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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經文解析(15)-5

(2006-05-07 23:23:30) 下一個

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經文解析(15)-5

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十五) -- 希伯來書第五章經文解析

經文解析的修訂是在聖靈的光照帶領下。一切感謝讚美榮耀歸給主!

基督的超越:三、基督比舊約眾祭司更美(4:14-7:28)

(一)、是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4:14)(參希伯來書第四章經文解析)

(二)、是能體恤我們的大祭司(4:15-16)

(三)、是合格的大祭司(5:1-3)

I、是從人間挑選的(5:1上)

II、是站在神人之間的(5:1中)

III、是為獻祭而設立的(5:1下)

IV、是能體諒愚蒙和失迷之人的(5:2上)

V、是本身有被軟弱所困之經曆的(5:2下)

VI、是配為百姓獻祭的(5:3)

(四)、是蒙神召立的大祭司(5:4-6)

I、基督不是自取尊榮為大祭司,一如亞倫(5:4)

II、基督是從死裏複活而為大祭司,非同亞倫(5:5)

III、基督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為大祭司,遠超亞倫(5:6)

(五)、是學了順從的大祭司(5:7-10)

(三)、是合格的大祭司(5:1-3)

在這幾節中是論基督具備從人間挑選之大祭司的一切條件,而較人間挑選之大祭司更美,約有六點:

【來五1】「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注:或作“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

(文意批注)

I、是從人間挑選的(5:1)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這句話表示下麵所講乃是關係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所應有或應作之事;但這話本身卻使我們看見大祭司的第一條件,就是他必須有人的性格,是屬人間的人,和人是一樣的,才能適合替人辦理屬神的事。耶穌基督雖然是神的兒子,卻也是人的兒子(路3:23)。雖然是從天上所差來的,卻是從人間所挑選的,因他也曾道成肉身「親自成了血肉之體」而來到人間(約1:1;來2:14)。

「凡從人間挑選」,「凡」字之前原文有「因為」;所以這裏的話是連接上文的。

II、是站在神人之間的(5:1)

「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這句話一方麵指出祭司的工作,另一方麵指出祭司的需要。既需要神派定祭司來替人辦理屬神的事(即有關敬神的事),就可見人不能真接到神麵前,而必須借著站在神和人之間合格的大祭司才可以。亞倫乃是神所挑選的人間第一個大祭司,替以色列人辦理屬神的事;但惟有基督才是唯一合格的大祭司,奉派為全世界的人辦理屬神之事。(來2:17)說:「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因此,現今每一個人,都不必再倚靠人間的祭司來替自己辦理敬神的事,隻要倚靠那位從人間挑選卻已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耶穌基督,就可以真接敬拜神了。

III、是為獻祭而設立的(5:1)

「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這句話實際上已包括舊約的各樣祭,因為舊約的祭可分為二類,就是馨香祭和贖罪祭,前者為感恩而獻,出於甘心自願,後者為贖罪,是必須獻的。在此「獻上禮物」實即指第一類的馨香祭,而「贖罪祭」就是第二類為贖罪而獻的祭。「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的意思,就是為要履行各種獻祭工作的意思,這就是祭司的主要工作。但舊約祭司為人所獻的贖罪或感恩的祭都是不完全的,不過預表那以後要來的大祭司耶穌基督,他為我們作成贖罪的工作,又常常激發我們感恩的心。

「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這句話另一方麵告訴我們到神麵前,應當常常有「禮物」獻給神,並且不可忽略自己所犯的罪,常常保持清潔的心。這裏先提「獻上禮物」後提「贖罪祭」,表示一個合乎神所要求的基督徒,乃是感恩多於求赦免,得勝多於失敗的基督徒。

【來五2】「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

(文意批注)

IV、是能體諒愚蒙和失迷之人的(5:2)

「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合格的大祭司,必須能體諒愚蒙和失迷的人,因為那些來到大祭司麵前求贖罪的,都是愚蒙或失迷的人。「愚蒙」是形容人因無知而得罪神的情形,不知道神的旨意,不明白神的啟示,而作了神所不喜悅的事。「失迷」是形容人偏離神而走出真理的路之外的痛苦情形。耶穌基督是能體諒人的愚蒙和失迷的大祭司,因他能深深了解我們心靈深處的痛苦和失敗的情形,又有忍耐和慈愛的心,挽回我們的失敗。

我們也當體會耶穌基督的心腸,而體諒那些比我們軟弱的弟兄。

V、是本身有被軟弱所困之經曆的(5:2)

「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注意:這句話是就人間挑選之大祭司所有的經曆而說,同時也說出基督在肉身的時候,也有被軟弱所困的經曆。「被軟弱所困」的人,可能失敗也可能得勝,這句話本身並末指明被軟弱所困的人必然犯罪,但從下節:「故此,他理當為自己和百姓獻贖罪祭」,可知那些人間的大祭司,如亞倫或亞倫的子孫們,都是被軟弱所困而犯過罪的(出32:21-25;民12:1-2;利10:1-2)。但在(4:15)已經告訴我們,基督雖曾在凡事上受過試探卻沒有犯罪。這種曾被軟弱所困而沒有犯罪的經曆,隻有耶穌基督有。他自己既曾被軟弱所困,就不但能體諒我們,而且能體諒得深切入微了。

【來五3】「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

(文意批注)

VI、是配為百姓獻祭的(5:3)

「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祭司既是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而奉派的,理當為百姓獻贖罪祭了。但人間的大祭司,不但要為百姓獻上贖罪祭,更要先為自己獻贖罪祭,才能使自己配為別人獻祭。基督卻無須為自己獻贖罪祭,就已經配為百姓獻贖罪祭了。因他是沒有犯過罪的人,所以他不像普通的大祭司那樣,要為自己先獻贖罪祭,然後又為百姓獻贖罪祭(利6:11,15),他乃是把自己獻上,就作成贖罪的工作。

(四)、是蒙神召立的大祭司(5:4-6)

在這幾節中,從三方麵說明基督是神所召立的大祭司,比亞倫更美:

I、基督不是自取尊榮為大祭司--一如亞倫(5:4)

【來五4】「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

(文意批注)

大祭司的職任不是任何人所能自取,必須由神召立才能獲取;既是這樣,就更顯得這職分的尊榮,與任何普通的職分不同了。

在舊約時,以色列人曾懷疑亞倫自取大祭司的尊榮(民17章全),神卻親自證明他是神所選立的。又有可拉黨的人,想自取祭司的職任,攻擊亞倫,受了神的重罰(民16章全)。這些事實都證明祭司的職任;確不是人所能自取的。再者,亞倫不是先有尊榮才得為大祭司,乃是蒙召為大祭司才有尊榮;當時的以色列人不明白這一點,他們以為亞倫和他們不過是一樣的人,何以獨有亞倫可作大祭司!豈知這職任的取得不是在乎人自己方麵的尊榮,乃在乎神的選召。

「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這不但表示基督和亞倫一樣,是憑神的選立為大祭司,表示基督之為大祭司,曾經先無限降卑自己。因為亞倫不過是和其餘有信心的以色列人一樣的人,他自己原本就沒有尊榮可作大祭司,但基督乃是原與神同等、同榮的(腓2:6;約17:5),卻降卑為人,站在人子的地位上,不自取榮耀為大祭司,不求自己的榮耀(約8:50),乃憑神的選立為大祭司,就更顯得他的尊榮與崇高了。

II、基督是從死裏複活而為大祭司--非同亞倫(5:5)

【來五5】「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

(文意批注)

「乃在乎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這句話引自(詩2:7);保羅在(徒13:33)引用(詩2:7)的話時,曾解釋這句話是指基督複活而說的。所以基督作我們的大祭司,是在於那對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神,是讓他從死裏複活的神。因為他已順服至死而複活,神就設立他為我們的大祭司。這樣的經曆和資格絕非亞倫所能有,而超過亞倫。這樣從死裏複活的大祭司,才是真正合格的大祭司,能無愧地站在神人之間,把神的旨意借著聖靈教導人,又在神的麵前為人的軟弱祈求。

現今,那些「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複活」的信徒們,也都自然有「君尊的祭司」之尊榮;可惜今日許多基督徒看輕了這職任,未忠於職任,也未視為尊貴。

III、基督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為大祭司--遠超亞倫(5:6)

【來五6】「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文意批注)

本章共三次提及麥基洗德(5:6,10,11),這是第一次。按麥基洗德這名字的意思,就是「仁義的王」或「公義的王」,在下文第7章中有更詳細的討論,這裏隻略為提及。總之,麥基洗德乃是與亞倫完全不同等次的大祭司,他是為王而為祭司,其祭司的職任是永遠的,預表基督為永遠之大祭司,是長遠活著「為我們祈求」遠超過亞倫的大祭司。

(五)、是學了順從的大祭司(5:7-10)

【來五7】「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

(文意批注)

這節的「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為全節最難解的一句:

這句話是指主在客西馬尼園,求神救他脫離憂傷至死的痛苦而說:

因在福音書中主除了客西馬尼園的經曆以外,在他處實未有像這裏所說的那樣大聲、哀哭、流淚、懇切求「免死」之禱告。原文「免死」雖有「出死」之意,但「出死」與「免死」的意義其實相同。人遇死險而免死,也就是出死了。

但是這裏的「免死」不會是指主複活說的,因主早已知道自己第三天複活(太16:21-23;17:9;22-23;20:17-19),決不至懷疑神不會使他複活,以致如此懇切向神祈求。

另一方麵,這句話也不可能指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禱告,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禱告,雖然是動人的,但並不像這裏所寫的「大聲、哀哭、流淚、懇切」的禱告。主在十字架上所說的七句話中隻有三句是禱告,這三句是在六小時中說出來,顯然那時主的禱告,不是這裏所說的禱告。所以這句話應指主在客西馬尼園大爭戰中,求神救他脫離憂傷至死的痛苦而說的。

【來五8】「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文意批注)

他本是神的兒子,從來沒有不順從,也不須要學習順從,他要學習順從是不合理的;但他卻為我們站在律法的地位上,學了順從。既然神的兒子來做人也不能例外不學習順從神的旨意,現今的信徒豈能例外?

「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這意思不是說他若未經曆苦難就不會順從,乃是說因他所受的苦難就更顯明他的順從了。這所說的苦難,是指主為我們所受的各種苦難,特別是十字架上的苦難,這些苦難都不是他所應受的,神卻要他為我們受了;他既接受了神所給他原非他應受的苦難,就顯出他是學會順從了。這也使我們看見,甚麽是學習順從,就是接受神一切所要我們受的,常常揀選神的旨意,不與神理論。

【來五9】「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文意批注)

這裏的「完全」不是指他人性或神性方麵的完全,因為無論按神性或人性的各方麵而論,他本來就是完全的;這裏的「完全」乃是特別指他救贖工作的完全而說的,因他既受死而複活,就得以成為我們完全的救主和完全的大祭司;既為我們的罪付了完全的代價,就成為凡順從他的人永遠得救的根源。

「凡順從他的人」,就是凡接受他救贖之功勞,順服聽從他的教導的人。

「根源」原意是形容促成某事之因素(是形容詞),但據Dr. W. E. Vine認為此字很難將原意完全準確譯出,此字除譯作「根源」外尚可作「著者」、「原始者」、「創始者」等。按楊氏經文匯編,全新約僅此一處用這字。所以「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意思有兩方麵:一方麵就是說基督「既得以完全」(成為我們完全的大祭司),就是我們可永遠得救的根本原因。但另一方麵,基督也同時是「永遠得救」之創始人。「永遠得救」不隻是因基督而獲得,也是由基督所成功。

【來五10】「並蒙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

(文意批注)

按麥基洗德這名字的意思,就是「仁義的王」或「公義的王」,麥基洗德乃是與亞倫完全不同等次的大祭司,他是為王而為祭司,其祭司的職任是永遠的,預表基督為永遠之大祭司,是長遠活著「為我們祈求」遠超過亞倫的大祭司。

關於救恩的警戒:三、不長進和離棄道理的危險(5:11-6:20)

(一)、責備信徒的不長進(5:11-14)

I、對屬靈深奧的事聽不進去(5:11)

II、在真道上沒有進步(5:12上)

III、在靈命上不長大(5:12下-14)

(二)、指導他們應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6:1-3)(參希伯來書第六章經文解析)

(三)、警戒那些離棄道理之人的危險(6:4-8)

(四)、勸慰他們要在起初原有的愛心上更加殷勤(6:9-12)

I、對信徒的信任(6:9)

II、對信徒的稱許(6:10)

III、對信徒的期望(6:11-12)

(五)、勉勵他們要持定擺在前頭的指望(6:13-20)

I、以亞伯拉罕為例(6:13-15)

II、以神的「起誓」為證(6:16-17)

III、以幾件理由為勉勵(6:18-20)

我們有可逃的避難所;有靈魂的錨;有耶穌為先鋒。

關於救恩的警戒:三、不長進和離棄道理的危險(5:11-6:20)

(一)、責備信徒的不長進(5:11-14)

上文既已列論基督比亞倫更美,在此聖經準備再引證麥基洗德的事,以證明基督是更美的大祭司。但在要講論關於麥基洗德的事的時候,筆者似乎感覺有些難以解明,因為那些信徒在靈性上仍然幼稚,對屬靈深奧的事不能領會。所以在未往下繼續講論之前,就先寫下這一段警告和勸勉的話,以勉勵他們追求長進。著者這樣在他們正遇到難明的屬靈真理之時候,指出他們難明的原因來--不長進--就更能使他們心服並受到深刻的感動。

I、對屬靈深奧的事聽不進去(5:11)

【來五11】「論到麥基洗德,我們有好些話,並且難以解明,因為你們聽不進去。」

(文意批注)

注意「你們聽不進去」的「你們」,顯明「難以解明」的原因,並非在寫信的人不會解明,乃是在聽的人方麵聽不進去。其所以「聽不進去」的原因,無非由於對屬靈的事不追求長進,正如現今教會中的一些信徒,他們在初信的時候,心裏饑渴慕義,聽道十分入心,進步很快,但日久心中漸漸驕傲,自滿自足,不肯更深追求,對自己所未知的真理,既不肯虛心研究,又聽不進去,甚至漸漸貪愛世界,心中裝滿了世界的事物而不知覺。所以無論甚麽時候,如果我們發覺自己聽道總是聽不進去,不外由於下列的幾個原因:

1、心中充滿自己的道理,驕傲自是。

2、停止追求長進,失去渴慕真理的心。

3、世界的事物在裏麵占了地位。

II、在真道上沒有進步(5:12)

【來五12】「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幹糧的人!」

(文意批注)

照他們所受的栽培和教導,應當已經可作師傅,教導那些初信和幼稚的人,豈知他們不但未長進到更深的一步,追求明白更進一步的真理,反而連他們所已經知的也忘記了,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他們。他們雖然自以為已經知道許多,其實連「開端」的道理還未清楚;他們自以為對許多道理已經太熟了,其實完全失去渴慕的心,靈性退後,對於真理反聽不進去。

「另教導你們」這句話似乎表示他們是格外落後,以致追不上和他們一同學習的人,必須另外再加以教導,正如不及格的學生,要教師另外給他補習一樣。

注意:聖經在這裏雖然責備那些信徒的不長進,徒然辜負主的恩典和神仆的栽培,已經應當作師傅的,卻仍作小學生;但聖經並不是鼓勵那些小學生,硬去作師傅,或爭作師傅,如雅各所責備的人那樣(雅3:1)。乃是要他們實實在在地在真道上長住到「作師傅」的程度。現今教會中有許多信徒,不獨在真道上不長進,作小學生,反要在地位和得著人的敬重方麵爭作「師傅」,實在應當受更重的責備。

III、在靈命上不長大(5:12-14)

【來五12-14】「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幹糧的人!凡隻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幹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

(文意批注)

他們在真理的知識上不能進步的原因,就是他們在靈命上不長大;對所學的真理沒有領悟力,徒然有一種死的知識,一種使人自高自大的知識,卻不是真知識。因此他們成了「必須吃奶,不能吃幹糧的人」,成了無法可以把較深的道理教導他們的。若給他們講較深的道理,不隻不能領悟受益,反而會損害靈性,諸如自高自大,毀謗妄論,這種畸形的屬靈嬰孩,是個人和教會進步的阻礙。

聖經中有時以嬰孩來形容人在屬靈方麵的謙卑、倚靠、信從、天真等美德,在此卻是以嬰孩的軟弱、幼稚、無知形容人在靈命上的不長進。故此,我們應當在生命上像大人,有成人的身量,卻要在德性上常有像嬰孩那樣的謙卑和聖潔(參林前14:20)。

在此論屬靈的「嬰孩」和「成人」的主要分別有二:

1、屬靈的「嬰孩」隻能吃奶,但「長大成人」的就能吃幹糧。奶是經過母體產生很容易吸收的;在靈性上作嬰孩的,隻能接受那些淺易的道理,和隻要用很小的信心,或隻付極輕微的代價就可以得著的屬靈經曆,卻不能接受那些須要很大的信心和順服,或付較大的代價才能得著的屬靈經曆;他們也不能自己從聖經中領受屬靈的糧食,必須倚賴別人把神的話解開才能得亮光。但那些在靈性上長大的人,卻能吃幹糧,他們能相信那些別人以為難以相信的事,能順服人以為不易順服的事,又能從神的話常常得著神的教導和啟示,也能接受聖靈的教導,領悟許多屬靈的事物。

2、屬靈的嬰孩不熟練仁義的道理,長大成人的卻是心竅通達能分辨好歹。「不熟練」意即沒有常常接受、領悟、實行運用及操練。聖經的真理和其它屬靈的事物,都須要經常在神麵前有謙卑的心,用聖靈所賜的智慧去領會、默思、練習,經驗才能熟練。但屬靈的嬰孩,既在信心上遲鈍,在靈命的追求上沒有長進,在真理的知識上幼稚怠惰,自然就對仁義的道理生疏了。在這裏有兩樣東西是必須熟練的,就是「仁義的道理」和「屬靈的心竅」。「仁義的道理」是指聖經中的公義良善的從神而來的真理,我們必須常常熟讀、思想、運用,像一種爭戰的兵器一樣,必須靠著主,在行善行義、引人歸義中不斷練習,然後熟練。「屬靈的心竅」必須我們常常留心神的旨意,順從聖靈的引導,視察神行事的原則,從自己屬靈的經曆中體會「習練」,才會通達。我們必須在這兩方麵熟練,然後才能分辨「好歹」(包括真理方麵和靈性方麵的正確或錯誤)。

── 摘編自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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