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大傳奇之簡化版
(2006-07-28 12:34:53)
下一個
本人曾寫過一個貼子“基督教,一個數千年的謬誤:(四)猶大傳奇”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religion&MsgID=85649)。
在這個舊帖裏忙於駁斥基們的種種狡辯,恐怕衝淡了主題。所以我想再發一帖,
隻是列舉基們的“聖經”在這一件事情上的描述並指出矛盾之處。
至於基們的種種狡辯是不是說得過去,我相信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廣大網友自會做出自己的判斷(隻是提醒大家不要忘記基們狡辯的時候故意忘記
的一件事:按照基們的信仰,基們的“聖經”是在號稱是“全知全能”的神的啟
示下寫的,是不可能有錯誤的,翻譯錯誤都不能有,否則還怎麽全知全能呢?)。
馬太福音27章:
3 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
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
4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什麽相幹?
你自己承當吧。
5 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
6 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裏。
7 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
8 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作血田。
使徒行傳1章:
15 那時,有許多人聚會,約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間站起來,說,
16 弟兄們,聖靈借大衛的口,在聖經上,預言領人捉拿耶穌的猶大。這話
是必須應驗的。
17 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使徒的職任上得了一分。
18 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
流出來。
19 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所以按著他們那裏的話,給那塊田起
名叫亞革大馬,就是血田的意思。
20 因為詩篇上寫著說,願他的住處,變為荒場,無人在內居住。
又說,願別人得他的職分。
矛盾一:
馬太福音明明白白地說那田是祭司們買的。
使徒行傳明明白白地說那田是猶大自己買的。“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
矛盾二:
馬太福音明明白白地說猶大是上吊死的。
使徒行傳明明白白地說猶大是自己買田後摔死在那田上的。“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
矛盾三:
按照馬太福音,猶大是在買田之前死的。
使徒行傳明明白白地說猶大是在買田之後死的。“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
最後,使徒行傳的這些話是彼得說的。彼得是什麽樣的人啊?耶穌的親傳弟子,
還曾被賦予治病驅鬼的“神力”,其“靈命”想來是極高的,而且應該是“聖靈充滿”的吧?
他說“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想來
總不至於是假的吧?有些基想要通過承認彼得的話不正確來解釋這個矛盾,(“無誤的聖經”
真實無誤地記載了彼得的有錯的話)我覺得也是徒勞。看來,有不少基覺得自己的“靈命”
要比耶穌的親傳弟子彼得的“靈命”高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徒 1:16 “弟兄們,聖靈藉大衛的口,在聖經上預言領人捉拿耶穌的猶大;這話是必須應驗的。
徒 1:17 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使徒的職任上得了一分。
徒 1:18 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
徒 1:19 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所以按著他們那裏的話給那塊田起名叫亞革大馬,就是血田的意思。
徒 1:20 因為詩篇上寫著,說:‘願他的住處變為荒場,無人在內居住;’又說:‘願別人得他的職分。’
徒 1:21 所以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
徒 1:22 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複活的見證。”
嘁哩喀喳在此找到了“矛盾”——(1)馬太說那塊田是猶大死後,祭司買的,而這裏卻說是猶大買的。QLKC幫我們列出了一種解決方案:祭司為猶大買的地、歸入死者名下,就勉強算作猶大買的,然而(2)“買地”和“猶大身死”孰先孰後的問題上,馬太和路加的記載還是不可調和。
現在已經把QLKC的論點和論據轉述完了,下文我將進行回應:
首先要明確:聖經不是在真空裏寫成的,修辭、典故和帶有時代特證的習語等成分遍布整個文本,因此基本的閱讀理解能力是不可或缺的,否則會鬧出很多笑話。就如QLKC的許多自鳴得意的“批判”,實際是無的放矢。
很多他找到的所謂“矛盾”,其實是對文體缺乏敏感而產生的誤解,通常表現為:在閱讀某段文字時,一廂情願的認為它是刻板的、按照時間先後的、流水賬式的記錄,因此他能在福音書裏找到他想要的“矛盾”——不同福音書常常描述同一件事,並且采用不同的描述方式,這就給了QLKC尋找“矛盾”的最佳場所(針對時間先後這方麵的“衝突”)——在他那種僵化的觀念中,一段記敘如果先提到了A事件,再寫了B事件,那就一定證明A的“年代”在B之前,而不知道“以論題為序”這種通用寫作方式的存在。假如曆史教材上這樣安排章節:
第一章------文藝複興時期藝術的發展
第二章------文藝複興時期科學的發展
第三章------文藝複興時期經濟的發展
那麽按照其解讀聖經的同一原則,QLKC就該認為,該曆史書的編者向我們傳達了這樣的信息:文藝複興時期是先有科學的發展,當科學的發展結束後,經濟才開始發展!
類似的例子,“文藝複興時期”和“宗教改革時期”在時間上有相當的重疊部分,某些相應的曆史人物——如伊拉斯謨和路德——也是同一時代的人。
有些場合下,前後相鄰的文字非但不對應於嚴格的時間先後次序,甚至很有可能,它們根本是在講同一件事,隻不過描述的測重點不同,也有可能隻是玩文字遊戲來達到鋪陳和渲染的效果,例如:
巴勒引我出亞蘭,
摩押王引我出東山,
說:‘來啊!為我咒詛雅各;
來啊!怒罵以色列。’
顯然讀者不會以為巴蘭是先被引出亞蘭,再被引出東山;先咒詛雅各,以後再怒罵以色列。。。
類似的,
誰曾用手心量諸水,
用手虎口量蒼天;
用升鬥盛大地的塵土;
用秤稱山嶺,
用天平平岡陵呢?
還有,以下顯然也不是按時間先後敘事的例子
諸天述說 神的榮耀,
穹蒼傳揚他的手段。
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
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
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
他的量帶通遍天下,他的言語傳到地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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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看到,猶大的三十塊錢被用來買了一塊墓地(至於是誰“親自”買的,甚至“買”是什麽意思,我們會很快在後麵說明),這是跟猶大的結局有關的一件事,簡稱為A;彼得提到的另一件事:猶大死了,死狀慘不忍睹,簡稱為B。
首先,按照我們前麵所說,A和B在時間上的關係未必是A先於B,根據KJV的描述:
Act 1:18 Now this man purchased a field with the reward of iniquity; and falling headlong, he burst asunder in the midst, and all his bowels gushed out.
完全有理由相信,這兩件事(或幾件事——如果 “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被當作幾件不同的事來計算)是被平行描述的,在這裏不存在時間上的承接關係。
甚至很有可能,彼得和他當時的聽眾非但不覺得A和B有什麽時間上的差異,在他們眼中A與B其實是在描述同一件事!
這如何可能呢?答案就是,“買”的說法是彼得演講中所用到的一種很常見、也很自然的修辭手法,這跟馬太所寫,祭司為安葬猶大而進行的購買活動相比,兩者都帶了“買”字,但前者為修辭,後者則隻帶有樸實的字麵意思。
一個類似的例子:新聞有時會說,某官員“重拳”整治某問題(比如噪聲汙染),拳擊比賽的解說員也會提到“重拳”,但所指對象就與前者完全不同了;大陸媒體有仇視美國在任總統的傳統,這不,參院的一個不具強製效力的文件,被誇張為“給布什的一記'耳光'”——但我現在要說的是,“(打)耳光”又是一個修辭的例子,它和前麵的“重拳”一樣,都能很好的產生形象化的效果,這對演講和宣傳是非常有用的——而彼得那段話的性質正類似於“戰前動員”。
猶大“買了一塊田”,所謂的“買”,無非是用一種形象化的語言來表現:猶大的背叛倒底為他換來了什麽回報——墓地、可悲可恥的死亡;並且“買”還暗暗對應了他對主的出“賣”(依然是形象化的修辭,也是習語),類似的,“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沒有讀者會以為有一種叫作“作惡”的職業,還有相應的“工資”。
舊約的文學傳統中,“買”和“賣”的意象也是在修辭和詠歎時常用到的:
申 32:6 愚昧無知的民哪!你們這樣報答耶和華嗎?他豈不是你的父,將你買來的嗎?他是製造你,建立你的。
注:這裏的“買”是側重“贖買奴隸”的意思,其實它對應的曆史事件是:上帝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統治,這句話的所指內容對於以色列聽眾來說是心照不宣的。並沒有什麽字麵意義上的“交易”發生過。
賽 55:1 你們一切幹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
賽 55:2 你們為何花錢(原文作“平銀”)買那不足為食物的,用勞碌得來的買那不使人飽足的呢?你們要留意聽我的話,就能吃那美物,得享肥甘,心中喜樂。
何 8:9 他們投奔亞述,如同獨行的野驢。以法蓮賄買朋黨。
何 8:10 他們雖在列邦中賄買人,現在我卻要聚集懲罰他們;他們因君王和首領所加的重擔,日漸衰微。
注:這兩段話所針對的是同一類曆史情境——以色列人麵對強敵的威脅,他們不向上帝求助,卻寄望於其它的大國(如亞述或埃及),然而這些是靠不住的,也就是所謂“花錢買那不足為食物的”。。。照樣,如果回轉依靠上帝,則能得到白白的恩典和保護,“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
結論,彼得所用的“買”這種形象化表達(類似“自食其果”的“食”),跟祭司“買”地的描述之間產生了一個美麗的誤會,這個誤會原是可以避免的(隻要注意語法常識)——但很不幸,QLKC太渴望“勝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