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經文解析(8)-1
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八)--歌羅西書第一章部分經文解析
我們一信福音,一得救之後,就當追求明白神的旨意;神不要我們作胡塗人,神喜歡我們明白他的旨意。禱告是我們尋求神旨意的必要途徑。明白神旨意的人,一定是禱告的人。真知識不能脫離神的旨意而獨立;而神的旨意並非深奧難懂,是可以藉尋求而認識的。神在聖經中完全了給人的啟示。在每個信徒裏麵的聖靈給我們光照來明白神對我們的旨意,藉著禱告就可尋求神的旨意。如果我們放下屬世的智慧,用謙卑的心尋求,就能得著從上頭來的智慧,在真道上更深認識神了。明白神旨意的秘訣是:首先是肯順服神的旨意並遵行,然後自然就會『明白』了。人知道神的旨意,比知道一切的一切更要緊;遵行神的旨意,是信徒惟一有價值的工作。
「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多知道神;」(西一10)
信徒明白了神的旨意,便須在生活中付諸行動。我們若真是『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就當:(1)行事為人夠得上被稱為『基督徒』──「對得起主」。(2)做任何事都可以符合他的心意──「蒙他喜悅」。(3)結出行為的果子來──「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4)加深對神自己的認識──「漸漸地多知道神」。能『知』未必能『行』,但真『行』才算真『知』;若欲真認識神,不能單憑推理,光講理論,而要有順服神的行事為人來配合。正確的生活,必須建立在對神正確的認識上。信徒越多在善事上結果子,才會從「經曆」中越多認識神。結果子是生命成熟的表現;靈命越有長進,才越能在善事上多結果子,並且不隻是在『幾樣』善事上,乃是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凡討神喜悅的事,都要留心去做。我們對神的認識,不是一蹴而就的,乃是累積的、漸進的。我們順服裏麵的主越多,我們對主的認識越多。
「照他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西一11)
我們在實際生活中最大的難處,便是無論在身體上、精神上或靈性上,常感『力』不從心,故需從神得力。信徒的一生,都是在經曆神『賜』力量與『加』力量的恩典。忍耐需要信心的能力,寬容需要愛心的能力;兩種能力都不是信徒靠自己所能有的,因此需要神的大能來給我們力上加力。不論工作多大、多難,凡是按著神旨意的工作,必能從神得著能力,這是服事主的一個寶貴應許。忍耐寬容不過是得勝;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才是得勝有餘。神賜給我們十字架,神也賜給我們喜樂,叫我們能凡事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基督徒的歡樂是在任何環境(順境或逆境)中都能喜樂的。因我們借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借著他以神為樂(羅五11)。
基督乃是眾聖徒的分(基業),是給我們得著並享受的。隻有活在「光明中」的人,才能有份於這基業。我們的得救,乃是在屬靈界裏的一次大搬家,我們從此無須受黑暗權勢的轄製了!信徒既已遷到他的國裏,便當讓基督在我們的身上掌權作王。凡不肯離開暗昧行為的人,恐怕他還沒有實際地活在光明中。
救贖和赦免都是「在愛子裏」得著的;換句話說,我們若離棄了基督,就不能得蒙救贖和赦免(來六4~6)。救贖和赦免是『借著基督的血』,是一個白白的恩典(羅三24)。但這救贖和赦免是為了讓人脫罪,徹底悔改來活出新生命,而不是繼續活在罪中。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來六4-7)
信徒得救之後,不要故意犯罪;信徒可能還會犯罪跌倒,要緊的是必須認罪悔改,補償過失,常存無虧的良心,才能恢複與神的相交(約壹一6~10)。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借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裏首先複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裏麵居住。」(西一15-19)
基督的超越。基督是神的愛子,將神表明,並代表神(來一3)。基督是「一切被造之物的首生者」,在一切被造之物中,惟有他配得著最高的地位。「首生的,」並不是說基督是第一個被創造的,而是用來說明基督和一切受造物迥然有別;古時『長子』在眾兒女中,享有特殊的地位和權益(詩八十九27),故『首生的』一詞指他是獨特的、首要的。基督既是一切造物的元始,所以他絕不是被造物。他是宇宙萬有被造以前即已存在的主。萬有都是借著他所造,靠他而立,為他造的。基督是一切舊造的元首和根源,是舊造的『首生者』(15節);而且,他也是新創造(基督人)的頭──「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和根源──「他是元始,是從死裏首先複生的」(18節);故他配「在凡事上」(指無論舊造或新造,無論自然界或靈界的秩序上)居首位。基督是萬有中最高超、最優越的一位!基督所以超越一切、比一切都尊貴,是因為他裏麵有神一切的豐盛,基督具有神完整的特性──生命、權能和神性,因此他在萬有中配得最高超的地位。
信徒越被模成愛子(基督)的模樣(羅八29),就越像神而彰顯神。信徒既因信而成為神的眾子,就當凡事以長子(「首生的」)為表率。我們既是「為他造的」,所以他是我們生活的中心和目的;我們應當為主而活、而死(羅十四8)。基督已借著複活宣告對死亡的得勝(林前十五54~55),因此我們能在基督裏誇勝。我們隻要有基督就有神一切的豐盛。信徒若高舉或崇拜任何人事物,便是貶低了基督該得的地位。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已經成就了使萬有與神和諧的基礎,但並非說萬有已經蒙了拯救;世人必須借著『相信』來接受救恩,萬物必須等到主再來時,才能脫離敗壞的轄製(羅八19~23)。
人的罪惡是神與人『中間隔斷的牆』;信徒若不對付罪,就不能親近神。人的思想與行為息息相關:有時是行為影響思想,因惡行以致心裏與神為敵;有時是思想影響行為,『心裏與神為敵,以至行為邪惡』。
十字架不但是救贖,且也是力量,能感動我們的心,將我們的石心換成了肉心(結十一19,結三十六26),叫我們與他和好。神的心意是要把人引到他「自己麵前」,我們的事奉若是把人引到屬靈偉人、道理、團體麵前,就我們的事奉是與神背道而馳。基督使我們與神和好,並非叫我們今後可以胡作非為,乃是叫我們能夠成為聖潔。否則就失去了得救的意義,而成了無可救藥了。基督為我們信徒所作成的救恩實在超乎人的想象:從汙穢到聖潔,從一無是處到沒有瑕疵,從被定罪到無可指責。我們能「成了聖潔」,得以被引到他麵前親近他、和他有交通,完全是神的恩典使然。但我們必須將這地位轉化為主觀的實際,靠著裏麵的基督,有相稱的「成了聖潔」的行為,必須將「成聖」的地位轉化為「成聖」的實際,在基督裏合一,才是真正的聖徒,才符合神召我們的旨意。
「隻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恒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原文是離開)福音的盼望。」(西一23)
救恩雖是神作成的,但人必須盡其責任,才能享受救恩:我們不單要信,且要繼續不斷地保持在信仰裏。信徒必須『本於信,以致於信』(羅一17);一個堅持到底的信心,才是真正的信心。信徒若失去了信心,也就失去了福音的盼望,也就失去了一切。
「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一24)
「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並非指基督在世和在十字架上的受難還有什麽缺欠,以致他的救贖尚不完全。就一方麵說,耶穌基督降世受苦、受死所成功的救恩,乃是完全的,無人能夠加添一點;但另一方麵,基督所成功的救恩,必須藉我們傳揚出去,方能使多人蒙恩而成為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而福音的傳揚須要我們付出代價:受辱、受苦,甚至殉道受死。我們乃是藉此一同有分於『耶穌的患難』(啟一9),因此,從這角度來看,凡我們為著基督所受的苦,是含有『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的意味。信徒分擔基督患難的途徑,就是竭力傳揚福音。我們今日能享受福音的好處,是因為前人付上了苦難的代價。苦難似乎是主工人事奉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誰為主受苦最深,誰就最能把主分給別人。教會是基督十架的苦難所產生的;人逼迫教會就是逼迫基督(徒九4~5),因此教會若因遭人逼迫而受苦難,乃是有分於基督的苦難。為產生並建造教會所受的苦難,就是為基督的身體的建造受苦難,是我們向著主最高超的事奉。
「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一27)
『這奧秘』是指基督在一切信徒裏麵作生命而言;基督的生命對於領受的人是何等的『豐富』;並且當這奧秘一顯明出來,真是無可言喻的『榮耀』。基督在信徒的裏麵是活的,是會長大、成形並彰顯的(弗四13;加四18;腓一20),當他再來時,信徒的彰顯基督要達到極致,就是模成他的形像,並得榮耀(羅八29~30),因此基督是我們榮耀的盼望。基督在我們裏麵作生命,是一件奧秘且榮耀的事。信徒在基督裏合一就是這奧秘(弗三6)。
「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麵前。」(西一28)
傳道人不是把人引到自己麵前,乃是把人「引到神麵前」;並且是將人引得「完完全全的」。我們得救,不是個終點,乃是進到神前之路的開始。這路是在基督裏。前節說基督在我們裏麵,本節說我們在基督裏麵;信徒越活在基督裏麵,基督就越顯在我們裏麵;他越顯在我們裏麵,我們就越活在他裏麵。
我們的力量在於我們裏麵的主,我們必須全心全意,竭盡全力地配合基督在我們裏麵運用的大能來做成主所要我們做的工。
經文解析的修訂是在聖靈的光照帶領下。一切感謝讚美榮耀歸給主!
歌羅西書第一章9-29節:
【西一9】「因此,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地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
〔文意批注)
「屬靈的智慧悟性,」並不是指一種突發的靈感。『屬靈的』可解作『靈裏的』或『聖靈所賜的』。『智慧』是用來識透事實真相的能力。『悟性』是用來將事實真相加以整理、辨明並掌握的能力。
「滿心知道,」『知道』指經曆上的知識,不單是得著資料而已。『滿心知道』是因心中充滿認識神的知識而知道,故是充分有把握的知道。
〔話中之光〕
(一)我們一信福音,一得救之後,就當追求明白神的旨意;神不要我們作胡塗人,神喜歡我們明白他的旨意(弗五17)。
(二)禱告是我們尋求神旨意的必要途徑。明白神旨意的人,一定是禱告的人。
(三)真知識不能脫離神的旨意而獨立;而神的旨意並非深奧難懂,是可以藉尋求而認識的。神在聖經中完全了給人的啟示。在每個信徒裏麵的聖靈給我們光照來明白神對我們的旨意,藉著禱告就可尋求神的旨意。
(四)如果我們放下屬世的智慧,用謙卑的心尋求(太十一25~26),就能得著從上頭來的智慧(雅三17),在真道上更深認識神了。
(五)明白神旨意的秘訣是:首先是肯順服神的旨意並遵行,然後自然就會『明白』了。
(六)人知道神的旨意,比知道一切的一切更要緊;遵行神的旨意,是信徒惟一有價值的工作。
【西一10】「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多知道神;」
〔文意批注〕
「對得起主,」是配得過主、與主的恩相稱。
「在一切的善事上結果子,」是說當有機會行善的時候,要抓住機會盡力而為,並作到產生出好的果效。
〔話中之光〕
(一)信徒明白了神的旨意,便須在生活中付諸行動。我們若真是『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就當:(1)行事為人夠得上被稱為『基督徒』──「對得起主」。(2)做任何事都可以符合他的心意──「蒙他喜悅」。(3)結出行為的果子來──「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4)加深對神自己的認識──「漸漸地多知道神」。
(二)能『知』未必能『行』,但真『行』才算真『知』;若欲真認識神,不能單憑推理,光講理論,而要有順服神的行事為人來配合。
(三)正確的生活,必須建立在對神正確的認識上;隻有真認識神的人,才能分辨是非,行事為人對得起主。知道何為蒙神喜悅的事,才能行出討神喜悅的事。
(四)信徒越多在善事上結果子,才會從「經曆」中越多認識神。
(五)結果子是生命成熟的表現;靈命越有長進,才越能在善事上多結果子,並且不隻是在『幾樣』善事上,乃是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凡討神喜悅的事,都要留心去做。
(六)「漸漸地」多知道神,這話表示我們對神的認識,不是一蹴而就的,乃是累積的、漸進的。我們順服裏麵的主越多,我們對主的認識越多。
【西一11】「照他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
〔文意批注〕
「照他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這裏說出神加力的特點有三:(1)是『照他榮耀的權能』,無敵不克,無堅不摧;(2)是在『各樣的』事上,並不單在一樣或數樣的事上;(3)是『力上加力』,源源不絕、沒有窮盡的。
「照,」字不同於『從』字;不是『從』他的權能取出一點力量,而是『照』他的權能來賜給力量;我們需要多少,就可以支取多少。
「忍耐,」指在逆境中對外來壓力的堅忍不屈。
「寬容,」指以恢宏的心胸對待欺壓我們的人。
一般而言,『忍耐』是對事,『寬容』是對人;或說『忍耐』是不去對付那不能對付的事與人,『寬容』是不去對付那能對付的事與人。
〔話中之光〕
(一)我們在實際生活中最大的難處,便是無論在身體上、精神上或靈性上,常感『力』不從心,故需從神得力。
(二)信徒的一生,都是在經曆神『賜』力量與『加』力量的恩典。
(三)忍耐需要信心的能力,寬容需要愛心的能力;兩種能力都不是信徒靠自己所能有的,因此需要神的大能來給我們力上加力。
(四)不論工作多大、多難,凡是按著神旨意的工作,必能從神得著能力,這是服事主的一個寶貴應許。
(五)「忍耐寬容」相當不易;「凡事」忍耐寬容更屬不易;凡事「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最是不易。
(六)「歡歡喜喜」表明真正的忍耐寬容,並非咬緊牙關、勉力而為。
(七)忍耐寬容不過是得勝;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才是得勝有餘。
(八)神賜給我們十字架,神也賜給我們喜樂,叫我們能凡事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基督徒的歡樂是在任何環境(順境或逆境)中都能喜樂的。因我們借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借著他以神為樂(羅五11)。
【西一12】「又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
〔話中之光〕
(一)感謝是最有能力的禱告。
(二)基督乃是眾聖徒的分(基業),是給我們得著並享受的。
(三)隻有活在「光明中」的人(弗五8~14),才能有份於這基業。
【西一13】「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裏;」
〔文意批注〕
「脫離黑暗的權勢,」表示完全擺脫黑暗權勢的控製,完全斷絕與世界之王撒但的關係,再也不由它擺布。
「愛子的國,」表示這國是由愛子所設立,並由愛子所統治的。
「愛子,」這詞表明基督是神愛的中心、對象和彰顯。
「脫離,」和「遷到,」均為過去完成時式,表示這是既成的事實。
〔話中之光〕
(一)我們的得救,乃是在屬靈界裏的一次大搬家,我們從此無須受黑暗權勢的轄製了!
(二)信徒既已遷到他的國裏,便當讓基督在我們的身上掌權作王。
(三)凡不肯離開暗昧行為的人,恐怕他還沒有實際的活在光明中。
【西一14】「我們在愛子裏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文意批注〕
本節說明基督的救贖:(1)代價:『藉他的血』(有的古卷有此子句)──流血乃是受刑罰的證據,表明神的愛子為我們擔當罪的刑罰。(2)意義:「得蒙救贖」──是指我們如何從被神定罪、該受罪刑的地位上,因主耶穌用血作代價而買贖回來。(3)結果:「罪過得以赦免」──赦免的根據乃是救贖,沒有救贖就沒有赦免。
十三節的『救了』,重在指得以脫離罪的權勢,本節的「救贖,」重在指得以免除犯『罪』的後果。
〔話中之光〕
(一)神既為救贖我們而舍去他的愛子,因此這個救贖是要把我們救到像他愛子一樣的可愛。
(二)「救贖」是「赦免」的根據,沒有『救贖』就沒有『赦免』;而『赦免』則是『救贖』在罪人身上所產生的效果。
(三)救贖和赦免都是「在愛子裏」得著的;換句話說,我們若離棄了基督,就不能得蒙救贖和赦免(來六4~6)。
(四)救贖和赦免是『借著基督的血』(原文有此子句),是一個白白的恩典(羅三24)。但這救贖和赦免是為了讓人脫罪,徹底悔改來活出新生命,而不是繼續活在罪中。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來十26-27)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來六4-7)
(五)信徒得救之後,不要故意犯罪;信徒可能還會犯罪跌倒,要緊的是必須認罪悔改,補償過失,常存無虧的良心,才能恢複與神的相交(約壹一6~10)。
【西一15】「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文意批注〕
「神的像,」將神表明,並代表神的意思(來一3)。
「首生的,」並不是說基督是第一個被創造的,而是用來說明基督和一切受造物迥然有別;古時『長子』在眾兒女中,享有特殊的地位和權益(詩八十九27),故『首生的』一詞指他是獨特的、首要的。
本節下半乃指他是『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啟三14)。
〔話中之光〕
(一)信徒越被模成愛子(基督)的模樣(羅八29),就越像神而彰顯神。
(二)信徒既因信而成為神的眾子,就當凡事以長子(「首生的」)為表率。
(三)基督是「一切被造之物的首生者」(原文),在一切被造之物中,惟有他配得著最高的地位。
【西一16】「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借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
〔文意批注〕
「靠他造的,」可譯為『在他裏麵而被造』,表明基督是創造宇宙萬有的根基與範圍。
「借著他造的,」表明基督是創造宇宙萬有的憑借。
「為他造的,」指基督是宇宙萬有被造的目的,宇宙萬有都要歸他承受。
以上三種不同的描述,請參閱(羅十一36)。
「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這四個名詞是當時用來稱呼天使的等級。在歌羅西的異端裏,天使享有崇高的地位(西二18)。
〔話中之光〕
(一)基督既是一切造物的根源,所以他決不是被造物。
(二)我們既是「為他造的」,所以他是我們生活的中心和目的;我們應當為主而活、而死(羅十四8)。
【西一17】「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
〔文意批注〕
「他在萬有之先,」指他是宇宙萬有被造以前即已存在的主。
「萬有也靠他而立,」指他是宇宙萬有的維係者(來一3),意即『宇宙萬有之所以井然有序,並非雜亂無章的組合,乃因基督使然。』
【西一18】「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裏首先複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
〔文意批注〕
前麵十五至十七節指明基督是一切舊造的元首和根源,照樣,他自然也是新創造(教會)的頭──「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和根源──「他是元始,是從死裏首先複生的」。
「元始,」在原文不但指時間上的起頭,也指地位上、權柄上的首位。
此處描述基督是教會的頭,用意不僅在指明頭是管理全身最重要的部分(弗一22),且有『身體的生存是在於頭,力量都集中於頭』之意。
按原文,基督不但是舊造的『首生者』(15節),且是新造的『首生者』(本節),故他配「在凡事上」(指無論舊造或新造,無論自然界或靈界的秩序上)居首位。
基督是最高超、最優越的一位!
〔話中之光〕
(一)身體若不受『頭』的節製,便會癱瘓;教會若不受基督的支配,便一無是處。
(二)基督既是教會的「元始」,則教會中的一切事物,都須由他發起並推動。
(三)死亡是一切生物(舊造或新造)最可怕的敵人,但基督已借著複活宣告對死亡的得勝(林前十五54~55),因此我們能在基督裏誇勝。
(四)信徒若高舉或崇拜任何人事物,便是貶低了基督該得的地位。
【西一19】「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裏麵居住。」
〔文意批注〕
「因為,」表明本節是神使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的理由;基督所以超越一切、比一切都尊貴,是因為他裏麵有神一切的豐盛。
本節是說基督具有神完整的特性──生命、權能和神性,我們隻要有基督就有神一切的豐盛,並不須要經過天上其它諸靈的分配。
〔話中之光〕
(一)質量決定地位;基督裏麵有神一切的豐盛,因此他配得最高超的地位。
(二)可惜絕大多數的信徒,在教會中隻講求權柄、地位,而忽視了人裏麵是否有豐盛的生命度量,這是反常的情況。
【西一20】「既然借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
〔文意批注〕
本節是說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已經成功了使萬有與神和諧的基礎,但並非說萬有已經蒙了拯救;世人必須借著『相信』來接受救恩,萬物必須等到主再來時,才能脫離敗壞的轄製(羅八19~23)。
〔話中之光〕
(一)耶穌的血是我們親近神的根據(來十19),我們每一次來到神麵前,都是靠著主流血的功效。
(二)基督十字架救贖的功效,涵蓋了天地萬有,信徒若還有狹窄的宗派、地域觀念和個人主義,他就還不夠認識救恩的豐滿。
【西一21】「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裏與他為敵。」
〔話中之光〕
(一)人的罪惡是神與人『中間隔斷的牆』;信徒若不對付罪,就不能親近神。
(二)人的思想與行為息息相關:有時是行為影響思想,因惡行以致心裏與神為敵;有時是思想影響行為,『心裏與神為敵,以至行為邪惡』(原文另譯)。
【西一22】「但如今他借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麵前。」
〔文意批注〕
「叫你們與自己和好,」不是叫神與我們和好,乃是叫我們與神和好(林後五18~21),因為問題不在於神,乃在於我們。
「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這是指信徒在基督裏的地位,不是指行為道德上的完全。
〔話中之光〕
(一)十字架不但是救贖,且也是力量,能感動我們的心,將我們的石心換成了肉心(結十一19,結三十六26),叫我們與他和好。
(二)神的心意是要把人引到他「自己麵前」,我們的事奉若是把人引到屬靈偉人、道理、團體麵前,就我們的事奉是與神背道而馳。
(三)基督使我們與神和好,並非叫我們今後可以胡作非為,乃是叫我們能夠成為聖潔。否則就失去了得救的意義,而成了無可救藥了。
(四)基督為我們信徒所作成的救恩實在超乎人的想象:從汙穢到聖潔,從一無是處到沒有瑕疵,從被定罪到無可指責。
(五)我們能「成了聖潔」,得以被引到他麵前親近他、和他有交通,完全是神的恩典使然。但我們必須將這地位轉化為主觀的實際,靠著裏麵的基督,有相稱的「成了聖潔」的行為,必須將「成聖」的地位轉化為「成聖」的實際,在基督裏合一,才是真正的聖徒,才符合神召我們的旨意。
【西一23】「隻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恒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原文是離開)福音的盼望。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原文是凡受造的),我保羅也作了這福音的執事。」
〔文意批注〕
「隻要,」顯示以下所說的,是繼續持守前述救恩的條件:(1)「在所信的道上恒心,」意即『繼續保守在信心裏』,著重在動態的、向前的、不至半途而廢的信心。(2)「根基穩固,堅定不移,」著重在靜態的、向下紮根的信心。(3)「不至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信心與盼望相連相關,信心不堅固,盼望就會被移離而失去。
從本節可以得知『信心』的特點:(1)信心的對象是「道」,不是亂信;(2)信心不是一時的,要持之有「恒」;(3)信心不能沒有「根基」,免得被移動;(4)信心一不「穩固」,就會失去「盼望」。
〔話中之光〕
(一)救恩雖是神作成的,但人必須盡其責任,才能享受救恩:我們不單要信,且要繼續不斷地保持在信仰裏。
(二)信徒必須『本於信,以致於信』(羅一17);一個堅持到底的信心,才是真正的信心。
(三)信徒若失去了信心,也就失去了福音的盼望,也就失去了一切。
【西一24】「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文意批注〕
「我為你們受苦,」意指『我為著傳福音給包括你們在內的萬人,勞苦、盡心竭力,甚至因此坐監受苦』。
「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並非指基督在世和在十字架上的受難還有什麽缺欠,以致他的救贖尚不完全。就一方麵說,耶穌基督降世受苦、受死所成功的救恩,乃是完全的,無人能夠加添一點;但另一方麵,基督所成功的救恩,必須藉我們傳揚出去,方能使多人蒙恩而成為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而福音的傳揚須要我們付出代價:受辱、受苦,甚至殉道受死。我們乃是藉此一同有分於『耶穌的患難』(啟一9),因此,從這角度來看,凡我們為著基督所受的苦,是含有『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的意味。
〔話中之光〕
(一)信徒分擔基督患難的途徑,就是竭力傳揚福音。
(二)我們今日能享受福音的好處,是因為前人付上了苦難的代價。
(三)為傳福音而受苦,就是在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也就是與基督一同受苦,因此倒要覺得歡喜快樂(彼前四13)。
(四)信徒若為自己的罪過、錯誤或失敗而受苦,並沒有什麽可喜樂的;但若為傳揚福音和真理而受苦,則是可喜樂的(彼前二19~20)。
(五)苦難似乎是主工人事奉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誰為主受苦最深,誰就最能把主分給別人。
(六)教會是基督十架的苦難所產生的;人逼迫教會就是逼迫基督(徒九4~5),因此教會若因遭人逼迫而受苦難,乃是有分於基督的苦難。
(七)為產生並建造教會所受的苦難,就是為基督的身體的建造受苦難,是我們向著主最高超的事奉。
【西一25】「我照神為你們所賜我的職分,作了教會的執事,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
〔文意批注〕
「教會的執事,」就是神家的『管家』(林前四1)。
「把神的道傳得全備,」就是把神的話傳講得完整無缺。
〔話中之光〕
(一)傳道人的職分,不是為著自己的地位與將來,而是為著別人的益處而蒙神賞賜的。
(二)主工人的第一要務,不是處理教會行政,也不是社會關懷,而是傳講神的道。
(三)主的仆人傳講神的道,不可顧忌別人的反對,乃要『沒有一樣避諱不傳』(徒二十27)。
(四)傳道人不僅是『基督的執事』(7節)和『福音的執事』(23節),並且還是「教會的執事」;傳道人傳福音服事基督,是為著建造教會。
【西一26】「這道理就是曆世曆代所隱藏的奧秘;但如今向他的聖徒顯明了。」
〔文意批注〕
「曆世,」意指自從有時間以來;「曆代,」意指自從有人類以來。隱藏的神裏麵的奧秘,直到新約時代才啟示出來(弗三3~9)。
「奧秘,」指一些神秘的事物,隻有一小撮特別有『智慧』的人才能知曉。這裏用來指從前隱藏在神心裏的事物,但如今已經借著『啟示』(『揭開布幔』之意),把它「顯明」了,因此凡相信基督的「聖徒」都能夠知道。故本節的「奧秘」係指福音的內容及其本質,就是基督(參27節;西二2)。
〔話中之光〕
(一)基督對信徒而言,已經不再是一個隱藏的奧秘了。
(二)神喜歡讓他的聖徒得知他的奧秘;我們若不肯與人分享屬靈的看見,便有違神的心意了。
【西一27】「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有榮耀的盼望。」
〔文意批注〕
「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這奧秘』是指基督在一切外邦信徒裏麵作生命而言;基督的生命對於領受的人是何等的『豐富』;並且當這奧秘一顯明出來,真是無可言喻的『榮耀』。
「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有榮耀的盼望,」基督在信徒的裏麵是活的,是會長大、成形並彰顯的(弗四13;加四18;腓一20),當他再來時,信徒的彰顯基督要達到極致,就是模成他的形像,並得榮耀(羅八29~30),因此基督是我們榮耀的盼望。
〔話中之光〕
(一)我們活在世界上,雖然有許多事物不能讓我們擁有,但有一樣我們都能夠擁有的,就是這位豐富又榮耀的基督;擁有他勝過擁有一切!
(二)基督在我們裏麵作生命,是一件奧秘且榮耀的事。
(三)信徒在基督裏合一就是這奧秘(弗三6)。
【西一28】「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麵前。」
〔話中之光〕
(一)基督是講道信息的主題和內容;凡沒有基督的講章,隻不過是一般的演講,是花言巧語,是虛空的話。
(二)傳講基督須要運用「諸般的智慧」;凡不花心血、不用功夫準備的講道,是不盡職的講道。
(三)傳道人不是把人引到自己麵前,乃是把人「引到神麵前」;並且不是將人引得差不多、馬馬虎虎的,乃是將人引得「完完全全的」。
(四)我們得救,不是個終點,乃是進到神前之路的開始。
(五)前節說基督在我們裏麵,本節說我們在基督裏麵;信徒越活在基督裏麵,基督就越顯在我們裏麵;他越顯在我們裏麵,我們就越活在他裏麵。
【西一29】「我也為此勞苦,照著他在我裏麵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
〔話中之光〕
(一)作主工人不單要「用諸般的智慧」(28節),並且也要「勞苦」又「盡心竭力」;我們究竟為著主擺上多少智力、體力呢?
(二)我們的力量在於我們裏麵的主,我們必須全心全意,竭盡全力地配合基督在我們裏麵運用的大能來做成主所要我們做的工。
── 摘編自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係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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