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經文解析(7)-2
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七)--腓立比書第二章部分經文解析
「所以在基督裏若有什麽勸勉,愛心有什麽安慰,聖靈有什麽交通,心中有什麽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隻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1-8)
信徒有基督的聖靈內住在裏麵,若有什麽從基督而來的話,由聖靈的感動而有的勸勉,從基督的愛而得勸慰,與聖靈有所交通,裏麵有從基督而來的慈悲憐憫,都是蒙了聖靈的工作帶來的恩典。
在基督裏的合一,信徒要有和基督一樣的心思和意念,一樣的愛心等。信徒在基督裏的合一,是在靈裏的合一,也包括心思、意念、情感等。信徒應當努力追求,讓那在他們靈裏的基督,浸透並改變他們的整個生命,以達到真正的合一。
『結黨』和『貪圖虛浮的榮耀』是屬肉體的行為,不是在基督裏的行為。
信徒若看別人身上的基督(長處),而看自己身上的老我(短處),就能「看別人比自己強」。
「謙卑」是全部美德中最難而必須的一件;撒但所以成為撒但,乃因它驕傲。驕傲是我們最大的敵人,是在基督裏合一的人必須除去的。「存心謙卑」,是在基督裏合一必需的途徑;驕傲是合一最大的障礙,驕傲的人無法在基督裏合一。驕傲是出於愚昧無知,我們是受造物,我們的好處不在主以外,一切能力、智慧、知識、聰明和悟性等都是從主而來,一切的感謝、讚美和榮耀都隻應歸給主。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我們的在老亞當裏的毛病,都是因我們的『自我、自私、自傲』在作祟,而這也是我們最不容易擺脫的一個枷鎖。世人是損人利己,信徒是跟從主舍己利人;「顧別人的事」,乃是一個舍己的生活。
信徒以基督的心為心,就是信徒在基督裏合一。信徒必須先有基督的存心和意念,然後才能有前麵提到的那樣的存心和意念。隻有以基督那『倒空自己』的心懷為心懷的人,才能顧念到別人的益處。基督徒都必須以基督為中心,單單注目於基督,以他的心思為心思,以他的觀念為觀念,以他的靈為靈,以他的行徑為行徑的時候,才會產生真實甜美的交通與合一。
基督本是神的愛子,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麵(西二9)。卻降世為人,且取了貌似卑微的樣式。他甘心舍棄一切為遵行天父的旨意來拯救世人,這是基督耶穌的心!基督倒空自己,是為要服事我們;凡以服事聖徒為職誌的工人,最需要的是倒空自己。許多時候,我們不能忍受別人的輕看和羞辱,這無非是因為我們還不肯為主倒空自己,舍己背十字架。愈倒空自己的人,愈沒有要求;倒空到完全沒有自己的人,才會沒有絲毫的要求。
自己卑微、存心順服,正是基督一生最顯著的特色(林後八9);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賽五十三12)。自己卑微與存心順服是分不開的;我們自己卑微的程度有多少,就存心順服的程度也有多少。主的順服,是順服到「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的地步。對神信靠順服、謙卑、舍己的生命就是基督的生命。是在基督裏合一的人應該有的生命。
「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我們應當有的態度是以一種積極敬畏之心和專一的心誌,更依靠主為我們的得力之源。「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原文直譯為「作出你們自己的救恩。」。是指得救以後靠著神的生命,行出信心的實際(雅二14~26),亦即把神作在我們裏麵的救恩,用行為表達出來。我們所信和所跟隨的主耶穌既是順服的,我們信徒更當順服,活出神的救恩。「作成」得救的工夫,乃是要我們順服,並且是恐懼戰兢的順服;順服的心,是信徒作成得救工夫的起點。信徒要竭力順服聖經的教訓,且是隨時都要順服。
信徒在活出神的救恩時,應當「恐懼戰兢」,如過於自信、輕忽,就無法達成神在他們身上的美意。信徒們隻有好好地對付屬靈的疾病──自私、自傲、自利和不願順服──才能在基督裏恢複『健康』(「得救」原文字義),做到在基督裏合一。信徒竭力追求在基督裏合一,就是作出我們的救恩。
隻要緊緊完全倚靠順服神,就不怕作不成得救的工夫。我們活出救恩的能力,是在於神在我們心裏的運行。信徒隻管順服神在裏麵的運行,因為這個運行是大能大力的。神要人與他配搭合作,所以一麵有神大能的運行,一麵也須人的立誌行事。神不願意我們作一個機械人,我們必須要有一顆願意順服、願意舍己的心誌,神才能在我們身上做工。神的美意就是要我們把所得著的救恩從身上活出來。
「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14-16)
我們當不發怨言,不起爭論,要竭力做到無可指摘,作誠實無偽的人。這個世代以『自私的觀點來衡量一切真理』,沒有正直可言,所以是既彎曲且悖謬的。這個世代會越過越彎曲,越過越悖謬,所以基督徒活在世上,不但不可隨從世俗,同流合汙,反該靠著主恩,作中流砥柱,更進而引導世人回歸真正的真理,這是我們基督徒的職責。信徒是世上的光,是要照耀、見證給世人看的;一個屬基督的人,他的生活應該是明亮的。信徒的光不是直接發光,而是返照主的榮光(林後三18);隻有與主沒有間隔的人,願意舍己破碎瓦器的人,才能發出生命之光。信徒的責任是讓世人看見,神才是我們生活中的絕對標準,他是宇宙間永恒不變的真理。我們要作真正的神的兒女,光明之子,表明生命的真道。信徒隻要願意信靠順服,「生命的道」就會在信徒的裏麵運行作工,信徒順從他的運行而行事為人,便會將他「表明出來」。
經文解析的修訂是在聖靈的光照帶領下。一切感謝讚美榮耀歸給主!
腓立比書第二章1--18節
【腓二1】「所以在基督裏若有什麽勸勉,愛心有什麽安慰,聖靈有什麽交通,心中有什麽慈悲憐憫,」
〔文意批注〕
「在基督裏若有什麽勸勉,」因在基督裏,而得的基督的聖靈的勸勉。
「愛心有什麽安慰,」指出於愛心帶著溫柔的言語。
「聖靈有什麽交通,」指信徒一同有分於聖靈,或在聖靈裏彼此相交。
「慈悲,」指內裏的感受。
「憐憫,」指外在的表達。
〔話中之光〕
(一)信徒有基督的聖靈內住在裏麵,若有什麽從基督而來的話,由聖靈的感動而有的勸勉,從基督的愛而得勸慰,與聖靈有所交通,裏麵有從基督而來的慈悲憐憫,都是蒙了聖靈的工作帶來的恩典。
【腓二2】「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
〔文意批注〕
「意念相同,」是指信徒要有和基督一樣的心思和意念。
〔話中之光〕
(一)在基督裏的合一,信徒要有和基督一樣的心思和意念,一樣的愛心等。
(二)信徒在基督裏的合一,是在靈裏的合一,也包括心思、意念、情感等。
(三)信徒應當努力追求,讓那在他們靈裏的基督,浸透並改變他們的整個生命,以達到真正的合一。
(四)第一節是第二節的影響和結果,是對信徒的要求:勸勉產生意念相同;愛心安慰產生愛心相同;聖靈交通產生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念。第二節以及下麵幾節,說明了信徒對聖靈的工作所應該有的回應。
【腓二3】「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隻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文意批注〕
「凡事不可結黨,」原文意指沒有一件事是按照自私的野心,偏袒一方的意見。『結黨』和「貪圖虛浮的榮耀」是屬肉體的行為(加五20),不是在基督裏的行為。
「存心謙卑,」指心裏卑微,但不是自卑,而是一種正確評估自己的態度,不自負,不自誇,不為自己留地位。
「看別人比自己強,」不是低估自己的才能,而是虛心接納別人。
〔話中之光〕
(一)信徒應當注意省察自己:有沒有自私的野心,有沒有錯誤地高抬自己?
(二)凡是我們對事務或真理的看法,因人而易,就是「結黨」的人的作法;明知自己的意見是錯的,卻還要堅持己見,這就是一個「貪圖虛浮的榮耀」的人,因為他隻顧自己的麵子和別人的讚賞,而不顧神的稱許。
(三)「看別人比自己強」,乃是謙卑的標誌;隻有存心謙卑的人,才會發覺別人的長處,也知道自己有不如別人的地方。
(四)信徒若看別人身上的基督(長處),而看自己身上的老我(短處),就能「看別人比自己強」。
(五)「存心謙卑」,是針對結黨與貪圖虛榮的藥方。。凡是說:『我』有什麽權柄,『我』應當得著什麽的人,是不謙卑的人。信徒不是故作「謙卑」的外貌,乃是從內心裏發出來的;口裏說謙卑的話的,不一定有謙卑的存心。
(六)「謙卑」的意思是,我們要把自己降卑,像『地毯』(原文)那樣,攤在地上,讓別人在我們身上行走,覺得柔軟而舒服。
(七)「謙卑」是全部美德中最難而必須的一件;撒但所以成為撒但,乃因它驕傲。驕傲是我們最大的敵人,是在基督裏合一的人必須除去的。
(八) 「存心謙卑」,是在基督裏合一必需的途徑;驕傲是合一最大的障礙,驕傲的人無法在基督裏合一。驕傲是出於愚昧無知,我們是受造物,我們的好處不在主以外,一切能力、智慧、知識、聰明和悟性等都是從主而來,一切的感謝、讚美和榮耀都隻應歸給主。
【腓二4】「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文意批注〕
不是說,信徒不可照顧到自己的益處;乃是說,應當以同樣的心態,兼顧到別人的益處。
〔話中之光〕
(一)我們與弟兄姊妹相處,對自己應當「看別人比自己強」(3節),對別人則應當「也要顧別人的事」。
(二)不是說『不要顧自己的事』,乃是說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人若不顧自己的事,就是一個懶惰的人;若不顧別人的事,就是一個驕傲且無情的人。
(三)信徒應當顧念別人的需要,但對待自己的需要,卻不可凡事依賴別人的照顧,而要盡力自己照顧,並且仰賴神的幫助。
(四)我們的在老亞當裏的毛病,都是因我們的『自我、自私、自傲』在作祟,而這也是我們最不容易擺脫的一個枷鎖。
(五)世人是損人利己(詩四十九18),信徒是舍己利人;「顧別人的事」,乃是一個舍己的生活。
(六)神容許我們各人都有或多或少的缺欠,但借著肢體彼此相顧,使所有的缺欠都能得到補正。
(七)如果主像我們這樣的冷淡,這樣的不顧別人,那麽,就沒有你我今天的光景了。所以我們當以基督的心為心(腓二5)。
【腓二5】「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原文直譯〕「應當讓基督耶穌裏麵的心思,也存在你們裏麵。」
〔話中之光〕
(一)信徒以基督的心為心,就是信徒在基督裏合一。
(二)信徒必須先有基督的存心和意念,然後才能有一至四節那樣的存心和意念。
(三)隻有以基督那『倒空自己』的心懷為心懷的人,才能顧念到別人的益處。
(四)基督徒都必須以基督為中心,單單注目於基督,以他的心思為心思,以他的觀念為觀念,以他的靈為靈,以他的行徑為行徑的時候,才會產生真實甜美的交通與合一。
【腓二6】「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文意批注〕
「他本有神的形像,」指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麵(西二9),他具備了神『所以為神』的一切特性的總和。
「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指基督本是神的愛子,也是神。卻降世為人,且取了貌似卑微的樣式。
〔話中之光〕
(一)他甘心舍棄一切為遵行天父的旨意來拯救世人,這是基督耶穌的心!
(二)世人不肯放棄自己既得的權利,這是罪人的本性,但在教會中,竟也有很多信徒為著權利而勾心鬥角,這是何等可羞恥的情形。
(三)我們的主永不為他自己的權利說什麽話;請記得,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為自己的權利說什麽話。一切主權在於神。
【腓二7】「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文意批注〕
「虛己,」是一種隱喻的說法,指基督道成肉身;他成為人,一麵具有完全的人性,一麵也仍具有完全的神性;他所放棄的不是神性,而是榮耀的外表和地位(約十七5)。
「取了奴仆的形像,」此詞組重在指他取了卑微的形像,指基督來到世上,是為照著神的旨意,取了卑微的形像。
「成為人的樣式,」指基督不隻外表像人,他也具備真實的人性(約一14;羅八3;來二17);此詞組重在指他受到『作人』的限製,例如餓了要吃飯,困了要睡覺。
〔話中之光〕
(一)基督倒空自己,是為要服事我們;凡以服事聖徒為職誌的工人,最需要的是倒空自己。
(二)許多時候,我們不能忍受別人的輕看和羞辱,這無非是因為我們還不肯為主倒空自己,舍己背十字架。
(三)愈倒空自己的人,愈沒有要求;倒空到完全沒有自己的人,才會沒有絲毫的要求。
【腓二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文意批注〕
「以至於死,」強調基督耶穌順服神的徹底和完全。
「死在十字架上,」強調基督耶穌降卑的程度,十字架的刑罰乃是一種咒詛和最羞辱的處死方式(申廿一23;加三13;來十二2)。
〔話中之光〕
(一)自己卑微、存心順服,正是基督一生最顯著的特色(林後八9);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賽五十三12)。
(二)自己卑微與存心順服是分不開的;我們自己卑微的程度有多少,就存心順服的程度也有多少。
(三)主的順服,是順服到「以至於死」的地步。
(四)對神信靠順服、謙卑、舍己的生命就是基督的生命。是在基督裏合一的人應該有的生命。
【腓二9】「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文意批注〕
「所以,」表示前麵六至八節乃是原因。
「升為至高,」是升到極高的級位和權能的地步,使他成為極其尊貴者。
「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所是和身分地位,故指『主耶穌基督』(11節)這名所表征的所是,和榮耀的職分地位。
〔話中之光〕
(一)神所升高的人,乃是自己卑微的人;先降卑而後升高,這是基督的路。
(二)主是在最卑微的十字架上,升為至高;十字架的道路,乃是先苦後榮(羅八17)。
(三)十字架是主從降卑變為升高的轉折點;十字架也是我們「自己卑微」的標準,以及能否被神升高的尺度。
(四)因主的降卑,神將他升到至高;因主的順服,神賜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五)名譽是為一個『不求名譽的人』而設的。
【腓二10】「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
〔文意批注〕
「無不,」是指宇宙中的萬物,沒有一樣不包括在內。
「屈膝,」是敬拜的意思。
〔話中之光〕
(一)因著主耶穌不保留的順服,才使得萬有「無不」向他屈膝;可見順服的程度有多少,屈服別人的程度也有多少。
【腓二11】「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文意批注〕
「稱耶穌基督為主,」是歸順的意思。
〔話中之光〕
(一)「無不」表示沒有人能例外;我們今日若不歡欣著承認耶穌是主,將來仍要在審判台前被迫承認他是主。
(二)基督被高舉的結果,就是歸榮耀與神;凡是不尊主為大的,就是虧缺了神的榮耀。
(三)『榮耀神』應是信徒生活工作的原則和推動力;我們若被『為著神的榮耀』所激發,就不但什麽都肯作,而且作得更好。
【腓二12】「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文意批注〕
「這樣看來,」承接上文,表示下文十二至十八節告訴我們,在實際生活中,如何才能作到『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就當恐懼戰兢,」『恐懼』指對神敬畏;『戰兢』指對自己沒有自信。『恐懼戰兢』不是因為懷疑或憂懼,而是指放下自信,以一種積極敬畏之心和專一的心誌,更依靠那得力之源。這種『恐懼戰兢』,也是我們應當有的態度。
「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原文直譯為「作出你們自己的救恩。」。
『作成』指努力到底。是指得救以後靠著神的生命,行出信心的實際(雅二14~26),亦即把神作在我們裏麵的救恩,用行為表達出來。
〔話中之光〕
(一)我們所信和所跟隨的主耶穌既是順服的,我們信徒更當順服,活出神的救恩。
(二)「作成」得救的工夫,乃是要我們順服,並且是恐懼戰兢的順服;順服的心,是信徒作成得救工夫的起點。
(三)信徒要竭力順服聖經的教訓,且是隨時都要順服。
(四)信徒屬靈生活所該有的表現,不但在帶領我們的人麵前應當注意,就是沒有人在麵前,仍要直接向主負責(參西三22~23)。
(五)信徒在活出神的救恩時,應當「恐懼戰兢」,如過於自信、輕忽,就無法達成神在他們身上的美意(弗二10)。
(六)信徒竭力追求在基督裏合一,就是作出我們的救恩。
(七)信徒們隻有好好地對付屬靈的疾病──自私、自傲、自利和不願順服──才能在基督裏恢複『健康』(「得救」原文字義),做到在基督裏合一。
【腓二13】「因為你們立誌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
〔文意批注〕
「立誌行事,」『立誌』指裏麵的定意;『行事』指外麵的作為。合起來意即照心裏所定意的,在外麵把它行出來。
「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所有受造物--萬有和我們都在神的裏麵。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十一36)
「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耶廿三24)
「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6)
「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十七28)
指不但裏麵的『立誌』,而且外麵的『行事』,都在神的『運行』之內。
〔話中之光〕
(一)隻要緊緊完全倚靠順服神,就不怕作不成得救的工夫。
(二)我們活出救恩的能力,是在於神在我們心裏的運行。
(三)神在我們的裏麵『用力』,我們順著在外麵『用力』,這是何等的省力;但若我們不倚靠神,而光是我們自己用力,這是多麽的吃力!
(四)信徒隻管順服神在裏麵的運行,因為這個運行是大能大力的。
(五)神要人與他配搭合作,所以一麵有神大能的運行,一麵也須人的立誌行事。
(六)神不願意我們作一個機械人,我們必須要有一顆願意順服、願意舍己的心誌,神才能在我們身上做工。
(七)許多信徒僅僅照神的運行而「立誌」,卻單憑自己的力量,而未照神的運行來「行事」,結果難免失敗。
(八)神的美意就是要我們把所得著的救恩從身上活出來。
【腓二14】「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
〔文意批注〕
「發怨言,」是對神不服,對人不平;一麵不順服神的安排,一麵不接受別人的對待。
「起爭論,」指對疑惑不決的事,爭辯不休(羅十四1)。
〔話中之光〕
(一)人所以會發怨言,是因為對現況不滿,表明他還沒有學會順服,也還未作出得救的工夫。
(二)主在世時,常常受到別人不合理的待遇,但他卻甘心忍受;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的人,也應接受別人不合理的待遇,而不發怨言。
(三)一個不向後看,隻向上、向前看的人,永遠不會發怨言;一個不發怨言的人,是一個對神最有信心的人。
(四)爭論是堅持己見、不肯接納別人意見的外在表現,是破壞肢體生活的起點,也是最容易叫人跌倒的。
(五)不是隻在一件事上,而是在所有的事上,不發怨言,不起爭論。
【腓二15】「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
〔文意批注〕
「無可指摘,誠實無偽,」不是指絕對無罪的完全,而是指全心全意、單純願意遵行神的旨意。『無可指摘』著重在外麵的行為,不給人有毀謗的把柄;『誠實無偽』著重在裏麵的存心,應當純潔沒有雜質。
「彎曲,」形容這世界的詭詐,使人難以分辨曲直。
「悖謬,」形容這世界的謬解真理,叫人不能分別是非,從而違背神意。
「作神無瑕疵的兒女,」兒女具有父親的生命,這裏表明我們的『無瑕疵』是從神的生命來的。
「好像明光照耀,」是生命的表明(約一4)。
〔話中之光〕
(一)這個世代以『自私的觀點來衡量一切真理』,沒有正直可言,所以是既彎曲且悖謬的。
(二)這個世代會越過越彎曲,越過越悖謬,所以基督徒活在世上,不但不可隨從世俗,同流合汙,反該靠著主恩,作中流砥柱,更進而引導世人回歸真正的真理,這是我們基督徒的職責。
(三)信徒是世上的光,是要照耀、見證給世人看的;一個屬基督的人,他的生活應該是明亮的。
(四)信徒的光不是直接發光,而是返照主的榮光(林後三18);隻有與主沒有間隔的人,願意舍己破碎瓦器的人,才能發出生命之光。
(五)信徒的責任是讓世人看見,神才是我們生活中的絕對標準,他是宇宙間永恒不變的真理。我們要作真正神的兒女,光明之子。
【腓二16】「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
〔文意批注〕
「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生命的道』即福音──給人新生命的信息;或作神的道(啟十九13),就是我們的主。全句意即『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一27)。
「基督的日子,」指基督再來掌權的日子。
「空跑,」『跑』指為傳福音而奔波(羅十15)。
「徒勞,」『勞』指為作主工而勞苦(林前十五58)。
〔話中之光〕
(一)信徒所領受的生命之道,必須藉生活加以表明,使人看見。
(二)信徒隻要願意信靠順服,「生命的道」就會在信徒的裏麵運行作工,信徒順從他的運行而行事為人,便會將他「表明出來」。
(三)傳道人最重要的事工,便是在信徒的心裏栽種「生命的道」;並且將來要照各人所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參林前三6~8)。
【腓二17】「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我若被澆奠在其上,也是喜樂,並且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
〔文意批注〕
古人獻祭,常在祭物之上奠酒(出廿九38~41;民廿八7);保羅在此以腓立比信徒為獻給神的祭物,以自己的血為澆奠在其上的酒,他這話含有甘心以身殉道的意思。
〔話中之光〕
(一)一個真實主的工人,必然甘心樂意為主傾倒出(「澆奠」)他的生命,並且以此為一生最高的喜樂。
(二)主真實的工人,隻要見到信徒有奉獻的心誌(羅十二1),就算賠上自己的性命,也是心甘情願的。
(三)一個忠心服事主的工人,不是以物質的享受,或別人的誇獎為喜樂,乃是以在別人身上看見自己勞苦所得的功效為喜樂。
【腓二18】「你們也要照樣喜樂,並且與我一同喜樂。」
〔文意批注〕
保羅勸勉腓立比人學他的榜樣,為著別人的靈性益處與信心堅固,甘心樂意犧牲自己,並以此為喜樂。
〔話中之光〕
(一)基督徒的喜樂應當是能彼此分享的。
(二)我們應當能以別人的喜樂為喜樂。
── 摘編自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係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