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 年的夏天,安大略省聖凱瑟琳斯市的埃裏克·伯格拉夫又一次去麵試。這個從小失明的男人,拿著兩張大專文憑——電腦硬件、計算機編程與分析——卻一直在求職路上碰壁。那天,他應聘的是一家位於威蘭德的呼叫中心銷售崗位,順利通過了電話篩選和麵對麵麵試,被明確告知“條件合格,隻等公司最後確認”。一個多月的等待裏,他不敢抱太大希望,隻是默默告訴自己:也許這次真的會不一樣。
結果來的那通電話,還是把他打回了熟悉的失落裏。公司最終拒絕錄用他的理由並不是業績、溝通能力或專業背景,而是擔心內部為客戶定製的軟件係統,無法與盲人常用的讀屏軟件兼容。更讓人唏噓的是,在整個過程中,沒有人認真坐下來問過他:“你之前是怎麽工作的?有什麽工具可以幫你適應?”對一個把“無障礙”當作日常生存技能的人來說,這種被預設的“不行”,遠比一次普通的求職失敗更傷人——它傳遞出的信息好像是:問題不在係統,而在你這個人。
後來,伯格拉夫向安大略省人權法庭提起申訴,過程一拖就是幾年。法庭在 2025 年作出的裁決指出,這家呼叫中心不僅在結果上把他排除在就業機會之外,更嚴重的是在過程中沒有履行應有的“合理便利義務”:公司隻是在內部做了一些技術測試,卻既沒有邀請當事人參與討論,也沒有谘詢外部機構或廠商去尋找解決方案。最終,法庭裁定公司構成歧視,要向他支付逾 2.8 萬加元的賠償,包括一部分是對尊嚴和自我價值受損的賠償,一部分是他錯失這份工作的薪資損失,並要求公司修改招聘政策、培訓管理層,今後不得再簡單以“技術不支持”為由把視障者擋在門外。
從旁觀者角度看,這起案件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更多求職者的處境——不隻是本地居民,也包括拿著加拿大工作簽證、帶著各種身份標簽來到這個國家的人。很多時候,真正把人擋在機會之外的,並不是法律條文本身,而是招聘流程裏的“想當然”:用人單位擔心麻煩、擔心成本,便在沒有真正了解情況之前下了結論。這份裁決至少傳遞了一個清晰的信號:在加拿大,雇主不能隻憑主觀猜測就斷言“你做不到”,而是必須和當事人一起認真尋找可行的調整方案,除非能證明那會帶來真正“難以承受的困難”。
幾年的時間過去,伯格拉夫終於在聯邦政府的一個部門找到了穩定的工作,專門幫助其他有障礙的員工獲取合適的輔助工具。他仍然是那個看不見世界的人,但這一次,他成了讓更多人“看見”製度漏洞的人。對於所有正在求職、正在適應新環境的人來說,這個故事也許並不能保證我們不會再遭遇不公平,卻至少提醒我們:當你覺得被無聲地排除在外時,法律並不總是抽象而遙遠的,它有時會在漫長的等待之後,給出一句相對明確的回答——你的能力,值得被認真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