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130)
2007 (77)
2008 (68)
2005年的聖誕節,老公送了乂爻一個Apple iPod nano作為禮物,不為用它聽音樂、存照片,隻為了Apple的經典設計。
2006年的聖誕節,老公送了乂爻一個Apple iMac作為禮物,24吋的顯示屏,1G的CPU,250G的硬盤,wireless的鍵盤和鼠標,內置speaker,內置camera,內置DVD,整個屏幕隻有一吋厚,整個電腦隻有一個電源插頭,沒有其它電腦的外置主機。
2007年初,Apple發布了iPhone,一個手機含有200多項專利,沒有按鍵,最多可存8G。如果你看了它的演示,你一定會愛上它的。
98年的時候,就很喜歡iMac的透明設計,接著又有了Apple iBook,那些也讓人有眼前一亮的感覺,但是近年的Apple更讓人有心動的感覺。
上個世紀末,Microsoft席卷全球,搶盡了風頭,Apple似乎不屑與之為伍而淡出江湖,沒想到若幹年後,Apple以它獨特的設計與構想再現江湖,獨領風騷。
iMac需要幾天時間學習來熟悉它的操作,適應它的界麵,不過一旦熟悉,就會發現它的簡單、便捷。每一個細小的操作都別具一格、很有新意,看得出是為使用者精心設計的,每一個細節的簡明、方便,都會超出使用者的想象,讓使用者驚歎不已。
iPhone的設計也是如此,看過Steve Jobs演示的人,應該都會為iPhone的設計折服,一部手機能夠設計成這個樣子,也算令人觀止了吧。
Apple不是科技的先驅,但是它似乎永遠是在別人做膩做盡的概念上推陳出新,再領潮流。看來任何事情不在乎你是早是晚,關鍵是要與眾不同;看來任何事情都可以做出品味、做出新意。
有人說一旦你用上了Apple,就會成為它忠誠的用戶,將一輩子用下去,欲罷不能。就象乂爻,先用了iPod,又用了iMac,接下來又買了APPLE的Router,還有APPLE的connection,不知下一步還會再買什麽。感覺自己就象APPLE那個富有想象力的LOGO,雖然整個蘋果隻被(蟲蟲)咬了一小口,但是感覺到最終會把它全部吃掉。
也有人說,無論你是哪兒的人,無論你做什麽樣的工作,無論你有什麽樣的背景,即使是在機場上擦肩而過的兩個人,一個穿著有APPLE LOGO的T恤,一個推著有APPLE TAG的皮箱,那麽你們已經是朋友了,因為你們有共同的愛好。
還有人說喜歡APPLE和使用APPLE的人已經構成了他們自己的社會,他們忠誠於它、享受於它,不可替代。
乂爻也被APPLE迷住了。在想,如果不能在Apple找份工作,那就隻好去當個Apple的股東。
瞧,還是我家的沙發舒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