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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名不正言不順,市場焉能興旺?

(2026-01-30 20:57:35) 下一個

在國內提起證監會,幾乎無人不曉,這當然指的就是中國證監會,全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英文為: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證監會是在網上被老百姓謾罵、吐槽、調侃最多的政府部門之一(其它恐怕還有足協、住建部、城管辦、信訪辦等)。由於中國股市多年在3,000-4,000點間徘徊,股民眼瞅著別人家股市蹭蹭往上漲而自家長期在全球股市排名中墊底,心裏窩氣,證監會自然成了股民的出氣筒。

當然,股民的抱怨也並非完全無的放矢。由於監管與金融資本的特殊關係,證監會也確實成了金融腐敗的重災區,最近幾年被查處的腐敗官員一個接一個,光是準副部級以上的就有:

  1. 易會滿,黨委書記、主席
  2. 劉士餘(主動投案),黨委書記、主席,後任供銷總社理事會主任
  3. 姚剛,副主席
  4. 王建軍,副主席
  5. 王會民,紀委書記
  6. 朱從玖,主席助理,後調任浙江省副省長
  7. 張育軍,主席助理

不過,本文隻關心一個被無數人忽視的領域:證監會官方名稱。

眾所周知,中國政府的運作規範標準之精細認真在全球是遙遙領先的。因此,各政府部門的名稱並非隨意命名,而是根據其職能定位、行政層級和法律規範係統嚴格確定的,核心目標是“名符其實”,即名稱能準確反映機構的職責範圍、管理權限和組織屬性。

仔細研究可以發現,證監會的名稱並不符合這一宗旨。

讓我們先簡略回顧一下中國改革開放後證券和期貨業及其監管機構最初走過的路程和現狀:

證券行業:1990年11月,上交所成立,隨後深交所開業;1991年3月,由人民銀行牽頭的股票上市辦公會議成立;1992年6月,國務院建立證券管理辦公會議,同年10月,建立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和由其指導、監督和管理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目前,內地有三家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北京證券交易所;至2025年底,A股投資者總數突破2.4億人,其中個人投資者(散戶)占比超過99%,交易總額為413萬億元。

期貨行業:1990年10月,鄭州糧食批發市場開始遠期交易,兩年後,深圳有色金屬交易所推出首個期貨合約;1993年11月,國內清理整頓泛濫無序發展的期貨市場,首次提出期貨市場試點工作由證券委指導和監管,證監會具體執行;1998年4月,證券委撤銷,其職能歸入證監會;1999年6月,《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頒布,期貨市場監管機構正式明確為證監會。

目前,內地有5家期貨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和廣州期貨交易所。至2025年底,有效客戶數為270萬個,累計成交額766萬億元。

可見,不管是早期的辦公會議,還是證券委或證監會,其誕生的初衷,都是針對證券市場的,與期貨市場毫不相幹,以“證券”二字表明其職能範圍,清晰準確。然而在逐步增加和明確對期貨市場監管的功能後,相應的職能名稱調整卻顯然在不經意中被忽略了,最初的職能名稱被保留至今。

由於中國證券市場的參與者比期貨市場廣泛得多,社會影響比期貨市場深遠得多,而證監會多年來無論是工作計劃還是機構人員配置也逐步形成了一種以證券為主期貨為輔的局麵。久而久之,市場上下習以為常,證券監管機構監管期貨似乎天經地義,幾乎再也沒人對其是否合理提出疑問了。

而實際上,“證券”與“期貨”分別有著明確的定義,代表著金融市場中兩大密切相關而核心功能卻大相徑庭的重要領域和行業,前者以資金籌措為目的,後者以風險管理為核心;前者參與者眾多,大多為下裏巴人,後者門檻頗高,恰似陽春白雪;前者不能取代後者,後者也無法覆蓋前者。

細心梳理一下境外金融市場的監管機構,不難發現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期貨市場監管部門,要麽是綜合性的金融監管機構,要麽是聯手的證券與期貨監管機構或獨立的期貨監管機構,其名稱簡明準確,絕少含糊不清,例如:

  • 美國 - 證券監管委員會(SEC)對資本市場負責,同時擁有對部分證券衍生品的監管權,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負責除部分證券衍生品以外的期貨期權監管;
  • 英國 - 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FCA)負責對整體金融服務業監管;
  • 德國 - 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負責對整體金融服務業監管;
  • 日本 – 金融廳(FSA)負責包括金融衍生品的金融業監管,農林水產省(MAFF)負責農產品期貨監管,經濟產業省(METI)負責工業期貨監管;
  • 新加坡 - 金融管理局(MAS)負責對整體金融服務業監管;
  • 韓國 - 金融監督委員會(FSC)負責對整體金融服務業監管;
  • 俄羅斯 - 聯邦金融市場監督總局(FFMS)負責對整體金融服務業監管;
  • 香港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負責對證券和期貨業監管,不過其中文簡稱證監會同樣存在詞不達意的瑕疵;
  • 台灣 - 證券期貨局(SFC),隸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對證券和期貨業監管,其簡稱為證期局。

相比之下,雖然內部架構和資源分配側重有別,中國證監會實際上雙管齊下,履行了對證券與期貨兩個市場的監管職能,但其職能名稱卻與美國證監會類似,隻體現了其中的證券部分,無視了期貨部分,這顯然是不完整的。而且在全球主要金融市場中,中國也幾乎是唯一在證券監管名稱下實施對期貨市場監管的國家。這不但有悖於國際金融監管機構命名的慣例,而且也容易產生歧義。

筆者認為,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難興。而在中國傳統文化中,“順”是特別的存在,順應天道,才能成就人道。

A股多年發展路途坎坷,冥冥之中,或許與監管部門的名稱不和諧不順暢有某種聯係?

令人不解的是,這麽多年,國家有關命名機構的官員就沒有看出問題來?或許證券與期貨行業太專業,二者間的關係和區別一般官員分不清楚(並非笑話,大陸就有法官把期貨當證券判錯案的!),似乎尚情有可原,那證監會係統的官員呢,他/她們天天麵對這有缺失的名稱上班也沒思考過?

看來這世界還真是個巨大的草台班子!

但不管怎樣,無論是從基於中國傳統文化考慮出發,還是為了更清晰更準確地向全球金融市場參與者表明中國證券和期貨兩大市場的監管機構的職能範圍,都應該把中國證監會正名為中國證券與期貨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證期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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