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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經文解析(17)-3

(2006-05-23 23:02:09) 下一個

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經文解析(17)-3

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十七) -- 彼得前書第三章經文解析

經文解析的修訂是在聖靈的光照帶領下。一切感謝讚美榮耀歸給主!

四、如何對待丈夫(3:1-6)

關於在基督裏如何處理夫妻、主仆等社會關係,其他書信中也都有談到(林前7章;11章;14:34-36;弗5:22-6:9;西3:18-4:1)。

按靈性言,無男女之別(參加3:28;4:6),兩者在主麵前都是一樣的。但有些信徒不明白信徒在基督裏地位相同的意思,並非就是職責上相同。地位一樣並非崗位一樣;正如身上的肢體並非都可以發生同樣功用,它們乃是各負不同的職責,按照一定的次序,在身體不同的地位上發生作用的。在家庭中的夫妻關係上,也是這樣;照神的安排,在家庭中各有不同的職責。在此教導作妻子的應如何對待丈夫,可分五點:

1、地位(3:1上)

【彼前三1】「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

(文意批注)

換言之,妻子在家庭中應讓丈夫作頭(弗5:22-27);這是神照他的智慧對於家庭所安排的次序。雖然世人常將男女平等的意思誤解為男人作什麽女人也作什麽。但擺在世人眼前的事實,仍然是許多適合男人的職業並不適合女人;反之,適合女人的職業並不適於男人。顯見按神的創造,男女各有所長,不是人的學說所能改變的。

有關夫妻關係的聖經教訓應注意:

A、聖經提及夫妻或男女關係時,都是要妻子順服丈夫,而丈夫則必須要愛妻子(弗5:22,33;西3:18-19;提前2:11-14;多2:5;林前11:3-16;14:34-35)。

B、聖經中一切順服的教訓,都以順服神真理為大前提,若違背真理則任何人都可以反抗。

2、責任(3:1下)

本節顯示作妻子的對未信主的丈夫,有責任把他「感化過來」。「不信從」原文有不肯信從的意思,對待這種丈夫的方法就是用好品行感化他。順服丈夫,就是感化丈夫好品行之一。

注意:在此特別注意順服的結果是把丈夫「感化過來」,原文「感化過來」就是「得著」的意思,在(林前7:16)譯作「救」字,也就是得著丈夫歸主的意思。聖經不是說妻子的好品行可以把丈夫感化為好人,乃是說因妻子的順服,可使丈夫受感化而肯來信從基督。

這也是對待一切硬心不信的人的原則。用見證代替辯論,用品行代替勸告。當那些硬心不信的人,不肯聽主的真道時,就讓他們用眼睛來代替耳朵罷!聖經並不勸告信徒不要讓不信主的人看他們的行為;反之,乃是勸告信徒應有好行為讓不信主的人看見,可歸榮耀與神(太5:16)。所以用好品行感化不信者,不僅適用於作妻子的對待未信主的丈夫,亦適用於一切信徒對待周圍未信主的人。

3、品行(3:2)

【彼前三2】「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文意批注)

1-9節經文論及妻子的品德,除第1節的順服外尚有:

A、貞潔:對丈夫的愛專一;

B、敬虔:對神有敬畏的心,在屬神的事上謹慎小心;

C、服飾樸素:下文更詳細討論;

D、溫柔安靜:性情方麵不暴躁,柔和嫻靜;

E、效法古聖:仰賴神,度聖潔生活;

F、勇敢行善:不怕丈夫的恐嚇而行善。

這些品德,都是模範妻子所應有的,是能使不信主的丈夫被感化過來,歸向基督的;另一方麵,聖經既注重妻子應「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也說明了作丈夫的不應隻注重妻子的外貌,更應愛妻子的美德。

4、裝飾(3:3-4)

【彼前三3-4】「你們不要以外麵的辮頭發、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隻要以裏麵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麵前是極寶貴的。」

(文意批注)

A、消極方麵

「你們不要以外麵的辮頭發、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這意思就是不要以外表之奢華、美麗為裝飾。奢華的妝飾必耗費大量的金錢,信徒在世上既是寄居的客旅,應為福音而努力,就當省去不必要的浪費,過著崇尚樸素的生活。

B、積極方麵

「隻要以裏麵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麵前是極寶貴的」。這意思就是要注重內在的美德過於外表的華貴。不獨是關係生活方麵的教訓,更是基督徒對於生活的一種觀念。信徒應在思想上認識華貴的服飾並無可誇,樸實的生活才是可貴的,然後才會造成一種崇尚樸素的風氣。

聖經對姊妹的服飾顯然比較對弟兄留意得多,可見聖經認為姊妹在服飾方麵比弟兄需要更多的提醒。但在此所論有關姊妹服飾方麵的原則,當然也同樣通用於弟兄。

衣、食、住、行,是生活的四大要素,所以我們不能將衣飾視為一件小事,而不注意聖經的教訓。信徒對外人的見證,既不能忽略生活的要素,當然也不應該忽略衣飾方麵的正派了。

綜合這兩節聖經的意思,可知聖經顯然要求姊妹的服飾應傾向於樸素和端正,而不是以吸引人的注意或誇張自己的身份為原則。在(提前2:9)也勸勉姊妹應以「正派」的衣服為裝飾。所謂「正派」就是不妖豔、不新奇,當然也不是說要特別老舊,令人覺得奇怪,而是說在我們所處的社會環境中,比較大方、端莊而樸實。

第3節的「不要」及4節的「隻要」,顯出這裏是一種比較性的講話,而非絕對性的講法。雖然我們很難定出一項絕對的準則,說明怎樣的服飾算為正派,因為時代不斷地改變,人的服飾和對服飾的觀念也不斷改變;但信徒若持守注重屬靈內在美過於外貌的原則,總可以在各個不同的時代環境中,知道如何選擇比較樸實端正的服飾。

真正的美是近於善而能給予人真實的感覺;世人所注重的美卻近於邪而隻給人虛假的感覺。信徒應以裏麵的溫柔、良善來獲取人的喜愛,世人則常憑外表的華麗換取人的尊敬。這兩種不同的人生觀,使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聖經勸勉信徒應當依循一種注重實際而不注重外貌的原則來生活。

5、例證(3:5-6)

【彼前三5-6】「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

(文意批注)

「因為」說明基督徒妻子應順服丈夫,及應以內在美德為妝飾的理由,因古時有信心,被神稱許的婦人,都是這樣妝飾的。顯見這種原則,是任何時代所適用而應效法的。

在此,引證撒拉為例:「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參創18:12)。猶太人以亞伯拉罕為「父」(即老祖宗),而撒拉則為他們的老祖母(參加4:24-26)。這撒拉稱亞伯拉罕為主,亦即尊重她的丈夫,以他為一家之主。按撒拉曾擅自替她的丈夫出主意,以夏甲給他作妾,為她生子立後,結果不但不蒙神的悅納,且招致家庭紛爭與日後長久的痛苦。但經過這一次失敗之後,在創世記18章中,撒拉稱亞伯拉罕為主,表示她願意站在妻子的地位上順服丈夫。這裏引證這件事以勸勉信徒,應效法撒拉的榜樣。

「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聖經以那些照亞伯拉罕之信心去行的,稱他們為亞伯拉罕的子孫(羅4:12),在此則以那些按撒拉之榜樣去行的為撒拉的女兒。撒拉為順服神的旨意而順服丈夫,與丈夫同心等候神的應許,基督徒婦女也當按相似的原則,作個「仰賴神的聖潔婦人」,而表現出應有的美德來感化丈夫。

「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這行善廣泛地指一切善行,但也指以上把丈夫「感化過來」及所表現的種種妻子的美德;並不因丈夫的恐嚇,而放棄信仰或不再想感化丈夫;這樣的妻子,就是與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同一蹤跡的。有些不信主的丈夫本身行為很壞,又威嚇妻子,在信仰方麵逼迫她們,所以這裏提出這種勉勵的話。

五、如何對待妻子(3:7)

【彼前三7】「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情理”原文作“知識”);因她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文意批注)

上文是告訴作妻子的人應如何對待丈夫,但不是告訴作丈夫的應如何要求妻子善待自己、順服自己,或給予丈夫轄製妻子的一種借口。在此討論丈夫應如何對待妻子,也是同一原理。聖經一直要我們留意自己是否已盡了本分,不是留意對方是否盡了他應盡的本分。許多作丈夫的並不愛妻子,卻要妻子順服自己,這是不合理的。

這裏論丈夫應如何對待妻子有四要點:

1、按情理(3:7)

即應合乎人情道理與聖經真理。丈夫常因體力的優越和經濟方麵的權力而無理地欺負妻子,這是不應當的。

2、按知識(3:7)

情理又可作「知識」,這意思就是要了解妻子的苦衷;用了解和體諒的態度與妻子相處。許多作丈夫的不了解妻子的困難,或輕視妻子的家務,以為是很容易處理的小事。但基督徒丈夫對待妻子,應按知識了解她們,不但在妻子的工作方麵,也應在她的心理和生理方麵認識妻子的種種困難,予以體諒和幫助。

3、按愛心(3:7)

「因她比你軟弱」,「軟弱」指體質方麵,妻子比丈夫軟弱,因而需要丈夫更多的體恤與扶助,也就是需要丈夫用愛心相待。本句原文是「軟弱的器皿」,表示妻子也是神的器皿,放在家庭中;既稱為軟弱的器皿,自當格外小心愛護。

「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即指在神前都一樣蒙恩,並無分別。

4、按禮貌(3:7)

即要敬重妻子,許多基督徒丈夫讀聖經時似乎漏了這句話,他們對妻子常常無禮。丈夫之應敬重妻子一如妻子之順服丈夫。「禮貌」若流入虛偽則無益(禮貌而無誠意就是虛偽,但禮貌本身並非虛偽),但在夫妻的生活中需要適度之禮貌,要互相尊敬,才能長久相處。在此聖經要丈夫敬重妻子,但(弗5:33)亦叫妻子敬重丈夫;綜合來說,聖經認為夫妻相待,應互相敬重。

「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丈夫沒有用愛心對待妻子,會使禱告受阻礙,這是被許多人忽略的。禱告之蒙應允,與我們如何待人,有很密切的關係。而我們最容易忽略的,是虧負了我們最親密、熟識的人,但這種虧欠,同樣使我們的禱告不蒙應允。

六、如何對待一般弟兄(3:8-12)

這幾節可說是以上小分題之總結。特別是第8節說「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顯見是對上文的教訓作一項結論。在此分四點討論:

1、要同心相愛(3:8)

【彼前三8】「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

(文意批注)

在此「總而言之都要」,表示都當盡力放下一切理由,排除一切攔阻,追求與別的肢體同心。這句話並非否認信徒之間不會有意見;反之,它正承認信徒之間是可能發生誤會和歧見的,因為事實上,信徒在一個教會中,縱使不是因放縱私欲而彼此衝突,亦會因在真理方麵的追求發生不同的見解,而有歧見,或誤會。但無論是什麽原因,「總而言之」不計較任何理由,都應保持在主基督裏的同心,放下獨尊的成見,彼此體恤,互相包容(參腓1:15-18;2:5;林前2:16;約3:26-30)。

聖經中常給我們看見教會之同心與否,對福音工作的進展有極大關係(太18:19;徒1:14;2:46;4:24;5:12)。信徒若看重福音工作的利益過於一切,就自然很容易與弟兄姊妹同心興旺福音了。若每個信徒都以基督的心為心(腓2:5,林前2:16),就必會是同心的了。

2、彼此體恤(3:8)

彼此體恤,有同情別人、替人設想、甘願遷就別人的意思。體恤人的必甘願自己吃虧,待人有恩。

「體恤」含有較老練、剛強的人,同情較軟弱、幼小的人的意思。我們已往的經曆,乃是為著體恤現在正經曆和我們從前同樣苦境的人,卻不藉以誇耀自己或輕視別人。

3、相愛如兄弟(3:8)

信徒彼此的關係,應該是實際的「弟兄」,不僅是一種稱呼而已。可惜教會裏常常信徒之間,雖有實際的弟兄關係,彼此卻像外人一樣。

4、存慈憐謙卑的心(3:8)

「存慈憐謙卑的心」,就是存著仁慈、憐恤和謙卑的心。對別人應滿有恩慈,對自己則應當嚴以律己,同時,也要有憐憫那些比我們軟弱的人的心,包括憐憫人靈性和身體兩方麵的軟弱。對人陷於試探或罪惡中的痛苦有所同情,並謙卑地承認自己也可能落在別人的失敗中,並不因別人的失敗自傲。這種存心是我們與弟兄相處時應有的美德。

注意,聖經不是叫我們對罪惡存慈憐謙卑的心,乃是對犯了罪的人,不要因人的失敗,便將他看為沒有希望的。因為任何人縱然深陷罪中,若能及時回轉,神必立即收納他們。所以我們不可太輕率地對人放棄希望。

慈憐謙卑的「心」,不是慈憐謙卑的「樣子」,像那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隻有外表溫柔,而內心卻充滿了惡毒。我們應像主耶穌那樣,心裏柔和謙卑(太11:29-30)。

5、要有愛仇敵和饒恕的心(3:9)

【彼前三9】「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文意批注)

本節注重對外人,其原則適用於對弟兄。不用憎恨來報複惡待自己的人,這是信徒與世人最大的分別之一。這種饒恕與愛仇敵的生命表現,可分為二步:在消極方麵饒恕敵人--「不以惡報惡」,積極方麵是愛仇敵--「倒要祝福」。

主耶穌和使徒都留下這樣的榜樣和教訓(參太5:43;路23:34;徒7:60;林前4:12)。

「為此蒙召」,本句指上文,亦可指下文(參2:21)。指上文即為義受逼迫、為彼此體恤、存慈憐謙卑的心待人、為受辱罵時反倒祝福而蒙召。主選召我們的目的,是要我們活出這樣的見證來。但同時本句亦指下文,即為使我們「承受福氣」而召我們。我們如何得以蒙神選召來承受福氣?都是因他的慈愛和饒恕。所以我們也應當饒恕弟兄,存慈憐相愛的心,一同享受神所賜的福。因為神召我們,不但要我們與他和好,也要我們帶領許多人與他和好,要我們與一切弟兄和睦相處。

6、引證(3:10-12)

【彼前三10-12】「因為經上說:“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惟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 」

(文意批注)

在此引證舊約聖經(詩34:12-16)的話,作為勸勉信徒的根據,但不是逐字引用,乃是照所領悟的意思再表達出來。這幾節指出我們若要承受神召我們來得之福,就要:

A、禁止舌頭不出惡言

言為心聲,舌頭不出惡言是表示內心良善。口中常出惡言,表示講話的人的心,並未讓聖靈掌權,讓基督的和平在他的靈命中居住。但我們「若愛生命,願享美福」,就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

B、離惡行善

「離」原文有避開之意,在(羅16:17)譯作「躲避」。「離惡」是消極方麵避開罪惡。信徒若想不被罪惡纏累,就不要去接近罪惡。人若與試探接近則難免不陷於試探,所以信徒當避開試探,不給魔鬼留地步。

但以上隻是消極的方麵,積極方麵還要行善。這行善包括上文的與弟兄相愛和睦,不以惡報惡等。注意:本大段中幾乎每一個小分段都提到「行善」(2:15,20;3:6),而所謂「行善」的意思,包括在各種崗位上所表現的基督徒美德。而這一切的「行善」也都是行神的旨意。

C、尋求和睦一心追趕

尋求和睦並非十分容易的事,不但要尋求,且要一心追趕;換言之,要專心、付代價地追趕。按(來12:14)亦勸勉信徒追求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這些經文都表示聖經認為信徒相處,是可能發生磨擦或誤解的;而追趕和睦的意思,便包含了設法消除誤解,犧牲自己的利益、用愛心挽回弟兄,甚至付出重大代價等。

如此離惡行善追求和睦的人,雖然在人眼前或似吃虧,但在神麵前卻不吃虧;「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惟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3:12)。這對於一個願意追求和睦、甘願吃虧、用誠實對待人、肯舍棄自己的人是一種很大的安慰。我們隻憑人這方麵來看,以上「不以惡報惡,倒要祝福,嘴唇不說詭詐的話」這種待人原則,在這樣的世代誠然是吃虧的,但我們卻並不是單憑人的力量生活,我們在可見的人之外,還有一位「看顧義人」的主。當我們「離惡行善」依循聖經的原則行事待人時,主的眼會看顧我們,比較我們憑自己的血氣以惡報惡更強得多。

反之,我們若不照聖經的原則待人,而憑肉體的報複待人,就等於把自己摒於主的看顧之外了。因為主的眼目是看顧義人的,我們不能行惡人所行的,卻想得義人所得的看顧。

「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主的眼看顧,是由主那方麵主動的;主的耳垂聽,是需要我們這方麵也主動的。我們還可以借著祈禱,將我們仍不放心的事告訴他,向主尋求幫助、力量、和安慰。所以主耶穌的眼和他的耳,乃是我們離惡行善的最大力量和安慰,我們能否「承受福氣」和我們的祈禱能否蒙主的垂聽,關係十分重大;但我們的祈禱能否蒙神垂聽,卻與我們是否依以上的原則待人有密切關係。

(四)、 勝過苦難的方法(3:13-4:19)

這裏在教訓信徒各方麵應盡的本分後,便開始指導信徒如何勝過各種苦難。本書相當重視信徒如何勝過苦難的信息。上文第1章;2章已有提及,本段則加以詳細的討論。

一、應有的認識(3:13-14)

1、行義能使人懾服(3:13)

【彼前三13】「你們若是熱心行善,有誰害你們呢?」

(文意批注)

行善指行神所喜悅的事。許多時候,我們為自己所喜悅的事熱心很容易,但為神所喜悅的事熱心卻提不起勁。若我們「熱心行善」,有誰害我們?這是按一般情形來說,多半的人都不會害行善的人。這句話表示行善的人,因著在神的公義中,能使人懾服在他的權威之下。一個人是行善抑行惡,偽善抑真善,人們的良心是明白的;即使那些按外表隨從多數人來反對行善者的人,在他們的良心中,仍然知道誰是真正行善的。

這句話另一方麵的意思就是,信徒若熱心行善-行神所喜悅的事,有誰能加害神所看顧的人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8:31)因為行神所喜悅的事,就等於站在神一邊讓神來幫助我們。人縱或能殺我們的身體,卻不能殺我們的靈魂(太10:28);更不能奪去我們應得的賞賜(太5:11-12)。所以人的逼害不能使我們受損失,倒能使我們在屬靈方麵大有增益。

2、行義受苦是有福的(3:14)

【彼前三14】「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的威嚇”或作“所怕的”),」

(文意批注)

本節的教訓與主耶穌在八福中所論為義受逼迫的教訓十分相似(太5:10-12)。我們每逢受苦時應先問自己是否為義而受苦,或隻有若幹成分是為義而其餘的則是自己招來的?往往我們所受的苦多過神所給我們的,而那些多受的苦都是因為我們自己的軟弱所添上的。

「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這句話是根據上節「你們若是熱心行善,有誰害你們呢」。退一步來說,縱使熱心行善仍有人來加害,「也是有福的」。因為雖然肉身方麵受到損害,但在永世中卻必得著主的賞賜。

「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這是根據(賽8:12-13)的話勸勉信徒。既然是為義受害,當然不必怕人,因為人的逼害至多不過使我們今生受虧損,但是主的話使我們知道,今世為主所受的損失,將使我們獲得更大的收獲(參羅8:18;林後4:17;路18:29-30;提後2:12-13;啟2:10)。

二、應有的準備(3:15-17)

【彼前三15】「隻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文意批注)

「隻要」,這兩個字暗示除了我們所作的之外,其餘的事神就會為我們負責。使徒似乎將苦難分為兩半,我們所要負責的那一半就是「心裏尊主基督為聖」,而其餘的事,神就會負責為我們擔當一切、管理一切了。

「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意即讓基督在我們心中實際作主,居首要地位,不可使他在我們心中擔憂而掩麵不看我們,任憑我們隨己意行事。我們心中常因基督的聖潔、忌邪、榮耀而發生一種尊崇、敬畏、不敢隨己意行事的心。本句解明「敬畏神」的意義,與上節「不要怕人」相對,敬畏神使我們在人前不放肆、傲慢;怕人則使我們在神的事上軟弱,對人的惡勢力膽怯,不敢前進。信徒應當自省;我們心中是否尊主為聖?基督在我們心中是否遭受無禮的對待,或是享受尊崇與敬拜?

「有人問」,是假定的話,暗示信徒美好的生活見證,是會引起外人發問的。信徒過著敬虔、尊主為聖的生活;或是在苦難中滿有喜樂,受人恐嚇而不懼怕,被人咒罵反而祝福時;這種生活是具有吸引力的,會引起那些圍繞著我們的人來發問,究竟我們心中盼望的緣由是什麽,我們怎樣會有這麽美好的生活法則。信徒應以將來的盼望作為生活的「緣由」,並把這種盼望應用在實際的敬虔生活中。

「就要常作準備」,信徒應隨時準備,一有機會就高舉基督和「救恩的杯」,將主的恩典向人講述。當人因我們敬虔的生活而感到希奇時,就更當趁機會傳講福音的大能,卻不可宣傳自己。

本句與(西3:16)「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的意思相似。但與(太10:19;可13:11;路12:11-12)等處,主耶穌教訓門徒不要「思慮」怎樣回答的意義卻不同。那裏是教訓門徒在患難急迫時不必憂慮如何申辯,而在此乃是指信徒經常應有的準備。就是經常將自己信仰的根據、福音的能力告訴人,以解開人的誤會,引人歸向基督。

「用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除了應常有準備之外,還要有良好的態度來回答人的問題。敬虔的生活既使人受感動而來問道,信徒就應當善用這種機會。縱使人的態度是十分無禮而傲慢,也要存一種溫柔敬畏的心回答人,因我們的目的不是為自己在人前爭榮譽或勝利,而是要使主道傳開,被人接受。

「溫柔」,是一種謙卑、柔和的態度,不因自己有好見證而輕視別人。這種態度使人易於接近,又使聖靈易於動工。

「敬畏」,是對神方麵,不敢竊取神榮。在人們看見自己的敬虔生活而追問「緣由」時,要將一切榮耀歸神,承認一切表現都是出於神的恩典。

【彼前三16】「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裏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

(文意批注)

15,16節中有三種心:

1、尊主基督為聖的心;

2、溫柔敬畏的心;

3、無愧的良心。

這三種心,使我們在各種患難中,可以坦然無懼。

「無虧的良心」是我們可以剛強壯膽的原因。信徒在世最重要的不是求在人前不會受反對,乃是求在神有無虧的良心,這就是我們的安慰和快樂。好行為勝過強辯。好行為會讓那些意圖誹謗的人羞愧。

三、應效法的榜樣(3:18-22)

從18節開始,引證基督受苦為例證,以勸勉信徒勝過苦難。上文(2:22-25)已引用過類似的榜樣,但上例注重基督之被釘十架受苦,是作我們的榜樣,而本處所注重的乃是主的受死與複活的勝利,以鼓勵信徒為主忍受苦難。

1、耶穌基督的代替(3:18)

【彼前三17-18】「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麵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複活了。」

(文意批注)

本節包括救恩的重要原理,和基督教的最大特色,就是「代替」。茲分點解釋如下:

A、誰「代替」了我們?

基督,神的兒子代替了我們受苦。「因基督」,「因」字表示是解釋上文的,說明何以信徒「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因為基督也曾這樣「行善」而受苦。基督雖是無罪的,但他仍為神的旨意而受苦;何況我們原本是有罪的,我們受苦原屬該當的,這樣就更無可怨歎了!

B、基督什麽時候「代替」我們?

「基督也曾受苦」,這是我們的安慰。因他既曾凡事受試探而沒有犯罪,其結果使他可以在凡事上體恤我們的軟弱。我們所受的貧窮、羞辱、孤單以及種種身心的痛苦,他都也曾為我們受過(參來4:15-16)。

「也曾」說明基督曾先為我們受苦,所以我們現今為他受苦是理所當然的。仆人不能大於主人,學生不能高過先生,世人既然曾這樣惡待基督,何況他的門徒?許多信徒在受苦中會問:「為什麽主允許我們遭受這樣的痛苦呢?」聖經的答複就是「基督也曾受苦」。

C、基督怎樣「代替」我們?

「一次」,說明基督受苦的果效是完全的。無論什麽事,我們若作了一次還要再作,就證明所作的還未完全,正如世上各種宗教和人的救法,都是不能「一次」除罪的。連舊約的猶太教在內,牛羊的血也是不能一次獻上就使獻祭的人成為完全的(來10:1-4)。但基督隻一次獻上自己,就使信他的人得以稱義,顯見他這一次所付出的贖價,已經足以清償我們一切的罪債(羅6:9;來10:10-14)。

D、「代替」我們什麽?

「為罪受苦」聖經小字「受苦有古卷作受死」,但不論「受苦」或「受死」都是指主被釘十字架的事。總之,本句說明罪是必須受刑罰的,基督為罪受苦,就是為解決人類罪刑的問題而受苦的意思。聖經告訴我們,罪的各種惡果基督都為我們代替了:

1、罪是一種苦,基督為我們受苦(彼前3:18)。

2、罪是一種重擔,基督為我們擔當(彼前2:24)。

3、罪是一種虧欠,基督為我們償付(羅3:23-26;6:23)。

4、罪是一種病,基督為我們醫治(彼前2:24下;太9:12-13)。

5、罪是一種捆綁,基督使我們自由(徒8:23;加5:13)。

6、罪是一種咒詛,基督為我們受了咒詛(加3:13)。

E、基督如何能「代替」我們?

「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義的」就是主耶穌,他是那「義者」,所以他能代替我們,並且他既是義者而為我們受苦,他的受苦就大有價值了。照樣今日信徒若因行善而受苦,也是神所看為大有價值的。

聖經中有許多經文證明主耶穌乃是「義者」:

1、主自己向人見證(約8:46)。

2、彼拉多向人見證(太27:24-26)。

3、猶太人向人見證(太26:59-60)。

4、彼拉多夫人向人見證(太27:19)。

5、十架旁強盜向人見證(路23:41-42)。

6、猶大向人見證(太27:3-9)。

7、百夫長向人見證(太27:54)。

8、神自己向人見證(太27:51-53;28:5-6;徒2:36)。

9、眾使徒向人見證(徒7:52;林後5:21)。

這些經文說明了為什麽隻有基督能代替我們擔當罪惡,因為隻有他是「義者」。

F、基督「代替」的重要

「代替」是福音最大的特點和真神的能力。

「代替」說明了基督為罪受苦的意義。他若僅為某種主義而犧牲,不過有偉大的精神而已,對於拯救世人脫離罪惡深淵,卻亳無貢獻;但他是代替我們的不義而受苦,這「代替」就成為救恩的根基。

當我們背負重擔,力不能勝時,就會領略「代替」的寶貴了。若有人能代替我們擔負我們自己擔不起的擔子,就是我們最大的快樂和安慰。而耶穌基督就是「代替」了我們不義的罪擔的救贖主,使我們在神麵前可以站立得住。

這「代替」不獨是救恩的重要原則,也是已經得救的信徒奔走靈程的力量;我們不論在痛苦、疾病、貧窮、或患難中,都不要忘記主耶穌乃「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參詩68:19;太11:29-30)。

G、基督「代替」的目的

「為要引我們到神麵前」。這是他為我們受苦的目的與結果,使我們這些從前遠離神的人,現今得以親近神。人若要見今世的君主大官,尚且不能貿然擅自去求見,必須有引見的人;這樣,一個滿身罪惡的人,如何能見聖潔的神?就是憑基督的引見。而他能引我們到神麵前的根據,就是他曾為我們受死,代替了我們的不義;所以凡靠他進到神麵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他不但自己是義的,也使那些靠他的人成為義。

「引」表示他曾經走過我們所要走的路,他已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10:20),又在前麵引領我們走這條路,為我們解決走這條路的一切疑難。我們這些被引導的人,對於引導我們的主最重要的本分,是全心信賴他、跟隨他。

「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複活了」。在此「按著靈性」原文即by The Spirit「藉那靈」(指聖靈)的意思。下節第一句「他藉這靈」原文即in which「在那靈裏」。所以這「按著靈性」絕非表示基督隻不過靈性複活,而沒有身體複活。

何以基督能引我們到神麵前?因他不但按肉身說為我們死了,且由聖靈而複活了(羅1:4),「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複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注意,在此引證基督受苦的例證,是要勉勵信徒受苦,說明基督雖然為我們受苦而被「治死」,但卻由聖靈所複活,不但不是一種可憐的結局,反倒成就了神奇妙的拯救,顯明是神的愛子。照樣信徒若為主受苦,縱使受死,也不過是肉身的死而已。這肉身的死,不但不是我們痛苦的終局,反倒引我們進入更美好的屬靈境界中活著,並且使我們獲得身體複活的美好盼望,因為沒有死就不能有複活。

2、挪亞方舟與洪水的表明(3:19-22)

從19-21節所論似乎與上文題目不連貫,其實並不離題;因為這幾節所論是由18節末句引出的。這裏既在18節末句講及基督之死而複活,便以挪亞時的洪水與洗禮為比較,略為解釋信徒的死而複活之道。因洪水與洗禮可以表明信徒靈性的死而複活,為將來身體複活之縮影。並且這幾節的解釋足以證明,基督的複活是我們將來複活的盼望。

所以本段記載的主要意思,不是要討論舊約時代的人如何得救的問題,它不過是被附帶提起的,而且十分簡單。所以我們這裏隻略做一解釋(參申29:29)。

【彼前三19】「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

(文意批注)

「他藉這靈」,上文己經講過原文在此沒有「靈」字,僅是「在這裏麵」,英文聖經譯作in which,就是在上節那使他從死裏複活的靈裏的意思。

「曾去傳道」,就是借著那使他從死裏複活的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中的靈聽。換言之,此句主要意思在於說明,他曾藉以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中之靈聽的「靈」,和那使他從死裏複活的「靈」是同一個靈。「傳道」可作「宣告」,中文新舊庫譯本譯作「宣傳」。「傳道」就是傳福音(參彼前4:6).

「監獄裏的靈」之靈字是多數式的,即那些已經在監獄中的諸靈。「監獄」按原文是一種拘禁的地方,就是地獄。該字亦與(太14:3;25:36;徒5:19,22;8:3;12:5)等處經文所提及的「監」同字,所以在此譯作監獄。在未正式進入「火湖」之前(啟20:14),地獄是臨時拘禁滅亡之靈的所在(參彼後2:4;猶6;啟20:7)。

在此略提一些擴展的解釋:

基督在救恩成就後,曾下陰間工作,向監獄裏的靈傳福音--挪亞時代的不信者,還包括舊約的信徒。根據(撒上28:8-9;路16:19-31)的記載可知,舊約裏善惡人均在陰間,但中間隔著深淵。主耶穌到陰間不僅對不信者宣告定罪,亦對舊約信徒宣告救恩成功,並且將舊約信徒帶到樂園(或說將善人從陰間移至天上)。

因為聖經沒有清楚全麵的討論新約之前的人的救贖細節,這裏也僅做一解釋。我們信靠的是絕對公義的真神。我們更當關心和清楚的是自己和當今之人的救贖 --新約後的救贖。

【彼前三20】「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隻有八個人。」

(文意批注)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挪亞預備方舟的時候,就是象世人傳達神的審判和人應悔改的傳道的時候,是神容忍等待人認罪悔改的時候,但除了挪亞一家八口以外,並無人信從。

「當時進入方舟,借著水得救的不多」,「借著水得救」即借著方舟經過洪水而得救。

「隻有八個人」,即挪亞一家八口。

上文是勸勉信徒為主受苦,在此用挪亞一家的人與當時代的不信者作一種比較,說明挪亞如何在當時代忍耐傳道,而全家得救,成為新世界的主人;照樣信徒也應當為主忍耐,因為那逼害他們的人必像挪亞時代的不信者一樣,受到應得的報應。也解明基督既曾在舊約時代藉他的靈向當時代的人工作,照樣他也必在這時代藉他的靈作工。

【彼前三21】「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複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汙穢,隻求在神麵前有無虧的良心。」

(文意批注)

本節論及洗禮有兩方麵:

A、洗禮所表明的意義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借著耶穌基督複活,也拯救你們。」注意在此不是洗禮拯救我們,乃是「基督複活」拯救我們,但「洗禮」表明這死而複活的拯救。

這裏將新約信徒之洗禮與舊約挪亞時代的洪水相提並論,說明洪水如何對不信者是一個審判,對挪亞一家人是一個拯救;洗禮所表明之死而複活的福音亦同樣對不信者是一項審判,對信徒是一項拯救。

另一方麵,洪水表明一切在方舟外的舊造都毀滅了,一切在方舟內的,都得以開始新生,洗禮亦同樣表明一切在亞當裏的舊造都已經與主同死,一切在基督裏的新造都因與主同複活而開始新生了。

B、洗禮的功效

「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汙穢,隻求在神麵前有無虧的良心。」這下節解明上半所講的洗禮,隻是一種「表明」,並不能除罪。洪水如何不能洗去挪亞心中的罪,洗禮亦不能洗除信徒心中的汙穢。所以洗禮的功效隻在乎「在神麵前有無虧的良心」。因為主耶穌也曾這樣盡諸般的義(太3:13-17),又吩咐門徒如此行(太28:19-20),這樣我們理當照主吩咐,在神在人的麵前表示我們信仰的抉擇。

「無虧的良心」,在基督聖靈的潔淨和引領下,信徒離棄罪惡,可以守高於世俗的律法,可以做到對良心--從神而來的良善的律法沒有虧欠。

【彼前三22】「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

(文意批注)

「天堂」指神所在之處。「在神的右邊」,「右邊」,表示其尊榮(參王上2:19;詩20:6;太20:21)。聖經中亦曾多次提及主是在神右邊(徒7:56;羅8:34;弗1:20;西3:1;來1:3;8:1;10:11-12)。

「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本節與主在(太28:18-20)的話互相映照。基督既已得著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所以門徒就應當去使萬民來作他的門徒,並當勇敢無懼地為他的旨意而受苦。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已得勝,有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

── 摘編自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的經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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