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ry Duty(陪審團公民義務)經曆
來美國前在電視節目裏就看到美國法庭上有陪審團,隻是不知道來龍去脈;直到親身經曆一次,才知道其中的一些細節。在這裏寫出來,與各位分享。
那日下班回家,信箱裏有一封洛杉磯高等法院寄來的信,告知被選中履行 Jury Duty(陪審團公民義務)。每個公民都有幾率被選中,每年最多一次,也有人幾年不曾收到。因為很費時間,所以很多人找理由推脫。如果有正當理由,法院會給你延期;如果不作理睬,將會被罰款以至傳訊。
這是我第一次經曆 Jury Duty,心裏有幾分新奇,加上我本身多事的性格,所以很樂意參加。按照信中的提示,第一步是與雇主溝通以協調時間。當時我正在政府部門工作(大公司和政府部門循例給與帶薪時間,小公司有的給時間,但不帶薪),第二天把信交給頭目看。沒想到他們的第一反應是讓我推脫,來回兩輪之後,生性倔強多事且蔑視威權的當年的我(當時正在與我的政府部門雇主打官司,以後再寫這個比較長的故事)直接了當地告訴他們我不打算推延,而是按時報到。
遵循信中的步驟,我填好表格,在法庭的網站上登記妥當。信中同時說明需要從X月X日開始的那個星期天至星期四,每天下午5點以後上網或電話查詢是否第二天需要去法庭報到。如果連續五天都不需要報到,同樣被視為已完成此次 Jury Duty。
在那個星期的周日至周二,電話裏的語音 — 在我輸入信上分配給我的號碼以後 — 提示不需要報到。我感到有點遺憾,心想可能像很多人那樣五天都不需要報到。星期三晚上再打電話查詢時,語音告訴我第二天早上去法庭。
第二天早上去到法院指定的等待大廳,已經坐了許多人。交上已經填好的表格,便是無聊地坐著等待。好在幾年的美國政府部門工作經曆讓我對其中的低效率已經見慣不驚,不像周圍有的等待者那樣坐立不安。
差不多10點鍾的時候,工作人員開始點名分組,每一組20多人,分去不同的法庭。我與同組的人一起乘電梯去到指定的法庭門外,法庭秘書出來交待了幾點事項,一組人便進到法庭裏。
這時才發現我們之前已經另有一組先到,應該是在一、兩個小時前。陪審團席上已經坐滿14人(12名陪審員和2名後備陪審員),應該是從前一組裏由法官隨機點名上台,其餘人坐在右邊的旁聽席上,法庭秘書安排我們這一組坐在左邊的旁聽席上。控辯雙方當事人及各自律師坐在前方的大桌旁。
美國法庭有很多中年婦女法官,我已經見識過幾次,這一次又是大媽級。與辦公室同事聊天時聽他們講,等到符合多少年從業經曆等資格要求時,也就人到中年,而公職部門會傾向於照顧婦女。這次的法官喜歡用一些誇張的詞匯,讓人輕鬆發笑。她首先對我們這一組表示無以言表的歡迎(相信對前一組也一樣),然後介紹控辯雙方律師及本次案例。
這起訴訟是關於兩年前的一次交通事故,兩名老年人和他們各自的律師起訴一名警察和警察局,要求賠償。辯方是一名警察(西裝領帶)和兩名政府律師(看樣子年輕那個是來參加鍛煉,都由年長那個在提問)。美國的各級政府部門和大公司都有自己的專職律師隊伍,以應對來自內部和外部的各種訴訟。
接下來法庭程序繼續進行,我也才逐漸摸清頭緒。陪審團席上14人由法官隨機點名上台後,由控辯雙方律師向他們提問,此時正進行到控方律師提問這一階段。律師走到陪審團席前麵,繼續他剛才我們這組進來之前的提問。律師會問每一名預備陪審員,問題大都是一些很寬泛的話題:
“你在哪裏工作?在哪裏念過大學?”
“以前有沒有進入陪審團參與案件審理?參加過幾次?”
“你有沒有親人或朋友在政府部門工作?” 記得律師問。
“你怎麽看他們?或者說你怎麽看待政府部門?”
記得當控方律師用手指著當事警察,問一名預備陪審員:
“你能看出他是受過良好教育的人,並且看上去和藹可親,你是否相信受過良好教育、和藹可親的人也會傷害他人?”
這時候辯方律師迅速站起來:
“反對這個提問。”
法官發言:
“駁回反對。”
於是控方律師幾乎對接下來的預備陪審員都有這個問題。雙方都有反對對方一些提問,其中一些被法官駁回,一些認可。
這些提問的意義到下一步程序時我才弄明白。提問頗費了些時間,聽到控方律師講:
“我還有最後一個問題…”
預備陪審員回答後,控方律師:
“那麽我再問你…”
這時法官大媽那不緊不慢的聲音又傳過來:
“我似乎聽到你剛才講那是最後一個問題。”
控方律師呆立片刻,張嘴,沒說出話來,走回自己的座位。
接下來輪到辯方律師提問。因為此前的控方律師已經問過很多,相信其中一些也是他本來預定的問題,所以他的提問就相對快一點。再加上他講話語速很快,法官幾次提醒讓他放慢,以便讓所有人都聽清楚。
終於問完,也不知不覺到了午飯時間。法官又發言了:
“附近的美食多得不得了。向南走兩個街區,那裏有我最愛的午餐。相信你品嚐過後,再也不想回到這間法庭裏來,在那裏坐著可比在這裏舒服多了。
“注意事項是:不要與控辯雙方當事人及他們的律師交談,請保持距離。”
因為我們的辦公樓離這裏不算遠(很多政府辦公樓在市中心地帶),我也還比較熟悉。隨便找了家店吃了午餐,再曬曬太陽。要求我們在1:30pm回到法庭。慢慢走回去,跟同時等待的人聊上兩句,時間也就到了。
繼續開庭,進行下一項程序。聽到控方律師在講:
“我要感謝第幾號陪審員,同時請他/她離開。”
於是陪審席上相應座位號上的那位先生/女士站起來,法官的致謝總是免不了的:
“你知道你呆在這裏的幾個小時對我的工作及我們的法律係統都是巨大的支持。祝你下午愉快。”
那位先生/女士便開門出去。有的被請出者如釋重負,不用在這裏耗時間了;也有的聳聳肩,也許有點遺憾。
法官拿起右邊旁聽席上那一組的名冊:
“現在我們得再找一位先生/女士坐到那個座位上。我要說明一下,這一起訴訟審理需要9天時間,如果你有什麽顧慮,盡管講出來。”
法官叫出一個名字,一個中年婦女站起來:
“我非常希望參加陪審團,但我必須得接孩子放學。”
“好吧。” 法官很慷慨:“我們不能讓孩子孤獨地等待,你現在可以去接孩子了。”
那人喜形於色:
“謝謝法官。”
達到目的了,美滋滋地開門出去。法官又拿起名冊:
“湯姆。讓我們來聽一聽湯姆有什麽重要的事務讓他必須離開這裏。”
湯姆站起來:
“我一向很熱心社區公益活動,隻是這兩天感覺有點疲倦。”
和藹可親的法官大媽:
“哦,我們熱心的湯姆真應該好好休息。開車回家注意安全。”
湯姆連聲道謝,又美滋滋地開門出去。法官再叫第三人,這位先生很高興,徑直走到陪審席的那個空位坐下。因為有不少人士樂於參加陪審團,同時還有我們這一組第二預備,如果需要還可以召集更多組,法官大可不必讓心懷勉強的人進入陪審團(即使進入也很可能被律師請出局)。
控方律師離開座位,去到陪審席前麵,對新上來的人提問,大多是一些重複的問題。又輪到辯方律師提問,如果沒有新的問題,也可以放棄提問。這時候法官的解釋才讓逐漸看出頭緒的我完全明白過來,當然律師和以前經曆過者已經知道這些規則。
“現在輪到辯方律師行使權利。雙方各有六次機會更換陪審員。”
也許讀者你也醒悟過來,為什麽陪審團裏看不到口無遮攔、吊兒郎當、或是血氣方剛的年輕人,也看不到垂垂暮年的老者,或者別的你一眼看上去就感覺不好、言行偏激的人,因為他們毫無疑問地會被控方或者辯方律師請出去,而律師請任何人出局都無需理由。雖然天下無完美之事,但這些程序很大程度上讓心胸開明、不偏不倚的人留在陪審團;因為你偏倚控方,辯方律師會讓你出局,反之亦然。顯然,體現律師水平的高低,如何提問及如何行使更換陪審團員的權利是重要一環。
“我要感謝第幾號陪審員,同時請他/她離開。” 這次是辯方律師的聲音。
法官一番盛情感謝,然後再拿起名冊補充新人。如此重複,頗費時間。這道程序還沒完,又到了該中場休息。美國勞動法規定上下午各有15分鍾帶薪工間休息時間,當然有的小公司沒有認真執行。法官照例要交待:
“不要與控辯雙方當事人及他們的律師交談,請保持距離。”
我留意了一下,雖然都在樓層通道上休息,始終沒有人越雷池一步,雙方當事人也隻是跟各自律師輕聲交談。順便提一句,我自始至終沒看到法警,不知是否因為這是民事訴訟(刑事法庭我不知道,希望下次有機會見識)。事實上這一層樓我沒看到一個警察,美國人總體上守規矩,當然總是有例外,隻是比例不同。
休息過後重新進場,繼續剛才進行的程序。控辯雙方律師各自請不滿意的預備陪審員離開,法官再從旁聽席上點名補充。因為右邊那一組還有一些人,所以我們這一組到這時還沒有一人被叫到名字。控辯雙方律師再向新上來的人提問,再各自行使請任何人離開的權利,包括剛補充進來的人。終於聽到辯方律師說:
“我接受這個陪審團。”
控方律師又換了一個,終於雙方都表示接受。法官大媽誇張的聲音:
“哇,一個偉大的陪審團誕生了。你們將全程審理這起訴訟,除非有特殊情況必須離開。這場審理將持續9天(從第二天開始每天有X美元的補貼,記不得數額了,感覺是夠午餐和交通略有餘)。你們不需要是法律專家,我會給你們解釋相關的法律條款。開庭時你們隻需要聽取控辯雙方陳述,然後有時間讓你們到旁邊的討論室裏去討論,每個人必須投票表態。因為這是民事訴訟,需要四分之三的陪審團員通過才能確定哪一方勝訴(刑事法庭需全體通過才能裁定有罪,重大案件陪審團人數更多)。
“哦,我們還需要兩名預備陪審員。你們知道,預備陪審員的重要性怎麽強調都不會錯。當有人必須離開時,他們是我們的倚靠。
法官又拿起名冊,此時右邊旁聽席上還坐著兩、三個人,這次點到我們這組。第一個人借故離開,第二、三人欣然上前。控辯雙方律師再提問,表態接受。到這個時候,坐在這裏備選的我們也算完成任務了;旁邊有人籲口氣,如釋重負。
律師說出半句話,可能是在依照程序進行下一步;不過法官大媽打斷他:
“等一下,” 從最前麵的法官席上站起來:“我得表達我的感謝。”
然後走到我們這組旁邊,穿著法官袍,拍了旁邊一人的肩膀,對我們說道:
“你們知道我是多麽地感謝大家,歡迎你們有空時來坐一坐,我會非常想念你們。”
唉,這些個美國法官大媽,把中國人心目中莊嚴神聖的法庭也平添幾分不莊嚴的成分。不過你如果就此以為法庭可以開玩笑,那你就大錯特錯了。控辯雙方律師對於對方提問的抗辯是否通過,全憑她嘴裏不緊不慢蹦出來的兩個單字,沒有絲毫的商量餘地。到這時人們早已經知道她喜歡裝腔作勢調節氣氛,所以都輕鬆一笑,一個個開門出來。
乘電梯下到早上的等待大廳,交回臨時出入證,領取一張當日履行Jury Duty 的證明。出了大門,慢慢向停車場走去。心裏挺高興,終於知道美國的陪審團是如何產生,同時還希望下次能被選中。
頗有些感概,古時的部落或法律不及的邊遠地區,當人們發生矛盾時,去尋求首領或德高望重者(相當於包公)裁決,因為雙方都相信,首領或德高望重者會不偏不倚,公正裁決。如此簡單、原始而樸素的道理,實實在在地應用到當今現代的法律審判體係當中。並且更進一步,為了避免單一個體的偶然因素,讓一組雙方都接受、相對開明公正的人來裁決。記得我當初在美國考駕照時的手冊上有一句,如果你覺得前麵的車開得太慢擋了你的道,請不用按喇叭催促,也許他/她是新手,或有別的特殊情況,相信你也曾有過同樣的經曆。總是提醒你時時換位思考。同樣,你可能今天坐在陪審團裏裁決別人,也許明天你又成為原告或被告接受別人裁決。民主這個詞有時候聽起來有點虛幻,陪審團審理倒是一個實在的例子。當然魚和熊掌不可兼得,民主降低了犯錯誤的幾率,相應的代價是降低效率。
心裏正感概著,口袋裏的手機響了;掏出來,號碼顯示是從我的律師辦公室打來。接聽起來,跟前幾次一樣,仍然是律師秘書的聲音:
“下午好,斯科特。你下個星期三下午有空嗎?”
“有空。”
“很好,請記得3:30pm給福特律師打個電話,他有幾個問題要問你。”
這才回過神來,自己的官司已經一年多了,開庭的日子還遙遙無期呢。
第二天回到辦公室,交上昨天法庭給的證明。雖然頭目不高興我沒有順從他們的意思去推延,也隻能照章記錄我的帶薪時間。我們辦公室一百多人,包括美國和世界十多個國家的移民或移民後裔。有時候談到這個話題,土生土長的美國人已經司空見慣,不足為奇;而像我這樣的第一代移民,很多都不由自主地豎起大拇指,由衷讚歎:
“這套規則製度製定得很好(The system is very good. 一個同樣經曆過的同事如此講)。”
是啊,其實世間最簡單、原始而樸素的道理,才是古今中外、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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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6, 2012
與-♦-我的美國政府部門雇主-♦-打官司
近段時間辦公室的同事都在議論抱怨,前不久新提拔了一個 Principal(暫且叫科長,美國政府部門職位無法與中國對應,以下稱其為P科長,職務 Principal 的首字母)。新官上任,自然要樹立權威,創造政績。
他約定與每一名稅務審查員(Tax Auditor)談論工作,大概八、九十名稅務審查員(另有幾十名內勤管理);談話在小會議室,三個人:稅務審查員、稅務審查員的直接上級(暫且叫S股長,頭銜 Senior Tax Auditor 的首字母)、P科長。P科長預先打印出所有稅務審查員的審計結果匯總,然後要求稅務審查員從今以後要加大企業的應補繳稅額,多為政府部門創收。因為這是一個敏感題目,所以此前的頭目都不敢明目張膽地說出來。
這種談話當然會讓人很不舒服,差不多每一名談話出來的稅務審查員都在背後發牢騷,有幾個年輕女孩甚至哭泣流淚。不過政府部門職員總體來講膽小怕事,所以也隻能牢騷抱怨。
偏偏遇到生性倔強多事且蔑視威權的當年的我(在中國時就多事),那日輪到我,進了小會議室坐下。P科長拿出印有我的審計結果匯總的報表,指著上麵的數字,責備我追繳的稅額太少。我立馬反駁他(估計別人也就忍氣吞聲了),指出我們稅務審查員的工作職責是檢查企業是否正確納稅,而不是為政府部門創收,並且進一步指出所有的稅務審查員都碰到過企業因多繳稅而應得退稅的案例。
我本來不喜歡講空話,但這時用了冠冕堂皇的話回答他。冠冕堂皇的空話往往讓人無懈可擊,這讓他覺得有失顏麵。他又從別的方麵找我的茬,我一直跟他毫不相讓地爭論。記得他最後威脅我,如果不服從,可能會受處罰,甚至被開除。又來這一套,我一聽陡然火起,從座位上站起來,用手指著他,說道:
“你在濫用職權,我要告你。(You are abusing power. I’ll sue you.)”
說完就開門出去,讓他們愣在那裏。
當時已是下午,離下班還有些時間。我走回自己的辦公桌,幹些無聊的雜事。沒有人來打擾我,直到下班,以為事情就這樣過去。當然我也並沒有真正要告他的計劃,隻不過是些臨場的話。
第二天一早來到辦公室,照例先打開電腦。沒過多久,P科長的上級(暫且叫C處長,官銜 Chief 的首字母)來到我辦公桌旁,叫我去小會議室;同樣三個人,隻不過P科長換成了C處長(我、S股長、C處長)。C處長拿出一份文件,跟我解釋說,P科長昨天已向他報告我威脅要用槍殺他。因為事關重大(在美國威脅殺人已是重罪,按律一年以上收監),C處長也已經再向上報告。接下來會有調查,這份文件是讓我暫時離職呆在家中(Administrative Leave),有薪水,每日工作時間內等待有人給我打電話。
我覺得非常憤慨冤屈,雖然工作中已經見識美國的各種文件繁多,但我拒絕在這份文件上簽字,同時拒絕離開辦公室,而是要求回到辦公桌位上繼續工作。C處長見我執意不簽字,便收起文件,告訴我是否簽字並不重要,同時讓我去另一間大會議室,說是另有人要向我了解情況。
於是我去到那一間大會議室,門關著,門外沒有人。推開門,一個中年白人婦女麵對門坐在會議桌旁;見我進來,起身跟我握手打招呼(她直接叫我名字,想來已經了解一些情況),自我介紹她自己名叫安(Ann)。我不確定她的身份,心想可能是人事部門工作人員。她給人第一印象很好、很和藹,所以我也很友好(其實我本身就是很友好的人,辦公室同事都知道)。
安(Ann)簡單問了一下昨天發生的事,同時也問了一些很寬泛的問題(現在已經記不得當時的問題了);我一一作答,語調平靜,她也作了一些記錄,大約10來分鍾。事後回想起來,初次談話及我的坦率平和已經讓安(Ann)意識到事出有因。談話末了,安(Ann)告訴我現在得暫時離職,並讓我交出工作牌、辦公大樓進出卡、停車卡等。我一聽就是剛才看到的文件上的內容,於是毫不猶豫地拒絕。她又給我作了一番解釋,但我始終堅持搖頭。安(Ann)看我態度決絕,歎口氣,說道:
“斯科特,現在已經由不得你了,門外有兩名警察,他們將陪著你去停車場,看著你開車離開。”
我一聽這話,立刻意識到事態嚴重了,態度也發生360度轉彎。我表示同意暫時離職,同時取下放在一起的工作牌和辦公大樓進出卡交給她。安(Ann)很高興看到我的變化,接過工作牌和出入卡,讚許道:
“很好,你很配合。”
然後寫給我她的電話號碼:
“過幾天我會給你打電話,如果你想到什麽,也可以打電話給我。今天就到這裏,你現在可以離開了。”
我打開門出去,果然兩個警察守在門邊,不遠處還有一個,是他們的頭目。(美國警察工作時間內都是荷槍實彈、全副武裝。)那個頭目問我是否需要收拾一些個人用品,我回答是,於是他讓一個警察跟著我回到我的辦公桌位。其實我沒什麽個人用品放在辦公室,大概看一看,便拿起一瓶水往外走。周圍都是錯愕的眼神,我視而不見。這個警察始終跟在我後麵,走回到大會議室門口,警察頭目跟兩個警察交待幾句,兩個警察和我便走向電梯間。
雖然是生平第一次經曆這種事情,但畢竟已有點年紀,且心懷坦蕩,因此倒也不慌張,當然會有些不自在舒服。跟兩個警察聊幾句,發覺我們都從加州州立大學洛杉磯分校畢業(很多同事從那所大學畢業)。其中一個警察是華裔移民後代,會講幾句普通話,出了電梯,他用國語安慰我:
“不用緊張,這隻是正常程序。這種事情時常發生,你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來到辦公樓後麵的停車大樓,他們留在車輛出口,讓我去開車出來。坐電梯到平街低一樓去開車,慢慢開到出口,用停車卡在機器前麵掃描,攔杆抬起,慢慢開過攔杆,停住,將停車卡交給走過來的警察,說聲再見,開車回家。
呆在家裏照常領工資,聽起來是件美事;不過我可一點都沒體會到愉快的享受,整天心神不寧,不知道將要發生什麽。第二天就給安(Ann)打了電話,問她我還能做些什麽。
“你可以去找工會尋求幫助,並且我認為你應該這樣做。” 安(Ann)回答我。
“你有他們的電話號碼嗎?” 我問道。
“等一下,讓我找找看,你從網上也可以找到,他們的號碼是…”
“非常感謝,再見。”
每兩周一次的薪資單上清楚地記載著被扣掉的工會經費,不過我從來沒有想到過會跟他們發生瓜葛,這時候派上用場了。結束與安(Ann)的電話,我毫不耽誤地撥通了工會的號碼,簡單說明情況,與負責我們部門的工會代表約定過幾天去他的辦公室詳談。
第二天還是第三天,接近中午,出門來,走向停車位,準備去郵局寄一封信,順便吃點午餐。剛發動汽車,看見兩名女士(便裝),她們也聽到汽車聲音,趕緊趕過來:
“請問你是斯科特嗎?”
“是。”
“我們是洛杉磯警察局的偵探(detective),有一份文件要給你。”
帶著幾分疑惑,我熄火下車。她遞給我一個大信封,
“這個你等一下慢慢看。” 接著她拿出一張表格:
“這裏請簽上你的名字,表明你收到這份文件了。”
“可以看一下你的證件嗎?” 我想每一步走踏實。
“當然可以。” 她拿出證件來給我看。
在美國需要簽字的場合、文件實在多(我曾經租一套公寓,與管理公司的幾十頁合約上有二、三十處要求簽名)。我知道這個是正常簽收,便寫上名字,隨口發牢騷:
“我實在很冤枉,我從沒說要槍殺他,事實上我從沒說過要殺任何人。”
“你怎麽知道讓你呆在家中是因為你威脅殺人?”
我立刻意識到她的職業警覺讓她懷疑我是在不打自招,
“哦,那天讓我離職的文件上已經講到了。”
“哦。” 她也釋然。
她們準備離開,我又補充道:
“現在是午餐時間,我想我開車出去應該是可以的。”
“是的,這一點你沒有違規。”
因為是帶薪離職(Admin Leave),所以仍遵循正常工作時間,工作時段內如果要離開,需要電話請假,相應衝抵自己的休假或病假時間。在這種敏感時期,尤其不要犯規,因為一次犯規就可能將你定性為不守規矩、不誠實的類型,信用的損壞會關聯影響到別的方麵。(這也是美國這個信用社會的工作機製之一。)
事實上我已經沒有興致再出去吃飯,回到屋裏,隨便吃些點心。取出大信封中的文件,看過一頁,把我嚇一跳。這份文件是從洛杉磯高等法院(Los Angeles Superior Court)發出的限製令(Restraining Order),大意是限製我接近當事人、當事人住家、工作地址、及相關人等(如直係親屬),並注明必須保持多少距離(具體數字記不得了)。文件上同時指出法庭已經確定時間舉行聽證會(好像是30多天以後),屆時決定支持或撤銷限製令及下一步。
雖然此前也聽說過限製令,但輪到自己還是很沮喪、冤屈、憤懣。更為重要的是,離職(Admin Leave)是雇主對雇員的行政指令,即使我冤枉輸掉整個案例,最嚴重的後果無非是被開除公職。但限製令(Restraining Order)是從法院發出,如果冤枉輸掉,將留下貽患無窮的刑事汙點,甚至坐監。
焦躁不安地在屋裏徘徊一陣,想起來應該給安(Ann)打個電話。安(Ann)很平靜,她講已經知道這項限製令:
“這些都是法律程序,發生這樣的事情雇主必須報警,而法庭會發出限製令並舉行聽證。”
她接著告誡我,第一保持平靜,不要違規,更不要做傻事;第二記住聽證時間,到時務必出庭。
“哦,對了,明天下午你有沒有安排?” 她最後問。
“沒有。”
“那你2:00pm到人事部X號辦公室來一下,我有些問題要問你。”
度日如年,好不容易捱到跟安(Ann)見麵。
“請坐。我調閱了關於你的資料,很不錯嘛,你有注冊會計師執照,又有碩士學位。”
安(Ann)一開場就給我一番誇揚。美國這個當今最現代化的社會,其實很傳統,良好的背景材料會給你加分不少。專業執照隱含的蘊意是執業者必須誠信,在這裏就增加了我的說話的可信度。
“首先我們得補足一些程序文件,” 安(Ann)拿出那天C處長讓我簽字而被我拒絕的文件,
“這個你應該簽上名,同時也能表示你很配合。”
我能感覺到她的善意,至少是不懷惡意,所以沒再拒絕簽名。後來仔細看這份文件,才發覺上麵除了羅列數狀,同時也寫明工會的電話及我的抗辯程序和事項。
“你講一講這件事發生之前的情況,你覺得辦公室工作氛圍如何?對P科長這個人你有什麽看法?”
跟安(Ann)這樣的人談話會讓人平和,因為她的平和會感染到談話對象。我盡量中肯地回答,避免走極端,同時例舉辦公室同事的聲音,以顯示我的看法並非特例。安(Ann)又問了事件發生的情況。我雖然極力鎮靜,但對於法院限製令的擔憂讓我難掩焦慮之情,不時訴苦叫屈,表達不滿和無奈。
“你跟工會代表交流過這件事情了嗎?” 安(Ann)問道。
“還沒有,不過已經跟他們約定了時間。” 我回答。
“很好,” 安(Ann)繼續說:
“我能看出你的緊張和焦慮,所以我建議你去看心理醫生或心理谘詢顧問。以我的了解,你們目前的醫療保險允許你看心理醫生隻需付少量費用,一年看五次以下心理谘詢顧問完全免費。”
對安(Ann)的信任讓我對她的建議言聽計從。回到家,找到醫療保險上心理谘詢顧問的電話,打過去,要求與心理谘詢師約定時間,接線人員說他們有會講國語的心理谘詢師,問我是否需要。當然更好,母語與第二語言之間的鴻溝讓我今生都無法逾越。工作上就事論事倒是沒問題,思想心理的傳神意會卻無法企及。(就如現在寫這些博客,換成英語會讓我擱筆作罷。)
好不容易捱到跟工會代表見麵,負責我們部門的是一個身體健壯的黑人,傑特(Jett)先生。他已經從雇主處得到一些材料(雇主循例要將給雇員的行政指令傳遞給工會,並且我給他打過電話後,他也向雇主索取更多資料),聽完我的簡單敘述後,他表示行政離職(Administrative Leave)部分是他的職責所在,他會盡力處理;但限製令(Restraining Order)部分超出工會的涵蓋範圍,如果需要,他們可以幫助介紹律師。
我表示目前暫時不打算請律師。因為限製令的重要性和緊迫程度遠大於行政離職,並且前者的結果會直接影響到後者,他告訴我目前應該全力應對限製令(當然他不說我也知道),等待有結果後再與他聯係處理行政離職。
又過了幾天,接到安(Ann)的電話,讓我再到人事部去跟她見麵。這次是另一間辦公室,後來才知道安(Ann)並非內部工作人員,每次跟我談話都是臨時借用人事部的辦公室。政府部門機構龐大,人事部是一棟單獨的辦公樓(不過很老舊),稅務審計部門和別的幾個部門在別處一幢租用的大樓內,而部門總部又設在政府總部辦公大樓內。安(Ann)是一家獨立調查機構的合夥人,按照政府部門工作規則(記得其中講,對於工作場所的任何暴力或暴力威脅是絕對零容忍/Zero-Tolerance),發生此類事件須聘請外部調查人員展開調查。
“這幾天還好嗎?我又多方麵了解了一些情況。你再詳細講一講當時發生的情況,你可以站起來,模仿當時的動作。”
我又再次描述一遍,盡可能詳細準確,從那天進到小會議室一直講到怒氣衝衝地開門出去。
“你用手指著他,然後說了什麽?” 安(Ann)再次確認。
“我很氣憤他威脅要解雇我,用手指著他,說‘你在濫用職權,我要告你。(You are abusing power. I’ll sue you.)’ 說完就開門出去了。” 我回答。
“我想我知道問題在哪裏了,” 安(Ann)平靜地講:
“我已經聽你說過很多遍這句話。你說你要告(sue)他,在當時緊張的氣氛中,他聽成了你說要射殺(shoot)他,何況你用手指著他,再加上你的口音在其中。”
安(Ann)的分析讓我也點頭稱是,本來這兩個詞發音就接近,再加上英語不是我的母語,也不是P科長的母語(他是中東移民),在當時的環境中,聽錯也合乎情理。
找到原因固然讓人高興,但限製令仍然是懸在心頭的一把劍。短暫輕鬆片刻,我複又焦躁,並且更覺得冤屈不公。安(Ann)的開導讓我至今不忘,
“斯科特,我知道你心中的感受,你很焦躁,希望能立刻還與清白,也許跟你的移民背景有關。不過既然來到美國,我勸誡你適應這裏的規則,記住按遊戲規則辦事(Play the game by the rules)。”
按遊戲規則辦事(當然不是中國的潛規則),我想我會今生不忘。感謝你,安(Ann),教給我在美國生活中很重要的一課。道生萬物,把這句話放在心裏之後,在以後打官司的曆程中我也學得像土生美國人那樣慢條斯理,從容不迫,何況美國的訴訟本來就漫長費時。
又過了幾天,輪到與心理谘詢師麵談。這個心理谘詢師是個有涵養、性情溫和的女士,跟我一樣,是來自中國的第一代移民。按照職業程序,她首先鼓勵我暢所欲言,告知我和她之間的談話,如果未經我本人同意,連法官也無權調閱。跟她談話很輕鬆,她主動提出如果我同意,她可以給獨立調查官 Ann 寫信。我覺得有益無害,就同意了,並表示感謝。結束時她照例要約定與我的下次麵談時間,但因為她很快將遷居舊金山,再來洛杉磯分部的時間很有限,而我的時間也不確定,所以暫時作罷。
在接下來一次與安(Ann)的會麵中,我問起她是否收到心理谘詢師的信,她說有收到,並且在信中心理谘詢師對我的評價不錯。又問我與心理谘詢師的後續談話進展如何,我告訴她再約定時間比較不方便,因為心理谘詢師很快將遷居舊金山。我說對心理谘詢師的感覺不錯,但安(Ann)卻表達了不同的看法:
“遷居應該是有長期計劃,既然她已經知道,從最開始就不應該接受與你談話,而應該讓別的心理谘詢師負責你的案例。”
安(Ann)的敬業精神與職業操守讓人由衷敬佩。
離上庭的日子隻有兩、三天了,稍微平息的忐忑不安複又加重。雖然分析起來應無大礙,但難免擔心節外生枝。終於捱到上庭日期的前一天,收到一個電話,接聽起來,一個陌生的聲音:
“請問是斯科特嗎?”
“是的。”
“我是政府部門的律師,我們已經向法庭申請撤銷對你的限製令,明天的聽證會相應取消,因此你不用去法庭了。”
“你確定嗎?那可真是個好消息。不過到現在為止我沒有收到任何文件…” 我心裏不踏實。
“法庭應該給你寄出文件了,明天或者後天你應該能收到。”
謹慎起見,我繼續道:“那你能否現在給我發一封電子郵件,你知道得有點什麽東西在手裏更讓人放心。”
“這個我可以做到。告訴我你的電子郵件地址。”
於是我告訴他。
“我現在就給你發出來,你應該很快會收到。如果明天或者後天你仍然沒有收到法庭的文件,請給我打電話。”
“好的,非常感謝。”
我登錄到我的電子郵箱,等待。10多分鍾後,果然來了一封郵件,我首先檢查發件人地址,確定是從政府部門發來。終於放下心來,長出一口氣。感謝主,今天我可以睡個好覺了。
心情開朗很多,想起來應該給安(Ann)打個電話。安(Ann)總是很平靜,
“我已經知道了。前幾天我把調查報告交給他們,建議他們取消聽證。”
安(Ann)畢竟是職業中人,很多時候她已經先有消息,隻不過不動聲色。
第二天還是第三天,文件寄到,同樣是從洛杉磯高等法院發出,連格式都與先前的限製令相同,隻不過這次是取消限製令。好了,這一關過了,接下來是對付行政離職。安(Ann)的任務已經完成,處理行政離職應該與工會的傑特先生配合。
打電話給傑特,他首先表示祝賀:
“非常好,現在輪到我們上場了。”
因為我桀驁不馴的性格,我們部門的頭目此前一段時間就在醞釀要給我顏色,同時震懾其他人。此次離職主因是涉嫌暴力威脅,同時附帶列舉了其它小過錯。
“你下星期一下午3:00pm到我的辦公室來,我們得溝通一下你的案例。” 傑特最後說。
與傑特溝通案例倒是很輕鬆,他本身的性格就很輕鬆。我的角色相當於被告,他相當於被告律師,我們的任務是讓那些小過錯顯得不是過錯或者至少是情有可原。
“你知道,沒有人是完美的,他們早就想挑我的毛病,自然可以找到藉口。” 記得我這樣向傑特解釋。(相當於中國成語“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
“完全正確,” 傑特加以肯定:“並且你應該講給他們聽。”
記不得過了多少天,接到我們部門人事支部一個職員打來的電話,(與安(Ann)幾次麵談去到的人事部隸屬於整個政府部門,各大部門又有各自的人事支部。美國的政府部門同樣存在機構臃腫、人浮於事,當然不像中國那樣程度嚴重;同時因為權力製衡及規則、程序到位,貪汙腐敗、結黨營私就有天壤之別。基本上沒有受賄、濫權的可能,以後再寫一些到美國企業去查稅的故事。)告知我X月X日到幾號總部會議室,參加按例的有我、工會代表、人事支部頭目參與的內部聽證會。
打電話給傑特確認,他說已經知道這項安排,正準備給我發電子郵件,同時告訴我聽證會開始前15分鍾與他碰麵。當然這種內部聽證會不至於像法庭限製令聽證會那樣讓人寢食難安,不過仍然有壓力。
等到內部聽證會那天,去到政府部門大樓。因為工作牌已經上交,所以還得像訪客那樣過安檢,到前台,出示身份證件(在美國駕駛執照相當於身份證)登記。傑特已經先一步到達,在前台旁邊的空位等我。
互致問候,傑特給我交代一些事項:不用緊張,就事論事,盡量言簡意賅;如果感覺問題困難或思想緊張,可提出暫時休息;他在旁邊會給我提示性解釋,遇到困難的問題,他也會要求暫時中止。
看時間差不多了,便向指定的會議室走去;看見通道另一頭,人事支部頭目和一名職員也在向會議室走來。門口聚攏,例行打招呼;職員打開門,四個人進到裏麵,在會議桌兩邊坐下。我和工會代表傑特坐一邊(我們是一派),人事支部頭目和職員坐另一邊(她們是另一派)。
人事支部職員開頭發話,講整場聽證大概需要3小時。傑特說他兩小時後有另一場事務,於是商定今天進行前半段,之後再確定時間進行後半段。記不得所有問題了,總之多數都棘手,我也將“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重複了一遍。整個過程都由職員在提問,然後我回答,傑特間或插話,職員和傑特在作筆記,頭目很少發言(中年女性,看起來很溫和;職員倒是有點咄咄逼人)。
記得當那個年輕女職員提到:
“此前有一次你和S股長、P科長在會議室開會(不是產生限製令的那次),因為爭執,尚未結束你就擅自離開,請你解釋一下。”
我尚未開口,傑特提出:
“等一下,我想和斯科特單獨談一談。”
我也能感覺到這個問題顯得較為嚴重且敏感,因為跟產生限製令的那次情形類似。
於是職員和頭目站起來,離開會議室,關上門。
傑特轉向我:
“我記得你告訴我他們給你很大壓力,提到紀律處分之類的字句,你覺得難受,認為這種爭論毫無意義…”
“是的。” 我回答。
傑特想了想:“好吧,就告訴她們你覺得不舒服。”
我很快就反應過來,恰如會前碰麵時傑特囑咐的那樣,盡量言簡意賅。雖然人們更喜歡實在具體,但有些時候也得使用空泛、模棱兩可的語言。
傑特開門告訴她們可以繼續,她們走進來坐回原位。
職員重複一遍問題,然後大家都看著我。
“我覺得不舒服(I feel uncomfortable)。” 我就此打住。
“就這些?” 職員追問。
“是的。”
又過了一些問題,傑特抬手看表,
“我現在得去另一個地方,過兩天我們再聯係確定下一次時間。”
四個人站起來,離開會議室,第一次內部聽證會到此結束。
記不得又過了多少日子,收到傑特的電子郵件,告訴我第二次內部聽證會的時間已經確定,跟上次一樣,交代我提前15分鍾與他碰麵。
這種類型的聽證會都不會輕鬆。我是搪塞支吾,避重就輕(因為英語不是母語而產生的限製和力不從心在那種場合就能真切實在地感受到),再加上傑特時不時在旁邊插話幫忙,總算好歹能應付。中間提出一次休息,以給自己緩衝。好在傑特性格輕鬆,多少能傳遞給我些許輕鬆感覺。
接下來是等待,漸漸時間長了,我也變得安居其所,安慰自己:
“不用上班,工資照常每兩周劃到我的銀行賬戶上,為什麽不享受當前呢?”
當然心底的隱憂仍在。
雖然間或給國內的親人和朋友打電話,但我從來沒有跟他們提起過當時發生的事情。畢竟不是讓人愉快舒暢的好消息,我不想讓他們在太平洋另一麵替我擔心。也是在那時候,我萌生了回去中國的念頭。就如美國習語講,One man’s trash is another man’s treasure.(一個人的垃圾是另一個人的寶藏。)雖然政府工作安穩且福利待遇不錯(工資中等),但心底的不安分守己總是在推搡著我蠢蠢欲動;我仍然想嚐試做一些聯結中國和美國之間的事情,或者找一家美國公司把我派回中國。
當時處在漩渦當中覺得委屈,抱怨美國社會也有如此的不公平。不過平心而論,這一套成熟的規則製度至少提供我申述反駁的機會,並且有幾次抗辯獲得成功(當然也有抗辯不成功)。如果放在中國,要找理由懲戒或開除不馴服安分的職員,對雇主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尤其是政府部門雇主),當事人可能連發出聲音的機會都沒有。
期間收到傑特的一封電子郵件,是他發給人事支部,同時附送給我。內容是針對人事支部羅列給我的數狀的抗辯。記得給我羅列的過錯有五、六條,傑特盡數推翻,一條也不認可。有點類似美國的法律訴訟,控方羅列數狀,辯方推得幹幹淨淨,然後再談判妥協,達成協議。律師通常使用郵寄信函而不是電子郵件,路徑更為正規。我收到的來自此前的政府部門雇主和律師寄給我的文件已經積累厚厚一摞,真是難為他們辛苦寫作。
算下來離職回家已經三、四個月了,終於有一天,人事支部職員打來電話:
“你好,斯科特。下周一開始回來上班,星期一早上8:00am先到總部會議室。”
總算塵埃落定,這時再看窗外,才發覺花香鳥語,陽光明媚,加利福尼亞不愧為人間天堂。
星期一早上8:00am,總部會議室,我坐一邊(我一人一派),對麵一派坐著另一個Principal(將我從先前的P科長一組轉到另一組,暫且叫P2科長)、C處長、C處長的上級(暫且叫D副局長,英文職務 Assistant Director),人事支部職員坐在遠處。
人事支部職員簡短說明從今天起我回來上班,接著D副局長發言。官話總是要講的,當然不可能是中國式的長篇大論。他強調我雖然回來上班,但部門仍然保留繼續調查、再作處理的可能,無非是留下伏筆,想以此掣肘住我。(計劃移民美國的朋友不要把美國想象成潔白無瑕;中國醜陋的一麵美國都有,美國優秀的一麵中國也都有,隻是程度不同;當然也不能小看程度不同,因為哲學上說,量變引起質變。)服軟不服硬的我一聽這話,兩眼直盯住他,弄得他回避看我。
接下來C處長發言,P2科長發言,無非是些空洞套話。人事支部職員將停車卡交還給我,但工作牌和出入卡她已經找不到。程序結束,開車回到我們部門(及幾個其它部門)租賃的辦公大樓。必須得重新辦理出入卡,便在保安台等著準備照相重新辦卡。一會兒,一個保安拿著一本文件出來,已經翻到其中一頁,有我的照片在上麵。
“先生,你不能呆在這裏,我這裏有法庭的限製令資料。”
“哦,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笑著回答。
“我們沒有接到更新的文件,你必須馬上離開,否則我會報警。” 保安一臉嚴肅。
沒辦法,我隻能走出大樓,走到車道對麵,掏出手機,給P2科長打電話。她已經從總部回到樓上辦公室,告訴我等一會兒。過一會兒,P2科長坐電梯下來,招呼我回到保安台,對保安說明情況,於是重新照相辦卡。
上得樓來,進到辦公大廳,很多同事很高興看到我回來,因為我贏得與他們討厭的P科長之間的鬥爭,仿佛替他們出了一口氣。有幾個膽大的同事,直接走到我麵前,握住我的手:
“斯科特,你是我們的英雄。”
我連忙擺手:
“你給我太高的榮譽,我承受不了。”
一切恢複正常當然好,生活本來就是柴米油鹽,平淡實在。性格強硬的當年的我依然遇事不低頭;生活多姿多彩,緣於人與人不同。很早就聽說性格決定命運,果不其然,平靜的日子沒過多久,事情又來了。(我的性格如此,恰如中國古語所言:江山易改,本性難移。90年代初在中國,20歲的我僅僅因為當年不喜歡學醫,居然執意從軍醫大學本科二、三年級退學。仍然記得,回到家中,氣得老父親不跟我講話,多虧哥哥姐姐努力勸解。好在父親性情通達,過些日子後重又和顏悅色了,不過現在回想起來仍然心有愧疚。安息吧,老人家,我知道你在天堂裏還在看顧著你的不孝兒子。順便給朋友們說上一句,現在就要多孝敬父母,不要遺憾到子欲孝而親不在。)
My appreciation. / 致謝.
我的故事得暫停在這裏;打官司的過程不可避免地會涉及一些時效性的話題,因此得過些年頭才能公開,以符合相關法規中關於時效性的規定。
按部就班的打官司的過程其實一點也不扣人心弦,畢竟美國的訴訟本來就稀鬆平常。
當我寫下這些博客故事的時候,已經很平和了,既沒有怨恨,也沒有炫耀。最近認識幾個新朋友,他們表揚我脾氣好。看來本性雖然難移,但還是可以移轉的。感謝主。
Have a nice day. / 順祝愉快。
Expatriate: Sco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