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有別》巴郎
家屬樓內共住了8戶人家。
其中有3戶人家,2男1女,都是公司下屬部門的老職工,自己一人住在公司,家屬卻在農村。那時城鄉還有很大差別,城市生活比農村強,糧食按時定量供應,大米白麵,勝過農村的糠菜半年糧。所以,政府實行嚴格戶籍製度,城鄉有別,防止農村人口流入城市,擠占了市民們的生存空間,抵消了社會主義的優越性。這些老職工,60年代初,從農村招工出來工作,拿工資吃上城鎮供應糧,但家屬孩子及父母親人,卻都還在農村,在生產隊種地拿工分分口糧。他們也絞盡腦汁,想盡辦法,八仙過海,卻無通天神通,不能將老婆(公)孩子“農轉非”,將農村戶口轉成非農村戶口,弄到城鎮裏來,享受城裏人的生活待遇。
所以,這些老職工,農村才是主家,單位的家,隻是個臨時的窩。人在城市,心係農村,隔三岔五地就要往家跑,孝敬父母,親近老婆(公)孩子。遇到農忙季節,犁田栽秧撻穀翻地時刻,通常要向單位請一兩個星期長假,回家去充當壯勞力,代替體弱年衰的家眷,為生產隊活計出工。
因此,這些老職工,被環境逼迫,人在單位,家在農村,身在曹營心在漢,很多時掛念家中,心思很難集中於工作上。公司領導也明了這種情況,但手頭沒有“農轉非”的權力,卻是無力改變現狀。隻能時不時地提供方便,甚至睜隻眼閉隻眼,放任這些職工把家事置於工作之上。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比如老人孩子得了急症或慢性病,沒人依靠,怎麽辦?必得你放下工作回家照料。而孩子逐漸長大,其讀書就業的事,又會提上議事日程,憂愁得你焦頭爛額。
由此,這些老職工,通常把單位的家,當成旅館,隻是個睡覺的地方。一天到晚,去單位工作,加班加點,吃食堂,清苦生活,擠出積攢時間,為單位盡心盡力,以報答領導的理解關愛,一償負疚之心。他們通常早出晚歸,很少看見人影,也很少與鄰居交往,從來不秀他們自身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