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の部落歌】

不作修改的第一稿,淩亂真實的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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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1日——網戀

(2007-09-20 23:17:11) 下一個

    戀愛沒有什麽先決條件,我一直這麽認為。包括同性之間,既然在異性那裏遇不到愛,也隻有在同性裏麵了,誰讓上天造人,就兩種呢?
但說起網戀,總覺得怪怪的。倒不是受道聽途說的各類奇聞趣事的影響,而是網戀一詞似乎完全脫離了我所理解的“泛泛之戀”。
    齷鹺事多發
   性饑渴的男人,迫不及待的尋找著可以解決今夜之火的對象,迫切到連最開始的寒暄客套都簡而又簡。曾有一次去某個據說網戀發生率頗高的網站開眼界,看著遊過來的男ID有一句沒一句的搭訕,似乎不敢確定我是否是同道中人而不舍放棄。可能對方是同時找到幾個他認為“可能”的目標,撒開了大網準備捕魚吧。過了15分鍾,他終於等不及了,開門見山的問:我們今晚可以見麵嗎?哈哈,我惹不住在電腦這方狂笑,還果真如傳說中那麽齷鹺。於是不急不忙的回答:好啊!如果你過來我家的話。頓時,對方的搭訕速度加快,一句接一句的劈頭蓋臉的傳過來,直到他問:你家在哪兒?我說:不遠不遠,在日本。豈料,那人竟還理直氣壯的投訴道:我是認真來找一夜情的。哈哈,嫖妓是需要花錢的,連這點錢都舍不得掏,還硬是加上了一個“情”字做皇帝的新衣。身旁,男朋友狂笑道:你還是別去逗人家了。
   見到這類人過來套近乎的女人,真的一點兒都沒往壞結果上去聯想嗎?我不信。女人的第六感是很準的,除非她是故意忽略。有同樣饑渴的除外,剩下大多數應該還是想尋找到愛情的吧。為了增加邂逅的可能率,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的降低自己的判斷標準。說下流話,變成了豪邁;急切要求進一步,變成了對自己情有獨鍾;灌輸性愛自由理論,變成了時尚前衛,等等。太渴望能遇到一段愛情,把自己活生生變成了一隻有縫兒的雞蛋,是蒼蠅都可以叮。
   之後,再哭訴誰被誰騙了,如何如何,簡直是放屁。反而是被騙的,才是破壞遊戲規則的人。有大腦不愛用,不是活該是什麽?
   花癡男女何其多
   網戀過的男女,似乎比一般情侶都要更擅長於甜言蜜語,也更炙熱。從鍵盤裏打一行行的字,比親自開口麵對麵,要容易多得多了。當然最關鍵是彼此的第一印象不是臉,不是身高,不是氣質,是自己單方麵日積月累想象出來的。逐漸的,他/她的樣子在你腦中一天天一點點的豐滿起來,那過程如同油畫,不滿意的線條擦一擦,抹上一塊自己喜歡的油彩就能給遮蓋起來。其實,永遠都這麽想象著,是件很美的事,醜就醜在了見麵。王子成了矮小猥瑣的青蛙,公主成了一臉疙瘩的恐龍。網上的照片,直接搬三流明星的,那是最下流,不過擺好角度揚長避短的本人照,似乎也上流不到哪兒去。流傳於網絡間的漂亮妹妹,有一次上“康熙來了”的訪問,竟然沒有哪一個是真人與照片能對得上號的!撅嘴巴裝可愛的,其實是齙牙;瞪著大眼睛裝無辜的,其實是胖臉!真叫暈!看那麽多含春青蛙與恐龍在網上裝作才子佳人,相互取悅相互讚美,我不想吐,隻求他們相互見麵了也別吐。

    冷靜想想吧
    才子佳人會有工夫坐在電腦前麵,等你來守株待兔?坐在電腦前的才子佳人,大多有了足夠的睿智與淡定,哪個還會跟你掏心窩子的談一場要死要活的戀愛?
    有個呆子對我說過:就算網戀,咱能不能不和還在用QQ的戀?起碼也得MSN吧?
    哈哈,似乎是能說明點什麽。

    網戀本身沒有對錯,誰給它牽強附會的添了太多目的,才讓這戀愛方式的一條支流變成了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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