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古城派出所的民警趕到吳村時,大林小林已經被義憤填膺的吳村村民打個半死了,當他們倆要和被獵槍射擊受傷的其他村民一起上救護車時,救護車遭到了村民的謾罵和圍攻,無奈,隻好讓救護車拉著受傷的村民先走,大林小林則被扶進派出所的吉普車,再送往醫院。
零公裏分局刑警隊一隊隊長馬為國,三隊隊長魏家輝帶隊前往古城派出所,訊問案犯,走訪群眾。
走訪組在吳村,受到了人民群眾的熱烈歡迎和熱切希望,都紛紛表達了對善人吳百讓的尊重和對案犯的痛恨,尤其是受傷群眾的家屬,咬牙切齒地提出了一定要對這夥犯罪嫌疑人要重判嚴判,對漏網之魚的案犯早日緝拿歸案,最好都能槍斃了,才大快人心。
訊問組則受到了一些客觀因素的影響,首先,大林和小林的頭部、腰部和腿部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創,搶救之後還需要時間恢複,其次,這兩個案犯故意在病上再裝病,不願意配合訊問組的民警,使案件的真相無限期延後。
同在一個醫院的受害者家屬天天會來給訊問組的辦案民警壓力,另外一重更大的壓力來自於上級,這次綁架古城鎮的首善吳百讓,還打傷了八名見義勇為的人民群眾,潼川縣政府非常重視這個案子,給公安局的期限是十日內必須破案,破案的標準是知道案犯是那些人,作案動機是什麽,是怎麽實施的,作案工具有哪些,還可以和哪些案件可以並案的。而結案的標準是抓獲絕大多數犯罪嫌疑人,找到作案工具,案犯口供和其他物證、人證形成證據鏈,並且可以相互佐證。然後經過預審,案卷移交檢察院,再經人民法院公開或非公開審判,案犯審判後執行刑期,再經上一級(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若有死刑的還得經高院審核。
但大林和小林借著傷勢極不配合,這就讓辦案民警十分惱火,在吳村的受傷村民都出院後,零公裏公安分局決定,對兩名案犯也辦理了出院手續,關押在分局看守所,需要打針、換藥由看守所的醫生來負責。
分局刑偵一隊隊長馬為國,三隊隊長魏家輝經過商量,案子從這兩名案犯落網到現在已經過去一個禮拜了,離上級規定的破案日期隻剩下幾天了,經走訪群眾描述,這夥歹徒極有可能和衝擊平陽派出所,在派出所裏劫走犯罪嫌疑人的那夥歹徒是同一夥人,但沒有經過大林和小林的確認是不作數的。
兩個隊長商量後,一致同意:該對兩名落網的案犯上一點手段了。
零公裏分局看守所審訊室內,那時候還沒有監控和錄音設備,審訊都是按照最後訊問筆錄,案犯簽字、按手印來提取口供證據的。
大林和小林分別在兩個審訊室裏,馬隊長負責大林,魏隊長負責小林,兩個人已經被連續審訊超過七十二個小時了,這期間,隻允許兩個人喝了兩小杯的水,車輪戰,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兩個人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
審訊室內,馬隊長穿著白大褂,帶著口罩,假扮醫生給大林換藥,故意用酒精在大林所有的傷口擦拭,沒擦一次,大林都發出殺豬般的慘叫,因為跟傷口接觸的不單單是酒精,甚至拿酒精藥棉的鑷子“一不小心”也插進了傷口裏。
那邊審訊室,小林也麵臨著同樣的境遇,而最扛不住的還是大林,因為大林不但有這次吳村的新傷,上次和馮學子一起的舊傷也被這個“醫生”喚醒了。。。
本章完,待續-雷神大洪(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