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大河之水》終於落下帷幕。在之前的博文中,我曾提到這是一部需要“脫水”的劇集,原因在於它夾雜了大量與稅務稽查主線無關的情節。全劇基本圍繞兩條主線展開:一是稅務稽查工作,二是婉兒生病治病的故事。雖然這兩條線可以並行推進,但導演在婉兒的故事上傾注了過多筆墨,打亂了稅務稽查主線的節奏,使得劇情顯得冗長拖遝,仿佛是為了湊足四十集的篇幅。然而,即便如此,最終也隻拍到了三十六集,似乎連導演自己也對這種注水方式感到力不從心。
有趣的是,在最後兩集中,劇情突然加速,與此前的緩慢鋪陳形成鮮明對比,仿佛進入了洗衣機的“甩幹”階段。鏡頭在鄭昊與趙明達之間頻繁切換,展現了稅務稽查與騙稅犯罪之間的最終對決。一方麵,鄭昊在上級要求迅速結案的壓力下,堅持抽絲剝繭,追查更深層次的騙稅黑幕。上級認為騙稅案的最大後台馮大凱已落網,繼續調查似乎是浪費時間和資源。但鄭昊並未放棄,他的目標逐漸鎖定在大學時代的摯友趙明達。
另一方麵,趙明達,這位下海經商的大學教授,也在做最後的部署。他試圖在不留痕跡的情況下拿到資金,迅速脫身。導演通過快速切換鏡頭,營造出緊張的氛圍,而這樣的敘事節奏在前期幾乎從未出現——若按照此前的節奏,這些情節可能需要數集才能講完。
令人意外的是,趙明達竟成了全劇最難對付的罪犯。他精通財務與法律,同時又有稅務稽查好友鄭昊和財務專家梁錦秋的助力,使得他在關鍵時刻總能巧妙地切斷線索,步步為營。鄭昊曾提醒他小心別誤入歧途,他卻淡然回應:“你做好你的事,我知道該怎麽做,我有分寸。”
看到最後,我終於明白了“大河之水”這一劇名的寓意。在結尾,鄭昊站在大橋上,凝視著奔流的大河,畫外音告訴觀眾,這條大河象征著中國源源不斷的財源,而稅務工作者的職責便是防止其堤壩被貪腐和犯罪分子蠶食。這一刻,電視劇點明了稅務稽查的莊嚴使命:“為國聚財,為民收稅。”
本劇不僅揭示了稅務工作的技術問題,還讓觀眾了解到諸多逃稅漏稅的手法,尤其是虛開發票與出口退稅騙補的運作方式。例如,劇中展示了一種騙稅手法:同一批手機高價出口國外,騙取出口退稅後,再低價買回國內,重新包裝後再次出口,如此循環套取國家退稅資金。這種模式無需任何實際生產,僅靠票據操作即可獲利,令人瞠目結舌。
談到稅收,我曾與國內一位企業家討論過這一話題。他的收入不低,卻認為美國的稅負比中國輕。當我向他解釋美國的所得稅、社保稅、醫療保險稅等,月薪實際到手大約七成,而消費還需繳納購物稅時,他卻笑道:“這已經比中國低多了。”他透露,自己的收入幾乎有50%被稅收扣除。確實,高收入群體的稅率可能超過45%,這也難怪許多明星絞盡腦汁偷稅漏稅,最常見的方法便是虛開發票與陰陽合同。
中國企業的稅負更是沉重,尤其是需要繳納五險一金的企業,再加上增值稅、銷售稅等各種稅種,如果利潤微薄,幾乎難以生存。無論大小企業,都會嚐試在稅收方麵尋找漏洞。中國對偷稅漏稅者大多采取罰款懲戒,這使得一些企業主早已將罰款視為“經營成本”之一。而《大河之水》中的犯罪行為,遠遠超出了騙稅的範疇,甚至涉及黑社會雇凶殺人。
從劇情設定來看,劇中將騙稅罪犯分為“好人”和“壞人”。例如,梁錦秋的父親因虛開發票入獄,但因其是稅務官女友的父親,被塑造成“好人”形象。他在獄中積極改造,甚至做出幾項小發明,最終減刑獲釋,並在結局中與鄭昊的父親重歸於好。通過鄭昊與梁錦秋的婚姻,這一角色被徹底“洗白”。
然而,全劇最大的“好人”無疑是趙明達,甚至被塑造成一個有擔當的英雄。他曾是才華橫溢的大學教授,卻因女兒身患罕見病,不得不籌措巨額醫療費用。每針70萬人民幣,每月一針,這筆開銷對靠薪資生活的教授而言簡直無法承受。最初,他靠代言廣告補貼家用,然而所代言產品出現問題後,他聲譽掃地,被大學停職。在馮大凱的引誘下,他選擇下海經商,盡管深知違法,卻因父親的責任感而走上犯罪道路。他曾說:“為了救我的女兒,我可以赴湯蹈火。”
這部劇刻意將趙明達的犯罪之路塑造成一種“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悲壯抉擇。相比於動輒貪汙數億的官員,他騙取的1400萬人民幣僅勉強夠支付女兒的治療費用。他並非貪婪,隻是為了完成父親的責任。然而,既然編劇賦予他如此高的道德立場,邏輯上應安排他最終投案自首,而非倉皇逃亡。他曾設計馮大凱的財務總監與女兒自首,為什麽自己卻選擇逃往瑞士?若他真如劇中塑造的那般坦然與堅定,結局應是主動承擔法律責任,而非在黑暗中遁逃。這樣,他最後的淡然與鎮定才更具意義。
不過,劇組仍然給他戴上了“好人”標簽,僅判刑十二年,與梁錦秋父親的十年相差無幾。憑借他的才華,若能在獄中表現良好,繼續寫作或教學,或許有機會減刑。而劇中也埋下伏筆——趙明達的女兒婉兒與鄭昊的兒子曉星青梅竹馬,未來很可能如鄭昊與梁錦秋一般破除隔閡,最終結合。這樣一來,趙明達的“洗白”便順理成章了。
劇終字幕特意強調,一年後國家出台了應對疑難雜症病人的政策,確保類似婉兒這樣的患者無需父母鋌而走險。換言之,若此政策早日推行,趙明達或許不會走上犯罪道路。從這一角度看,他的犯罪並非徒勞,而是促成了社會進步,推動了國家政策的完善,未來會拯救更多普通家庭。
在這個意義上,趙明達成為“因犯罪而促成正義”的英雄。相比之下,馮大凱則是徹頭徹尾的黑幫惡徒,殺人越貨,毫無救贖可能。
這部劇要懲治的是馮大凱,而要“洗白”的,則是趙明達。
2025.3.18 於美國佛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