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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經文解析(6)-4

(2006-04-09 00:53:02) 下一個

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經文解析(6)-4

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六)--以弗所書第四章經文解析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隻有一個,聖靈隻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2-6)

人不能憑行為重生得救,但是得救的人,絕對要有符合被召標準的好行為。

基督徒在基督裏合一的路,在於活出基督的實際,那就是彼此謙卑、溫柔、忍耐,在愛中互相寬容,以平安彼此聯絡。『靈裏的合一』是因為在我們每一個信徒裏麵的靈是一位,每一個信徒保守在基督的靈裏的合一,就是所有信徒的合而為一,因為信徒共飲於一靈。

身體隻有一個,是在基督裏的身體。聖靈隻有一個,是基督的聖靈。同有一個指望,在基督裏合一的聖徒,同為神的兒女,同為後嗣。信徒都歸屬於同一位主人,就是主耶穌基督。他是信徒的救主,又是信徒生命的主,和一切生活工作的主。

信徒都是因著同樣的一個信仰──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為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而與主發生關係的。信徒也都是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浸,而歸入基督的。我們信徒都同有一位『主』,用『信』與『浸』和他發生關係:『信』是裏麵的,『浸』是外麵的。“因信稱義”得重生,藉著水和基督的聖靈得重生。我們所敬拜的是同一位獨一的真神。就是我們的天父,我們從他領受生命,所以他又是我們眾人的父。所有受造物、萬有包括眾人都在神--我們的創造主裏麵。

以上四至六節的七個一包括聖經所有的真理,是基督徒信仰的基礎,這七個都信,就聖經無處不信,就是得救的人。這是我們合一的根據。信徒合一的惟一根據,乃是那位獨一的真神--一靈、一主、一神,和他惟一的救恩--一望、一信、一洗;我們實現主觀合一的途徑是:在神的主權下有順服的心誌,在基督裏有願意合一的態度,並在聖靈的感動帶領下付諸行動。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信徒的目標,就是要「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而達到這目標的路,乃是借著天天背十字架舍己跟從主的功課,從而更多地認識主來成長的。認識真道把我們領向神的兒子,認識神的兒子使我們成熟長大。因此,追求認識神的兒子是我們追求的目標。人認識基督有多少,就會把多少的地位讓給基督。基督徒的目標就是基督在我們裏麵該得著完全的地位,讓基督的生命完全掌權。信徒不隻在真理上認識基督,並且也在經曆上也認識基督,要讓基督豐盛的生命從信徒自己身上彰顯出來,才算真實的認識神的兒子,才算有長成的身量,才算是徹底得救。

錯道所以有奇異的統製能力,因它的背後有虛假和謊言的靈。而魔鬼邪靈又深知人的軟弱之處。以糖果誘人去死地,而讓人拒絕真理的良藥。引人滅亡的錯道常常是寬的,路是大的,走的人也是多的。所以基督徒總要警醒。基督徒要有堅定的信仰,以聖經為唯一的真理依據,要有誠實尋求真理的心,不受謬誤所支配。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是真理唯一的依據。凡人擅自編的不合聖經真理的信條,就是異端;凡對聖經教導有所偏廢的,就是引人入歧途的。我們必須連於元首基督,在基督裏長進合一,才能不至於搖動。

「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誌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0-24)

我們向基督學習了的兩件事:(1)以耶穌行事為人的樣式,作我們外麵生活的模型。(2)讓基督的生命從我們裏麵活出。信徒是因有基督的生命,故能學基督;領受生命在先,效法榜樣在後。認識基督和克製肉體,是不能分開的。

聽道必須和領受教訓並學習真理相聯,凡隻聽道,而不領受教訓並學習真理的,無論聽了多少的道理,仍然毫無益處。真理不隻是神給我們看見,給我們摸著,更是指我們所看見、所摸著的神進到我們的裏麵,叫我們在生活中活出神的形像。『真理』是蘊藏在基督裏麵的屬靈實際,我們所學習的是活生生的真理,是活在耶穌裏麵的。

信徒對於舊人,不是去改善他,而是像脫衣服那樣的脫除他。這種棄絕,是要舍己背十字架才能成功的。信徒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雖然這是一個已經成功的客觀事實,但在主觀的經曆上,仍未能完全經曆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所以必須天天在生活上繼續不斷的脫去舊人。

我們要讓我們的心思被基督的聖靈完全更新。主的救恩,不隻在消極方麵對付我們舊的生命,並且在積極方麵給我們新生命,使我們能除舊更新。我們要順服聖靈,來完全更新自己的心思意念。在基督的心意裏合一。行事為人有基督生命的流露。

神使我們重生的目的,是要從迷途中領回我們,以達成當初創造我們的用意。我們基督人是在基督裏重生的新造的人,我們有了基督的生命,應脫去老亞當的舊人的生命和行為,恢複神所造的形像。活出基督一樣的生命,也就是屬神的生命。

我們在生活上要表現神,不是根據人的仁義和聖潔,乃是根據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也就是神性情的顯露。

新人的生活就是像神的生活,我們該有道成肉身的生活,因我們一得救,是從天上生,然後聖靈把我們帶到地上來,再把耶穌身上的真理活出來,也就是道再一次成為肉身,耶穌再一次顯現而活出神的生活。

從一個人生活的表現,就可以看出他屬靈生命長大到什麽程度。信主重生的人若沒有舍己背十字架跟從主的心誌,不願讓基督的生命掌權,順服肉體,依然故我,不願改變生命,與未信主的人一樣行事為人,是危險的。若不知悔改,也會一同歸於沉淪和滅亡。基督徒需要明確知道和警醒的是,行惡的就是神的仇敵,就是自取滅亡。即便是神的工人(太七21),即便是與聖靈有份的人(來六4-8),若作惡而不悔改,都不會有永生。

經文解析的修訂是在聖靈的光照帶領下。一切感謝讚美榮耀歸給主!

【此章中所列在新人裏該有的生活表現】

一、不要再像外邦人行事:

1.存虛妄的心(17節)

2.心地昏昧,心裏剛硬(18節)

3.良心喪盡,放縱私欲(19節)

二、信徒應該有所改變:

1.既然學了基督,就要脫去行為上的舊人(20~22節)

2.心靈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23~24節)

三、穿上新人所該有的生活表現:

1.要棄絕謊言(25節)

2.生氣卻不要犯罪(26節)

3.不可給魔鬼留地步(27節)

4.不可再偷竊,要親手作正經事(28節)

5.不說汙穢的話,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29節)

6.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30節)

7.要除去一切的苦毒(31節)

8.要以恩慈相待(32節)

【弗四1】「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文意批注〕

保羅一再提及「為主被囚」的話(參弗三1),可見他把『為主被囚』之事引以為榮,視為他說話的身分。

「蒙召,」說出我們的得救有四方麵的意義:(1)是從世人中被選召出來歸給神的意思;(2)這選召是完全出乎神的──人是被動的;(3)但惟有肯順服、答應神選召的人才得有分;(4)神選召我們,是要我們得著一種特殊的身分,去執行某種特殊的任務。

「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是說我們的『所行』要與我們的『所是』相配,才不致違背神呼召我們的原意。

(話中之光〕

(一)如果我們也像保羅一樣,作一個『在主裏的囚犯』(原文),我們的行事為人就不會隨便,也就能「與蒙召的恩相稱」。

(二)神呼召我們,並不是要我們離世而生活,乃是要我們在世界中過一種照著神恩召的目的而「行事為人」的生活。

(三)本節的國語和合譯文表示:神的『恩典』需要藉基督徒的生活行事將它表明出來。

(四)基督教與別的宗教不同。其不同點乃在於,別的宗教隻有要求,卻沒有供應;基督教不隻有供應,並且乃是供應在先,要求在後。保羅在此是要求我們把所得著的『恩』活出來。

(五)信徒若不顯明「相稱」的生活,就表示虧欠了神呼召的恩。

(六)我們隻能勸勉神的兒女,不能勸沒有悔改的人過基督徒的生活。

(七)人不能憑行為重生得救,但是得救的人,絕對要有符合被召標準的好行為。

【弗四2】「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

〔文意批注〕

「謙虛,」不是卑賤、卑鄙,也不是謙卑;謙卑是外麵的態度,謙虛是裏麵的存心,就是虛懷若穀。看自己時是看自己的短處,看別人時是看別人的長處,這樣,就能『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羅十二10)。

「溫柔,」就是溫良柔順,不但於人無爭(太五5;彼前二23),且是不給人冷言熱語的刺激;包含高雅、有禮貌、為人著想等。

「忍耐,」是承受得起衝擊而不反彈,特別指在苦難中和被別人無理的對待時,仍然站立得住;包含忍受、耐久、長時期的受苦、沒有怨言、經得起考驗等。我們要學基督的忍耐(帖後三5)。

「用愛心互相寬容,」『寬容』是能擔當別人對我們的虧欠,不計較別人對我們的傷害;惟有『愛心』叫我們能為別人的好處著想,故能寬容。

『謙虛和溫柔』是對待別人,『忍耐和寬容』是接受別人的對待。

〔話中之光〕

(一)基督徒在基督裏合一的路,在於活出基督的實際,那就是彼此謙卑、溫柔、忍耐,在愛中互相寬容,以平安彼此聯絡(3節)。

(二)信徒真正的『謙虛』,是出於對自己有正確的估計,對神的真理的認識。

(三)信徒不是隻在一、兩件事上謙虛、溫柔、忍耐,而是在「凡事」上都要如此。

(四)凡隻是外表謙虛、溫柔、忍耐,而內心卻憤恨不平的,並不是聖經所要的謙虛、溫柔、忍耐。

(五)謙虛才能溫柔,溫柔才能忍耐;溫柔是謙虛的自然結果,溫柔的人自必忍耐。

(六)寬容是必須有愛心的,沒有真正的愛心,就不會有真正的寬容;愛心有多少,寬容也有多少。

(七)要培養弟兄相愛之道,必須先從謙虛做起。

(八)「互相寬容」:並非隻是我們需要別人的寬容,別人也需要我們寬容的對待。

(九)寬容並不是容讓罪惡,而是接納有過錯的人或有缺點的人,盼望他能離棄過錯、丟棄缺點。

(十)我們能做到非基督徒所能做的,絕不是靠我們自己,而是內住在我們裏麵的基督:我們所蒙的『恩』(1節和合譯文),足能使我們活出謙虛、溫柔、忍耐、寬容的光景。

【弗四3】「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文意批注〕

「用和平彼此聯絡,」『聯絡』是維係已有的關係;眾信徒相處時,難免有歧見和誤會,總要以和平的繩索把眾人捆在一起。

「竭力保守,」『竭力』有不斷奮力地作;『保守』是指守住已經擁有的事物,以免失落或改變。

「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原文是『聖靈的合一』或『靈裏的一』;由本節的語氣可見,『靈裏的合一』是因為在我們每一個信徒裏麵的靈是一位,每一個信徒保守在基督的靈裏的合一,就是所有信徒的合而為一。若信徒不能保守自己在基督的靈裏的合一,也就沒有所有信徒的合而為一,這是違背、得罪這位聖靈的。

〔話中之光〕

(一)沒有人能不與任何信徒交接來往,而單獨地過著個人的靈性生活,信徒需要互相聯絡。和平是信徒之間彼此聯絡的原則。

(二)主是在十字架上成就了和平(弗二14~16),十字架的工作乃是製造和平;隻有當我們取用十字架的原則,把自己(不是把別人)釘在十字架上,才能真正與別人和平。

(三)『合一』是因為信徒共飲於一靈(林前十二13)。信徒不能製造合一,卻能破壞合一。我們的責任乃是持守自己在基督的靈裏。

(四)「竭力保守」表明保守合一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五)合一是在靈裏麵的,不是在行政組織上的統一。

(六)信徒若不強調自己的背景與習慣,就會希奇地發現:雖然在外麵有許多的不同,但在我們裏麵卻有一個最重要的東西是相同的,就是靈裏的生命。

【弗四4】「身體隻有一個,聖靈隻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

〔文意批注〕

「身體隻有一個,」

我們在基督裏各自做肢體(林前十二27),肢體雖多,卻仍是一個身體(林前十二12),而身體是不可分割的。

「聖靈隻有一個,」聖靈是基督的聖靈(林前十二13),聖靈是這個身體的成因和內容;聖靈既隻有一位,所以身體也是一個而不可分。

「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這裏是說,我們蒙召時就有聖靈作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我們得贖進入榮耀(弗一14),這就是『蒙召的指望』。

第四至第六節說到保守合一的七個根據,分為三組,頭三個是聖靈的一組,次三個是聖子的一組,末一個是聖父一組。

〔話中之光〕

(一)身體是隻有一個,都是在基督裏。

(二)身體之所以是一,乃因為聖靈是一;人外麵所表顯的合一,是基於人裏麵所擁有合一的本質。

(三)凡沒有從聖靈重生或被聖靈內住的人,不能在這『合一』裏。

(四)聖靈既是隻有一位,就我們所受的都是同一的靈;靈與靈必然能夠相通與相交。

(五)基督的靈一定把人帶進基督的身體裏,不然,必不是基督的靈。

(六)信徒的合一,乃是靈命裏的合一。

(七)信徒的指望既是隻有一個,眼前的差別無論有多大,將來有一天我們必要同得一個指望,所以信徒相處,應當放遠眼光。

(八)凡是不存一體、一靈之心的人,決不配領受永生的指望。

【弗四5】「一主,一信,一洗,」

〔文意批注〕

「一主,」指信徒都歸屬於同一位主人,就是主耶穌基督。他是信徒的救主,又是信徒生命的主,和一切生活工作的主。

「一信,」不單是指相信的行為,還包含了所相信的內容;信徒都是因著同樣的一個信仰──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為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而與主發生關係的。

「一洗,」信徒也都是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浸,而歸入基督的。

〔話中之光〕

(一)我們信徒都同有一位『主』,用『信』與『浸』和他發生關係:『信』是裏麵的,『浸』是外麵的。“因信稱義”得重生,藉著水和基督的聖靈得重生(約三5)。

(二)信徒真正的敬畏、順服他們所信的主,就是在基督裏合一了。

(三)『一』是基督的,不是我們的;我們因信而成為他的,我們因著在他裏麵而與他成為一。

【弗四6】「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文意批注〕

「一神,就是眾人的父,」『眾人』就廣義說,是指所有受造之物,就狹義說,是指基督徒;我們所敬拜的是同一位獨一的真神。是我們的天父,我們從他領受生命,所以他又是我們眾人的父。

所有受造物、萬有包括眾人都在神--我們的創造主裏麵: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十一36)

「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耶廿三24)

「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十七28)

「超乎眾人之上,」說他高高在眾人之上統領、掌管、支配一切。

「貫乎眾人之中,」說他在眾人中間施予關心、看顧、引導、救拔。

「也住在眾人之內,」說他在眾人裏麵感動、運行、作工、加力。

上麵三個子句又可用來形容神:「超乎眾人之上,」是指父神的超越;「貫乎眾人之中,」是指子神的道成肉身,來住在我們中間;「住在眾人之內,」是指靈神住在我們裏麵。

以上四至六節的七個一包括聖經所有的真理,是基督徒信仰的基礎,這七個都信,就聖經無處不信,就是得救的人。這是我們合一的根據。

〔話中之光〕

(一)信徒合一的惟一根據,乃是那位獨一的真神──一靈、一主、一神,和他惟一的救恩──一望、一信、一洗;而非任何的真理、製度、地域、種族或階級。

(二)我們從神手中接過來的什麽都是一樣,並且神自己把我們眾人貫串在一起,我們沒有任何根據,來作分門別類的事。

(三)我們實現主觀合一的途徑是:在神的主權下有順服的心誌,在基督裏有願意合一的態度,並在聖靈的感動帶領下付諸行動。

(四)在保羅看,基督徒不能合一是不可理解的,因為他們已經有了一切合一的基本因素;若有什麽差異,也都是無關宏旨的。

【弗四7】「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

〔文意批注〕

四章一節講到我們「蒙召」,而本節講到我們「蒙恩」。

本節說明「恩賜」:(1)賜予者──基督;(2)接受者──各人,蒙恩得救的人;(3)根據──按基督衡量的尺度,視我們各人信心的大小容量而賜給。

〔話中之光〕

(一)在基督裏麵,人人都有事奉的功能,因為各人都得著一份獨特的恩賜。

(二)主雖然有說不盡的恩賜,但卻是照我們最適宜的『度量』量給我們。我們若想更多領受主的恩賜,當求他擴大我們蒙恩的度量。我們也當求那更大的恩賜(林前十二31)。

(三)恩賜既是主所賞賜的(林前十二),就沒有一個人可以誇耀自己所得的恩賜。

(四)人人都應該為自己所得的恩賜感謝神,不要嫉妒那些領受了在人眼中看來比較明顯或具有殊榮的恩賜的人,也不要輕視恩賜較少的人。

(五)恩賜是賞賜的,是不能從訓練中產生出來的。恩賜是在實際的事奉操練中顯明出來,在不住的運用中成為老練。

【弗四8】「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

〔文意批注〕

「所以經上說,」是引舊約《詩篇》六十八篇十八節的話。

本節是說十字架乃基督賜人恩賜的憑借。主在十字架上,勝過了仇敵撒但,敗壞了它擄掠人的能力,包括:罪惡、世界、死亡、肉體等等,就在他複活升天時,把原被它所俘擄但預定屬神的人一同帶上高天(弗二6),把恩賜賞給他們(或作:『把他們當作恩賜賞給信徒』)。

【弗四9】「(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麽?」

〔文意批注〕

第九至十節是括號內的插句,特別為了解釋第八節和注明所引述的經文是指基督而說的。這兩節聖經是讓我們聯想到基督的道成肉身和他的死而複活。

【弗四10】「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

〔文意批注〕

「遠升諸天之上,」主耶穌在死而複活之後,升到天上,坐在父神的右邊(弗一20;徒一9;徒二34)。

「要充滿萬有的,」基督在得勝升天後,就把恩賜賜下來,乃為建立他的身體,而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3),故建立身體與充滿萬有絕對有關係,而他賜恩賜就是為達到充滿萬有的目的。

【弗四11】「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文意批注〕

「使徒,」具有聖靈的能力,奉神呼召,被差遣到處開荒、建立教會的人。

「先知,」有聖靈的感動,接受神的真理啟示,能傳講神的心意,以造就、安慰、勸勉信徒的人。

「傳福音的,」對傳揚福音特別有負擔和才能,能深入人群中引領人相信主的人。

「牧師和教師,」原文隻用一個定冠詞,表示一個職分兼具作牧養和教導兩種功能,這兩種功能相輔相成,集中在一個人身上;前者偏重對信徒靈性的喂養與照顧,後者偏重對真理認識上的造就與實踐。

【弗四12】「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文意批注〕

「成全聖徒,」就是用各種方法,使聖徒在生命、知識、才幹等方麵,都達到可以盡功用的地步。

「各盡其職,」指每位信徒都投入事奉神的工作。

本節說明恩賜的目的:(1)培植、發展全體聖徒;(2)使之在各服事崗位上發揮功用;(3)從而完成建立基督身體的工作。

〔話中之光〕

(一)主的教會得以建立,並非僅靠那些有神特別恩賜的使徒、先知等人來供應,來帶領;還要所有得救蒙恩的聖徒,都能各盡本分,為主擺上才可。我們至少也是聖徒之一,責無旁貸,千萬不可失職!

(二)正常的教會不是工人在事奉,而是工人帶動全教會事奉,使每一個信徒都能為神所用,不然就不是一個身體。

(三)每一個肢體在身體中都有它的功用,並且它的功用是別的肢體所不能代替的;每一位信徒在教會中,都有一個位置,也都有一份工作。

(四)神的兒女在工作上應當有的態度是:我所能作的,巴不得別人也能作;我所不能作的,巴不得有人能作。

【弗四13】「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文意批注〕

「真道上同歸於一,」指對基督客觀的信仰臻於一致。

「認識神的兒子,」指對基督主觀經曆上的認識達於一致;『認識』係指一種完全、深入、正確的知識,而不是膚淺的知識。

「得以長大成人,」指脫離幼稚無知的嬰孩時期,而能分辨真理(來五13~14)。而這種成長,是因著認識主耶穌基督而成長的。

「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就是長到了夠成熟的年齡,彰顯出來的是基督豐盛的生命。

〔話中之光〕

(一)信徒的目標,就是要「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而達到這目標的路,乃是借著天天背十字架舍己跟從主的功課(11~12節),從而更多地認識主來成長的。

(二)認識真道把我們領向神的兒子,認識神的兒子卻使我們成熟長大。因此,追求認識神的兒子是我們追求的目標。

(三)信徒對基督客觀的信仰若有偏差,則對基督主觀的認識亦必錯誤;對基督的認識若不完全,成長就會有礙。

(四)信徒對基督的信仰和認識,也需要一個逐步深入的過程,不可以一直停留在剛重生時的嬰兒階段。。

(五)基督徒的目標就是基督在我們裏麵該得著完全的地位,讓基督的生命完全掌權。

(六)人認識基督有多少,就會把多少的地位讓給基督。

(七)信徒不隻在真理上認識基督,並且也在經曆上也認識基督,要讓基督豐盛的生命從信徒自己身上彰顯出來,才算真實的認識神的兒子,才算有長成的身量。

(八)隻有真實認識神的兒子,才會叫我們生命趨向成熟,。

【弗四14】「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

〔文意批注〕

「不再作小孩子,」就是不再停留在心智不成熟、在基督裏為嬰孩的階段。

「人的詭計,」指那些別有用心的人,所傳似是而非的道理。

「欺騙的法術,」指騙人的邪術。

「一切異教之風,」原文作『教訓之風』,『風』當然表示空虛、不切實際、多變化的;凡教訓是和基督脫節、叫人注意基督之外的,都是『教訓之風』。

「搖動,」形容一條船在大風浪中,被波浪搖晃得時起時落。

「飄來飄去,」形容船被大風吹得團團轉,沒有定向。

以上這兩種情形都跟前述的「異教之風」有關。

「隨從各樣的異端,」指跟進到錯謬的係統裏麵。

〔話中之光〕

(一)錯道所以有奇異的統製能力,因它的背後有虛假和謊言的靈。而魔鬼邪靈又深知人的軟弱之處。以糖果誘人去死地,而讓人拒絕真理的良藥。引人滅亡的錯道常常是寬的,路是大的,走的人也是多的(太七13)。所以基督徒總要警醒。

(二)基督徒要有堅定的信仰,以聖經為唯一的真理依據,要有誠實尋求真理的心,不受謬誤所支配。

(三)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是真理唯一的依據。凡人擅自編的不合聖經真理的信條,就是異端;凡對聖經教導有所偏廢的,就是引人入歧途的。

(四)凡不是以『使眾聖徒對神的兒子達到完全的認識』(13節原文)為目標的教導,

不管說得多麽有理、動聽,都是「教訓之風」,叫神的兒女「飄來飄去」。這乃

是仇敵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是妨害我們長進的;我們必須避免,也必須提防。

(五)我們必須連於元首基督,在基督裏長進合一,才能不至於搖動。

【弗四15】「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

〔文意批注〕

「惟用愛心說誠實話,」意思是在愛裏持守、活出、行出真理;不隻是因為愛的緣故把真理抓牢了,就說出真理來,並且也在行事為人上彰顯出真理來。

「凡事長進,」指在各方麵長進以致達於;也指身體中的每一部分,都朝同一個方向(基督)長進。

「連於元首基督,」因基督就是真理(約十四6),持守真理的結果,就能在凡事上長到基督裏頭了。

〔話中之光〕

(一)惟有講真理,才能對付欺騙人的異端與狡猾的哲理。

(二)講真理必須用愛心:因為真理也許會讓人覺得是硬的,是冷的,而愛是熱的,是有生命的。愛使人熔化在身體的生命裏,而連於元首基督。

(三)在『話語』上作神出口的人須知,引導別人信服真道的秘訣,乃在用愛心說誠實話,而非高言大智或矜誇的虛言。

(四)誠實話必須用愛心說;不用愛心說的話,常會被人誤解。

(五)因著愛神的緣故,就能忍受別人的誤會,而不計算代價的持守真理。

(六)我們不可在某方麵有了長進便以為足,因為它可能成為攔阻我們「凡事長進」的原因。

(七)在追求長進的事上,最大的問題就是不以基督為中心為首。

(八)信徒的一切活動──包括讀經、禱告、服事、奉獻等等,若不連於基督,不尊基督為首,便都是死的。

(九)所有的肢體都連於元首,和頭有正常的關係,彼此之間才能有正常的關係。

【弗四16】「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文意批注〕

「全身都靠他,」指身體一麵從頭得著供應,一麵自己出力。『他』就是指我們的元首基督。

「聯絡得合式,」不隻彼此聯結,並且互相配搭妥當。

「百節各按各職,」身體上的每一關節,都具供應其它肢體的職司。

「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原文無『彼此相助』;全句也可譯作『照著各體,依其度量所有的功用』,功用就是運行或作用之意。

「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教會全體盡功用的結果,便導致各個肢體都增長,當然整個身體也就長大,如此在愛的和諧、協調情形中,也就把自己建立起來。

〔話中之光〕

(一)隻有當我們『凡事長到元首基督裏麵』(15節原文),全身才能『在他裏麵聯絡得合式,結合得堅固』(原文另譯)。

(二)基督身體的建立,乃在於各肢體的配搭相助;而各肢體的真實配搭,甜美相助,惟在各肢體都持定元首基督,凡事長到他裏麵。

(三)基督身體裏的每一個肢體都各有其功用,所有的肢體都活動起來,才能建立身體;所以在教會中不要隻顧自己作工,也要顧到別人作工;主喜悅你帶領別人一同作工,過於你自己單獨作工。

(四)弟兄姊妹們的關係,是透過主而發生的;和主的關係對了,和弟兄姊妹們的關係也對了,身體的實際才顯出來。

(五)如果隻有一個恩賜強的工人傳神的話,但是大部分的人卻是隻坐在那裏享用屬靈的供應,這地方教會還不能算是在建造中。

(六)教會建造的實行,是全教會都動員的,各站各的崗位,眾人都一同運用自己所有的那一份恩賜,配搭起來一同服事主。若每一個信徒都順服聖靈的帶領,就會靠著主成為協調一致的一個身體,肢體間相互效力,共同在主裏成長,共同作主工。

(七)「在愛中建立自己,」──隻有愛才是實現靈性長進的要素與空氣;教會隻有在愛的氣氛中才能增長。

【弗四17】「所以我說,且在主裏確實的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

〔文意批注〕

「確實的說,」斬釘截鐵,毫無通融地見證說。

「存虛妄的心行事,」原文意思是把他們的心智用在無用虛妄上,使他們的心智不發生效果。沒有信主的外邦人,他們的心思所想的都是虛妄,行事為人也都是虛空、虛假。

〔話中之光〕

(一)信徒與教外人有不同的生命和生活境界,彼此的行為規範也不一樣。

(二)不盡本分而妄想享受權利,不種而想收獲,不切實際的空想等,都不是信徒所當有的存心和行事表現。

【弗四18】「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裏剛硬;」

〔文意批注〕

「心地昏昧,」就是指一個人的悟性(understanding)缺乏分辨的能力,不能分別是非好歹。

「都因自己無知,心裏剛硬,」『無知』就是不要知,人憑著神所造的萬物,能知道有神,而人偏不要知,故向神硬化麻木,毫無感覺;其結果當然就與神的生命疏遠、隔絕了。

〔話中之光〕

(一)未信主的人,不認識神,更沒有基督的生命,是與神的生命隔絕的人。

(二)人的墮落、敗壞,乃始自裏麵的昏花;所以人裏頭若不明亮(參太六23),全身就黑暗。

(三)人的心地麻木、頑梗、固執,表明他是被神棄絕的;這種人得罪神,卻不怕他的審判,仍是我行我素,毫無憂慮地過著取悅自己的生活。

(四)從一個人生活的表現,就可以看出他屬靈生命長大到什麽程度。信主重生的人若沒有舍己背十字架跟從主的心誌,不願讓基督的生命掌權,順服肉體,依然故我,不願改變生命,與未信主的人一樣行事為人,是危險的。若不知悔改,也會一同歸於沉淪和滅亡。

(五)基督徒需要明確知道和警醒的是,行惡的就是神的仇敵,就是自取滅亡。即便是神的工人(太七21),即便是與聖靈有份的人(來六4-8),若作惡而不悔改,都不會有永生。

【弗四19】「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欲,貪行種種的汙穢。」

〔文意批注〕

「 良心...喪盡,」原文是使自己失掉所有的感覺;人有愛心、公義、良善等許多感覺,卻都拋棄了。

「放縱私欲,」是任性的放縱不羈,把自己交給猥褻、有傷風化的邪蕩行為。

「貪行種種的汙穢,」完全不顧別人的權益,不時想獲取更多財物或性欲快感,而致力從事各樣不潔的事。

〔話中之光〕

(一)人是先拋棄裏麵的感覺,然後才放縱私欲,作出種種卑汙的事,所以信徒保守自己聖潔之道,是尊重裏麵的感覺。

(二)人的良心(弗四6)原是神用來抑製人罪行,是從神而來的提醒、責備和眼目,當人不理會神而被神棄絕的結果,在這人身上就看見情欲徹底的暴露和無限的放縱,是罪惡的滿盈。

【弗四20】「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

「學了基督,」指在過去的某一特定時期中,已經向基督學習了兩件事:(1)以耶穌行事為人的樣式,作我們外麵生活的模型(太十一29)。(2)讓基督的生命從我們裏麵活出。

〔話中之光〕

(一)信徒是因有基督的生命,故能學基督;領受生命在先,效法榜樣在後。

(二)真正的信仰,必定會在我們的生活上產生升華作用。

(三)認識基督和克製肉體,是不能分開的。

(四)我們不是向任何人學習,我們學習的對象惟有基督自己;如果我們效法別人,也是效法他們身上的基督(參林前十一1)。

【弗四21】「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

〔文意批注〕

「聽過他的道,」指聽見過關於基督自己和他的言行。

「領了他的教,」原文有『在他裏麵』受教的意思,表明不同於一般世人的教導,他們隻在外麵教導別人,而主的教導卻是:(1)屬內裏生命的;(2)須是在主裏麵的人,才能領受。

「學了他的真理,」『真理』原文沒有冠詞,指主耶穌在地上所教導,所行和所顯現的真理(包括在十字架上脫去舊人),『真理』如今成了蘊藏在他裏麵的屬靈實際,所以他說『我就是真理』(約十四6);我們所學習的是活生生的真理,是活在耶穌裏麵的。

聽主的道是『知』,領主的教是『信』,學主的真理是『活』。

〔話中之光〕

(一)我們傾聽、領受和學習的對象及內容,不是教義,不是理論,乃是『他』。

(二)真理不隻是神給我們看見,給我們摸著,更是指我們所看見、所摸著的神進到我們的裏麵,叫我們在生活中活出神的形像。

(三)聽道必須和領受教訓並學習真理相聯,凡隻聽道,而不領受教訓並學習真理的,無論聽了多少的道理,仍然毫無益處。

【弗四22】「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漸漸變壞的;」

〔文意批注〕

「行為上的舊人,」『舊人』指我們從老亞當而來的舊生命,這舊人是我們從前生活樣式的源頭,是在從前行為上表現出來的。

「因私欲的迷惑,漸漸變壞,」我們的舊生命因受撒但的迷惑,就產生了強烈的欲望,稱為『私欲』,因而日趨敗壞,越過越壞,直到無可救藥。

〔話中之光〕

(一)信徒對於舊人,不是去改善他,而是像脫衣服那樣的脫除他。這種棄絕,是要舍己背十字架才能成功的。

(二)信徒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羅六6),雖然這是一個已經成功的客觀事實,但在主觀的經曆上,仍未能完全經曆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所以必須天天在生活上繼續不斷的脫去舊人。

【弗四23】「又要將你們的心誌改換一新;」

〔文意批注〕

「心誌,」原文是指我們重生時所得著的靈生命,擴展到的我們的心思,使我們的心思有了屬靈的模樣。

「改換一新,」神的靈在我們心思裏感動並支配我們的心思,叫我們的心思得以更新。外邦人是活在心思的虛妄裏,他們的思想完全是虛假的,我們得救的人是有神的靈住在我們的靈裏,但有時還受心思的支配,所以神的靈必須進到我們的心思裏,代替我們心思的虛妄,好使我們的心思能達到『靈的心思』(羅八6『體貼聖靈』的原文另譯)那種成熟的地步,那時,我們心思所想的,就都是屬靈的。

這裏原文是『得以更新』(to be renewed),是被動的,不是我們自己更新,乃是被基督的聖靈的更新;且是現在時態,表明這更新是延續性和不斷發展的。

〔話中之光〕

(一)主的救恩,不隻在消極方麵對付我們舊的生命,並且在積極方麵給我們新生命,使我們能除舊更新。

(二)聖靈的工作總是從中心到圓周的,人的靈是聖靈居住的所在,是全人的中心,而人的心思是特別與靈發生關係的部分,所以一個人的改換更新,乃是先從他的靈開始而達到心思(羅十二2)。

(三)我們要順服聖靈,來完全更新自己的心思意念。在基督的心意裏合一。行事為人有基督生命的流露。

【弗四24】「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文意批注〕

「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本句在原文並無『的形像』,意即這新人是照著神自己造的,有神的生命和性情。

「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真理』指在主耶穌裏麵的那真理。『仁義』是指對人的行為,人與人相處,以公義相待;義就是合於神的法則。『聖潔』是指對神的操守,有獻身與敬虔的含意;聖就是與神的性情相合,而和一切在神之外的有分別。

主耶穌在地上時,對人是義的,對神是聖的,因為他對人、對神都是正確的,所以他就是真理。

〔話中之光〕

(一)神使我們重生的目的,是要從迷途中領回我們,以達成當初創造我們的用意。

(二)我們基督人是在基督裏重生的新造的人(加六15,弗二15),我們有了基督的生命,應脫去老亞當的舊人的生命和行為,恢複神所造的形像。活出基督一樣的生命,也就是屬神的生命。

(三)我們在生活上要表現神,不是根據人的仁義和聖潔,乃是根據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也就是神性情的顯露。

(四)我們無論對神或待人,都應存真摯的心,因為虛偽不能瞞騙真神。

【弗四25】「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

〔文意批注〕

『謊言』包括種種詐欺、騙瞞或狡猾還有毀謗的事,是舊人一個主要的特征。

凡出於撒但迷惑的,都是虛謊,都是假的,撒但第一個性格是撒謊、虛假,第二個性格是恨與凶殺,這裏的意思並不是勸勉的意思,乃是說當你們脫去舊人時,你們已經把來自撒但迷惑的虛謊都脫去了。

「實話,」原文與本章二十一節、二十四節的真理相同,與虛謊相對,指簡純樸實、誠實無偽。

「與鄰舍說實話,」意即我們既是新人,與弟兄姊妹說話時,不要說出於撒但虛謊的話。

〔話中之光〕

(一)信徒第一樣要對付的是言語,因為言語是人格的表達,也是我們所藉以與別人接觸的。

(二)謊言是屬魔鬼的;信實是屬神的。真理是不容納謊言的。

(三)『誠實』是基督徒與世人分別最明顯的一個記號,而基督徒在世人中間,最虧缺神的榮耀的罪,就是不誠實。

(四)信徒是互相為肢體的;沒有一個身體上的肢體,是可以提供錯誤不實的訊息給其它的肢體的;若彼此傳遞錯誤不實的訊息,身體必陷於癱瘓。

【弗四26】「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文意批注〕

「生氣卻不可犯罪,」這裏的語態是用祈使法,所以不是命令信徒生氣,而是準許信徒生氣;信徒對別人不義、不虔、不法的情形,有時會生氣(林後十一2)。但要緊的是,生氣不能有罪的動機(例如因怨恨而生氣),也不能陷自己於罪裏;亦即生氣若為反對罪、憎惡罪那是對的,若為發泄忿怒,叫自己舒服,就是犯罪。

「不可含怒到日落,」意即不可培養怒氣:程度上不可越限,時間上不可太長,不要到日落還在生氣,這是神所不稱許的。

〔話中之光〕

(一)信徒雖然可以生氣,但必須是『義憤』,而非個人意氣、情感好惡的發泄,更不可使之變質成為對弟兄的攻擊。

(二)反對不義和責備錯誤的『義憤』固然不錯,但是一不小心,就會有驕傲和仇恨攙雜進來。

(三)信徒必須每日清除心中對人的一切不滿,才不致積怨在心。

【弗四27】「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文意批注〕

魔鬼每一次要在神的兒女身上作工的時候,它總是先尋找一個可供它作工的地步;我們若不給它留地步,它就沒有工可作,這便是我們的得勝。

這裏的意思是如果你氣不消止,一直動怒,就給魔鬼留下地步。

〔話中之光〕

(一)魔鬼引誘我們犯罪,常是先從最小的事上引誘起;當我們不留意時,它就得寸進尺,逐步引誘我們,終於把我們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因此我們必須儆醒,在最小的事上,也不可給魔鬼留絲毫的地步。

(二)如果信徒容許魔鬼在我們的心思有少許的地位,它決不會就此止步,而必然得寸進尺地想占據我們整個的心思。

(三)生氣的人容易含怒(26節),怒氣一進來,人就不容易自主,魔鬼也就有了機會。

【弗四28】「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文意批注〕

「偷竊的,」偷竊與生氣動怒無關,但與給撒但留地步有關,偷竊是虛謊的一種,是出於撒但的。

「作正經事...分給那缺少的人,」偷的原因是懶和貪,不肯作工是懶,作工所得不肯與人分享是貪,所以要親手作工就是不懶,要把剩下的分給別人就是不貪;基督徒的生活總要顧到別人,自己夠了,就該把剩下的東西分給有缺乏的人。

〔話中之光〕

(一)基督徒最明顯的『偷』是:偷神的榮耀、偷神的時間、偷神的恩賜、偷神該得的奉獻。

(二)好逸惡勞是舊人的劣根性。在新人裏要斷絕不勞而獲的觀念,竭力養成勤勞作工的習慣。

(三)從前貪圖別人財物的『手』,如今一轉而成以自己的勞力維持生計的『手』,和分配餘裕的『手』,這是神的『手』作工在我們身上的明證。

(四)「分給」是我們神兒女當有的人生,我們活著是為著分給人;沒有人應當單顧自己的事,而忽略了別人;人人都應當設法幫助別人的需要。

【弗四29】「汙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隻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文意批注〕

「汙穢的言語,」會敗壞聽見的人,叫他的思想中毒,心靈受到汙染,故不可出口。

「說造就人的好話,」人所需要的是屬靈的建立,是生命的建立;『好話』就是出乎神的話,因為隻有神是善良的。

「叫聽見的人得益處,」我們說出神善良的話,就是說真理,能叫聽見的人得恩典,也就是得著神。

【弗四30】「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文意批注〕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基督徒旁邊有魔鬼,裏麵有聖靈,真實基督徒的生活,就是不給魔鬼留地步,不叫聖靈擔憂,為要叫我們活出神的樣子。

『不要叫聖靈擔憂,』這話的實意,是叫我們在生活上順服聖靈的管理和指導。就是不要有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31節),這些都是身體上的病,分裂身體,不叫聖徒在基督裏合一,所以必須除掉。

「受他的印記,」神借著聖靈在我們身上烙下印記,表明我們是屬於他的,是在他的權下受他支配、管理。聖靈作印記,是要把我們印得像神,這印是活的,一直在我們裏麵起作用,要我們外麵活出神的樣子。當我們外麵照在耶穌身上的真理為模型去行時,我們裏麵的印記就起作用,這樣裏應外和,就叫我們能活出義和聖來。

「得贖的日子,」是指身體的得贖被提上升的日子,這是救贖的完成(羅八23),須要等到基督再來時才完成,故『得贖的日子』就是指主再來的日子。

〔話中之光〕

(一)「擔憂」是一種愛而不忍棄之的表現。聖靈降下如鴿子(太三16),聖潔良善。不可因過犯和罪讓聖靈擔憂,更不可做違背神的事得罪聖靈。

(二)聖靈在信徒的心中作工,先是感動、責備、禁止、催促,後是擔憂;信徒若仍置之不理,一意孤行,不悔改,其結果乃是惹神的忿怒和神的懲罰(賽六十三10)。

【弗四31】「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

〔文意批注〕

這一切惡意和壞情緒都是出於撒但,屬魔鬼的,信徒不可容讓它們存在心中,都要除掉。

〔話中之光〕

(一)按照原文,本節的命令是用被動語法;我們憑自己不能完全除去這一切,但是主耶穌基督能,我們的責任乃是與他合作,讓他的十字架來作工在我們身上。

(二)不要以為我們已經得救了,就本節所述的一切惡意和壞情緒都與我們無關;隻要是人,稍受激動,這些情形就要顯於形色,因此必須注意對付,定睛在主的身上,讓主來替我們除掉。

【弗四32】「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文意批注〕

「恩慈...憐憫...饒恕...」這些都是出於聖靈的,與前節那些出於撒但的相對。

「憐憫的心,」是對弱者和不幸者表同情。

「正如神...一樣,」新人的生活就是像神的生活,我們該有道成肉身的生活,因我們一得救,是從天上生,然後聖靈把我們帶到地上來,再把耶穌身上的真理活出來,也就是道再一次成為肉身,耶穌再一次顯現而活出神的生活。

── 摘編自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係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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