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女之死
(2025-03-22 06: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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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車後的交談中,車夫老孫了解到該女子姓王,從河北來德州。王姐稱自己一直靠賣淫賺錢,但近幾天生意不好,眼下已經身無分文,一天沒有吃飯了。了解到這些情況後,年過六旬的老孫色心大起,主動和女子談起賣淫嫖娼交易。老孫把賣淫女拉回了自己家中,交易過程中,王姐突然說“身體有點不舒服,今天就到這吧。”老孫不樂意,我這還沒完事呢?因此,拒絕支付30元嫖資。警察一來,一個賣淫的、一個嫖娼的,都抓了吧,處以5日行政拘留。最終,因王某懷孕,根據規定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同時,對違法嫌疑人孫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十年前,這個新聞,一度成為天涯社區和百度貼吧裏的“奇聞趣事”笑料帖。60歲的嫖客、40多歲的賣淫女、嫖資30元、交易一半突然中止、賣淫女是個孕婦。可就像是周星馳的電影一樣,“喜劇”的內核,始終是悲劇。40多歲的賣淫女,賣一次隻為了掙30元錢,她懷孕了,孩子是“男朋友”的,還是不知姓名的哪一位“陌生嫖客”的?三教九流,各行其道,黑的白的灰的,都不過是為了討口飯吃。隻是,同樣的新聞段子,十年後再拿出來重演一遍,觀眾還能笑得出來嗎?民警在巡邏出警過程中接到有人舉報,在南岸區某市場二樓一門麵房內有人涉嫌賣淫嫖娼活動。民警在敲門時,違法嫌疑人賣淫女冉某某為逃避抓捕翻窗爬上空調外機,意外從空調外機墜落,受傷死亡。冉某某的家屬後請求當地公安局對冉某某的死作出賠償遭拒後,將公安局告上法庭,並索賠68萬。法院認為,冉某某的死亡係個人翻窗導致意外墜亡,警方對冉某某家屬作出不予國家賠償決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第二,賣淫女40歲,上麵有個70歲的老母親,下麵有個20歲的兒子。所以,也就不難理解,她為什麽要翻窗戶爬空調外機逃跑了。如果被抓,5-7日的行政處罰不說,還要麵臨500—5000的金額處罰。她賣一次,才掙30元錢,大概,她是真的很需要這30元,大概,她是真的交不起這上千元的罰款。在這活生生的人世間,她是個違法人員,但不一定就是個壞人。我知道,很多道德高尚、品行良好的優秀人員,肯定會對30元嫖資的賣淫女之死,嗤之以鼻。“有手有腳,送快遞、送外賣,一個月也能掙幾千,非要做皮肉生意,摔死了也是活該”。我一直提醒自己、也告誡我的讀者朋友們,大家盡量做一個好人,做一個品行高尚、脫離低級趣味的好人,但是別當“聖人”,也別以“聖人”的標準去要求自己和別人。賣良心的奸商、賣國的漢奸、賣白粉的毒犯、賣假貨的大主播、賣身體的妓女...這麽一對比,大家就容易看出來,前麵那些賣良心的壞人們,都賺得盆滿缽滿。正因為他們賺得盆滿缽滿,名利和金錢的巨大光環,蓋住了他們本身的卑劣。所以,人們不會去譏諷嘲笑一個賣假貨賣良心的奸商賺了多少錢。相反,人們隻會去指責斥責一個賣淫賺了30元的妓女,“她好傻,她好蠢。”賣淫女賺30元錢,坑害了誰?賣假貨賣良心的賣國的賺了30億,又坑害了多少人?人們更願意去討好迎合鵝城裏那個奸詐陰險的黃老爺,因為黃老爺有錢,因為黃老爺給鬣狗賞飯吃。因此,人們也就更加厭惡一個被黃老爺汙名化多少年的張麻子,“張麻子就是個土匪,鵝城太平的最大隱患,就是張麻子。”沒人會同情,一個40歲,上養70歲母親、下養20歲兒子的賣淫女,隻為了掙30塊錢嫖資卻意外丟掉了性命。恰恰相反,人們更願意,在這件“奇聞趣事”上,吃瓜看熱鬧然後佯裝聖人站在道德製高點上,去當一次理中客、以聖人派的“道德榮耀光環”指點江山。為了30元錢,她沒了尊嚴;在她意外死後,家屬打官司,媒體來報道,事情捅上熱搜,官司還敗了,鬧得滿城風雨。現在,大家都知道了她是個賣淫女,而且淪為了掙30元錢丟了性命的“笑柄”。錢沒得到,隱私沒了,生前死後,尊嚴全無,體麵稀碎。一隻野狗死了,一頭野豬死了,一個牛馬死了,同樣無人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