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謝許多朋友讀了我的故事後的留言。
我現在來回答其中一些問題:
1. 你是否真有第一代身份證?答:我將我的第一代身份證照片付在下麵。
2. 你為什麽被抓被判刑?答:我是2013年經雲南去緬甸佤邦和克欽邦作扶貧、教育和禁毒工作。所有的人和資金都是中國大陸基督教家庭教會提供。那裏經曆戰爭,極度貧困。我於2017年3月被抓,判七年徒刑。
3. 這樣的國家你還愛,你是不是有病?答:說我有病也沒有錯。我1959年出生,相信比大多數讀者年長。我經曆過文革,我是七七級大學生。我的智商隻能說是中等。按我自己的意願,我當然更喜歡北美的生活,不過我是基督徒,我願意按照耶穌基督的教導去生活。所以盡管中國政府對我施以迫害,我仍舊愛這個國家。其實,在今天的中國大陸,許許多多的基督徒目前正在遭受逼迫,被抓的不計其數,但他們仍舊愛著中國和全體中國人。
4. 是華僑,就找僑辦。答:2004年實行第二代身份證後,在海外定居的中國大陸人不再被視為華僑。他們的身份證依舊有效,不被吊銷。
5. “整個教會出來就是別有用心,不是斂財就是謀反”。答:聽上去有點罵街的味道了。
再次感謝大家的關心。
憑這個去原派出所查原始檔案並複印,他/她會在複印件上蓋章,即變為有效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