再裁決有罪無罪,而被法院拘傳,最終裁決為no guilty 為數很少,留下個Arrested記錄就很經常。
兩個作業·美國法律的基礎
曾經讀過一本書叫作《美國製度的文化基礎》,法律是一種製度,它的基礎當然是美國文化,文化這個詞涵蓋太多的內容,我隻對那些跟中國法律製度基礎明顯有所區別的方麵。至少有兩點,一是基督教精神,一是數量化方法。眾所周知的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其實源於上帝的子民人人平等的基督教教義,這裏不做贅述。我特別感興趣的是數量方法對美國法律形成的影響。
在學校的時候做過兩個作業。一個是關於強製使用汽車安全帶的法令,一個是關於為什麽美國不發布禁槍令。剛到美國的時候,因為校園裏槍擊案呈上升趨勢,很多輿論要求國會通過一項禁槍令,最終並沒有這樣的命令被頒布。課堂上教授讓我們做了一道作業,給了一大堆數據,我們運算的結果是,如果讓心理正常的公民合法持槍,可以降低槍殺案發生率百分之多少多少(記不住了)。當然,美國公民可以持槍的一個重要依據來自憲法,但是,這類的定量解釋,無疑也支持了合法持槍的繼續。另一個作業關於安全帶,數據來自美國200個城市,30年的交通事故傷亡統計,計算的結果是,汽車前坐使用安全帶可以降低死亡率0.37%(大概是這個數),盡管這個百分比很小,但是考慮到全美發生的車禍絕對數,每年可以拯救成千上萬的人的生命。世界各國事實上都頒布了類似的法律,那麽獲得拯救的生命就不計其數。
一些聽聞·讓你不得不關注美國法律
剛到美國就聽聞了幾起華人與美國法律衝突的新聞,比較著名的就是一些留學生夫婦,或者新移民夫婦互相殘殺,駭人聽聞,又令人哀傷。在強大的壓力之下,因讀書太多而心思過重進而太過脆弱的心靈,原來比任何東西都容易扭曲,變態,走向極端和瘋狂。
殺人案似乎離普通人很遠,但是有一例交通為例案子,當時在華人圈子中引發了廣泛的議論和爭論。一對父子開著一輛轎車,由於些微的超速,被一個女警察攔下來。兒子是留美學者,父親是退休的國內教授,不知道美國法律和美國警察如何處置公務,完全以在國內的那一套方式來理解法律,來對待警察。當那個女警要開罰單的時候,兒子拽住女警的袖子企圖阻止,女警判斷兒子妨礙警務,立即要求增援。頃刻來了另外八個警察,把父子團團圍住,在大庭廣眾麵前,令父子雙手抱頭趴在轎車上,接受搜身,末了銬上手銬,塞入警車,“揚長而去”。
當時的中文網站掀起了同仇敵愾的熱潮,都認為美國警察侮辱華人。不過,如果看過realTV的警察節目,就知道,這不過是按照美國法律例行警務。隻是,看起來,美國警察被授予的緊急情況下的強製性權力比中國警察大得多。我想那是因為美國警察麵臨的危險大得多,因為美國有槍支買賣和合法持槍。
我看過一個警察節目,一個警察在夜間攔住一輛可疑轎車,進行檢查。由於沒有按照防範的操作規程,在檢查駕駛室之前,沒有先強製控製駕車人,結果,那個駕車人恰好是個歹徒,順手就從座位下摸出手槍。錄像是警車上的錄像機自動拍攝的,最後的鏡頭是搶聲響了,警察絕望地嚎叫,歹徒趁著夜色逃之夭夭。僅僅是一點惻隱之心,一點疏忽,就造成了警察的喪命。其實,我把這個錄像所描述的寫到這裏,上麵的案子是侮辱還是正常執行警務,就無需爭論了。倒是提醒要注意美國法律和警察與中國法律與警察的區別之處。
一些目睹·你也有被逮捕的危險
我看著我周圍的人被逮捕不是一次兩次,而主要的原因都是“家庭暴力”。
一個朋友A,移民美國多年,女兒剛上大學,開始交男朋友。男友來的時候,父母按照中國的父母的習慣,要求女兒不許把自己房間的門關嚴,隻能半開半合。那個老外男孩立即對女兒抱怨,女兒遷怒於父母,父母言辭喝斥,教訓。女兒撥通了911,結果警察來了,把母親帶到看守所蹲了幾天。最後判決的結果如何,因為朋友語焉不詳,不得而知。可能no guilty, 也可能留下一個Arrested記錄。
另一個朋友B跟太太吵架,在太太肩膀上打了一拳,太太報警。警察來了,把朋友銬上,帶到法院去,因為事情發生在法院開庭之前,這次挺幸運,很快就開庭。因為朋友的太太沒有到庭作證,朋友被宣告no guilty,隨即就放回家了。朋友回到家,因為想不到太太居然采取這種方式對待自己,把一肚子怒火灑向太太,並且揚言要離婚。沒想到,太太在幾天前在門縫裏得到一張大概叫做婦女兒童保護組織或者叫家庭暴力抵製聯盟的傳單,立即打電話求助。下午的時候,警察又來了,帶來了法院的禁止令 restraining order, 要求朋友立即離開住所,並且在十五天之內不得在住所附近300碼內區域出現,也不可以通過任何方式與太太聯係。朋友當即氣暈了,拒絕離開。大概隻有五分鍾的“抗拒”,警察向上司求助,又來了一個警察,把朋友銬上帶走。這回性質變得嚴重起來,第一次法院給的罪名如果成立,最多判刑三個月,但是,違反禁止令的罪名如果成立,可能判刑一年。這個案子結果延續了一年之久,雖然最後沒有定罪,沒有判刑,以dismissed告結,但是朋友被強製接受社區心理醫生治療。花了大量的金錢和時間。刑事記錄是 Arrested.
朋友B的一位同學,情況正好相反,在家裏飽受太太的“欺淩”,他顯得軟弱無力。那個太太居然能扇他耳光。朋友B有了自己的經驗教訓之後,告訴同學C,如何如何尋求法律解決。終於有一天,C的太太又發作,把燈罩砸在牆上,碎片打中了C的眉弓,鮮血滲了出來。B接到報訊,立即慫恿C報警。警察來了,正好看到了現行,C的太太被烤上帶走了。C的案子也花了半年之久的時間,最終也是dismissed,她的情節要輕微一些,不知道是不是也要落上Arrested的記錄。
在美國,家庭暴力罪跟酒後駕車,賣淫,盜竊、吸毒等罪名一樣,被列為道德罪,由刑法和移民法雙重治罪。普通的刑事罪,判刑一年以上才影響移民,而道德罪,任何定罪convinced都可能斷送移民夢。無論懲罰的措施是入獄還是監外執行,比如社區服務。所以,順便提個醒,在美國夫妻打架,或者打罵子女,都可能導致一幕驚駭的情景,警察隨時會闖入,對你說:你被逮捕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