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來鳳衝上台,並非為了施暴。
她是要揭穿一個陰謀。
在她心中,校長與陳誌遠早已密謀妥當——這場批鬥會不過是一出精心排演的戲碼。風頭一過,他們便會從後門悄然溜走,搭上開往蘇聯的列車,去看那裏的白樺林。而她,和兩個孩子,不過是被隨手丟棄的包袱。
可校長卻倒下了。
真的不動了。
方來鳳心頭一緊:難道陳誌遠沒來接她?還是……他一個人跑了?
不,不可能。他不會丟下她——
就像七歲那年,沒人來接她一樣。
她記得柳林屯村口的三天。粗陶碗抱在懷裏,繼母說“你叔叔回來就接你”,可他始終沒來。全村人繞著她走,像繞開一坨狗屎。從那以後,她便明白:人一走,就再不會回來。
但陳誌遠不一樣。他是她男人,是八歲兒子喊“爸爸”的人,是五歲女兒夜裏哭著要“爸爸抱”的人。
可今早,他不見了。
枕邊冰涼,帆布包消失無蹤。桌上隻留一碗冷粥,一張字條:“工作組急召,勿念。”
她冷笑——騙鬼!工作組昨天就被紅衛兵轟出校門,孫行親口喊過:“靠邊站!黑幫保護傘!”他竟當她是傻子?
她衝到米缸前——金戒指沒了,存折沒了,三十塊錢一分不剩。
心,也空了。
門忽然開了。
陳誌遠站在門口,手裏拎著帆布包,眼神冷如井水,胸前的毛主席像章擦得鋥亮,仿佛那點革命正氣能洗清一切私欲。
“你還有臉回來?”她撲上去抓他衣領。
他甩開她,聲音平靜得如同在主持一場批鬥會:“方來鳳,冷靜。我在執行革委會的任務。我得把《毛選》帶走。”
“任務?”她嗓音撕裂,“你和那女人約好私奔,對不對?”
他嘴角一勾,笑裏淬毒:“你滿腦子男女情愛,校長?疑神疑鬼,隻會拖我後腿!”
“你說我拖後腿?”
“對。”他逼近一步,壓低聲音,“肖東東說你嫉妒成性。”
“她胡說!”她渾身發抖。
他冷笑,慢條斯理地整理衣袖:“胡說?你翻我教案,偷看借書卡。”
淚水在她眼眶裏打轉,卻被她死死咬住牙關咽了回去。“你想甩了我,跟她跑!”
“跑?”他裝出一副悲憤模樣,“我搞革命工作,你卻搞內鬥!隻會在家撒潑!革委會早盯上你了——私藏金戒指,就是反革命罪!”
她從來沒有想過這一點。安靜下來.
“我得走。”他忽然說,手指下意識撫正胸前的像章,聲音壓得極低,卻帶著不容置疑的決絕,“紅衛兵在清查所有和她有過接觸的人——孫行親自點的名。你那些話,傳得滿校都是……要是我的名字沾上一點邊,哪怕隻是你嘴裏說出來的,我也完了。”
他沒看她的眼睛,隻匆匆卷起那本從不離身的《毛選》。他並非被革命任務召喚,而是被自己親手喂養的恐懼逼至牆角。謠言早已發酵成罪證,而他選擇在風暴真正砸下之前,搶先割斷所有可能拖他下水的繩索——包括妻子、孩子,和那個名為家的累贅。
他不是去接受審查,而是去躲。躲進某處幹部宿舍的窄床,或遠房親戚的柴房,用沉默與距離向新權力獻上投名狀。他在等——等校長徹底倒下,等流言變成定論,等自己的清白因主動劃清界限而被組織認可。
可他錯了。
他的逃離,沒有帶來新生,隻催生了更大的空洞——
陳誌遠並非無情,而是不敢有情。
他並非不愛,而是恐懼愛——在1966年的北京,愛是軟肋,是汙點,是可能將你拖入深淵的繩索。一句閑話,就能讓你萬劫不複。
可他終究是人。
於是,他幻想。
他幻想的不是方來鳳,也不是校長,而是一種幹淨的、無負擔的親密——沒有孩子的咳嗽,沒有油漬的衣領,沒有歇斯底裏的質問。他幻想的對象,或許根本不是某個具體的女人,而是校長所象征的那種秩序:沉默、克製、體麵、不索取。她從不哭鬧,從不糾纏,連被批鬥時都挺直脊背——仿佛痛苦也能被紀律馴服。
他羨慕的不是她的美,而是她的不可侵犯。
他渴望的不是占有她,而是成為她那樣的人——一個連孤獨都整齊劃一的人。
但現實裏,他隻能縮回殼中。
於是,他在心裏悄悄搭建一個逃亡後的世界:
一間幹部宿舍的窄房,一張鐵床,一盞煤油燈。
一個同樣沉默的女同誌——也許是檔案室的打字員,也許是宣傳科的幹事——她不會問他“你愛不愛我”,隻會遞來一杯熱水,輕聲說:“材料寫好了嗎?”
他們不談感情,隻背《毛選》;不擁抱,隻並肩走路。
可在這片荒蕪的“革命純潔”裏,他竟感到一絲虛假的安寧。
他把這當作愛。
其實,那隻是對脆弱的逃避。
他離開家那天,帶走的不隻是存折和《毛選》,還有對“完整家庭”的最後一絲愧疚。他用“工作組急召”這張紙,輕輕蓋住自己的懦弱。他以為,隻要跑得夠快,就沒人看得見他眼底的動搖;隻要劃清界限夠徹底,組織就會原諒他曾經是個丈夫、一個父親。
他幻想愛,卻親手摧毀了愛存在的土壤。
他渴望尊嚴,卻用背叛換來了更深的卑微。
他明明能感受到光,卻選擇躲進最深的陰影裏,還騙自己說:這才是革命。
他不是叛徒,也不是英雄。
他隻是一個在時代碾輪下,搶先把自己變成石頭的人。
他轉身就走。
方來鳳撲上去抱住他的腿:“別走!我改!我什麽都改!”
他低頭看她,眼神裏沒有恨,沒有憐,隻有看垃圾般的厭煩:“鬆手。再不鬆,我就去革委會舉報你——說你私藏金戒指,對抗文化大革命。”
她的手一鬆。
他頭也不回地走了,腳步聲在樓道裏漸漸消失,像一滴水落入幹涸的河床。
她癱坐在地,笑了,笑得眼淚直流。
兒子蹲在門口,用粉筆畫跳房子格子,咳嗽聲斷續傳來——發燒已持續四天。
女兒抱著缺了紐扣眼的布娃娃,坐在小板凳上,沉默如影。
他們問:“爸爸呢?”
她說:“爸爸去幹革命了。”
可她心裏清楚——他不是去革命,是逃。而校長,不過是他的逃亡掩護。
她換上鮮亮的藍布衫,梳好頭發,把教研組的合影塞進口袋。照片上,校長站在中間,陳誌遠在她身後,眼神低垂。她曾以為那是尊重,如今才明白,那是算計。
她衝出家門,直奔學校。
大字報鋪天蓋地,鑼聲震耳。
她腳步如飛,心跳如鼓——不是恐懼,而是使命。
她不怪陳誌遠。
她隻怪校長。
若不是她在教研會上對他說“誌遠同誌,你懂藝術”,他怎會嘴角帶笑?
操場上,校長倒在地上,白襯衫染血,臉糊滿墨汁。學生們歡呼雀躍,像在慶祝一場節日。
方來鳳盯著那張血汙的臉,想從她眼裏挖出慌亂——“我騙了你們”的破綻。
可那雙眼睛空洞、疲憊,無恐懼,無狡詐,仿佛早已與這世界斷了聯係。
她更恨了。
她憑什麽裝無辜?憑什麽不承認?
她衝上台,舉起照片,聲嘶力竭:
“這就是她和陳誌遠的證據!臭不要臉的蕩婦!她勾引我男人,破壞革命家庭!”
她以為校長會求饒,會崩潰。
可對方隻是閉上眼,像在嘲笑她的無能。
方來鳳抬手,狠狠甩下一記耳光。
退下台時,她聽見自己心跳如雷。
夜裏回到家,兒子仍在咳,女兒把布娃娃塞進她懷裏,小聲問:“媽媽,爸爸什麽時候回來?”
桌上,那碗冷粥未動,字條依舊:“勿念。”
她撕碎字條,卻哭不出來。
她不懷疑。
她不後悔。
——隻是不知道,自己揭穿的,究竟是謊言,還是更深的虛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