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兒呱呱墜地,爸爸的小情人出現了。
小時候,爸爸疼愛有加,不讓一個人欺負自己的女兒。有時候,媽媽都會吃醋,為什麽這麽女兒奴呢?
女兒進入青春期,穿著/打扮變得尤為重要,因為“女為悅己者容”!其實,這是物化女性/人類的表現,請參看我的另外一個博客(i.e.,人的局限性)。因為,容貌是一個人的物理特征。如果我們太注重,就變相物化了。
女兒出嫁,是第一個轉折點。
在T台上,挽著女兒的手,把她交給自己的女婿。這一次,十分神聖!表麵上很神聖。內心更神聖。其實內心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因為,婚禮完成,跟老婆回到空蕩蕩的家,物理世界的空蕩蕩,一次次衝擊著自己的內心!它似乎在給我加強一個印象:女兒出嫁了!她成了別人家的人。
女兒的孩子出生,起名字隨女婿姓,叫我“外公”,是第二個轉折點。
這一些重複出現在我世界裏的稱謂,是在一次次的提醒我。我是把女兒嫁出去的人。我的女兒,已經是別人的兒媳婦了。
女婿在家裏,像我當年在家裏對我老婆一樣,對我的女兒。這是第三個轉折點。
因為,這提醒了我:我當年就認為,我老婆嫁給了我,那他就是我的人。因為這就是父係社會!女婿的事業為重,為女婿積累財富,等等。但是,我時刻也很遲疑:因為女婿他也有他的爸爸媽媽,我就算不放手,別人也不見得就把我當成他父親一樣的人啊。畢竟,我當年就這麽幹的。
父係社會是一種深入骨髓的,上下五千年都遵從的文化。它像喜馬拉雅山一樣,壓在整個世界的屋脊上!你防不勝防!你想要反抗,它幾乎可以從你的毛孔鑽進去,要了你的狗命!
於是,我妥協了!
我女兒已經是別人的老婆,別人的媽媽,別人的媳婦了。為了我自己老了/不能動了,還能活得有尊嚴,我現在就得收收心,開始計劃自己的生活了。我不能把我的心,還像女兒小時候那樣,100%放在女兒家了。但是,我隻有一個孩子,我真的需要女兒為我考慮。我很矛盾。我應該怎麽辦?我很彷徨。
嫁出去的女兒,哪怕她曾經是我的寶貝,也隻能是,潑出去的水了。
這可怕的父係文化。
Taofucius
我的回答,在前一個blog裏麵:最好的傳承是創新: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81667/202408/26098.html。
否定父係文化,你是否有更佳的文化體係來代替?這個新的體係能否保障家庭穩定,孩子數量足夠延續家族的血脈,維持社會人口的穩定?如果後代數量越來越少,一個社會就在走向衰亡。
我們並不與孩子們同住,隻是偶爾拜訪。但是,看兒女們結婚之後,生活上優先級的安排,以及其他的林林總總,會讓我思考。
寫出來,希望能讓激發大家得思考。
對於娶小老婆,生男孩兒。我的回複是:人,終究逃不過文化的禁錮。並沒有說:我有這個訴求。
我所寫的,隻是一個事實。不帶褒義或貶義。我隻想把這個事實講出來,引發大家的思考。我很不喜歡非黑即白的“快意恩仇”。
希望我們不要爭出個誰對誰錯。
人的一生,都隻有一次。誰是故意把它過錯的呢?
主要還是看“爸爸”與“女兒”直接的感情有多好。
是的,在美國的家庭,因為更獨立於父母,所以沒有“兒子/女兒都潑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