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不都是秋天
我姨媽也許從來沒有喜歡過我,我就像是我媽媽陣營的幫手,天生下來和她作對。
隻有一次,姨媽給我織了件毛衣。白身子紅袖子,故意做得短而且俏皮,中間用紅色的毛線繡上一個翻飛的英文字,love。
姨媽手巧,兩三天就完成了。我媽買的毛線,姨媽肯出力卻不肯出錢。我太愛這件毛衣了,當時學校正流行著這樣的打扮。我興高采烈地穿上,姨媽也開心地觀賞自己的作品,讓我 把身子轉來轉去。我媽最得意,一個初初長成的漂亮女兒,成績優秀,前途光明,這是她打敗姨媽的最鋒利的武器。
姨媽的女兒比我大六歲,名字裏麵也有一個春字,叫盛春。
她職高畢業以後,找不到工作,被姨媽安排在自己的單位,打掃衛生。十八歲的年紀,高高的胸和紅紅的臉,從一個辦公室到另外一個辦公室,她像穿梭的花蝴蝶,嘰嘰咋咋,風風火火,和這樣的本分的工作十分不相稱。
姨媽也和我說,我家盛春能趕上你一個腳趾頭就不錯了。我根本不相信這話。說這話的那天,姨媽讓我在一家小館子吃餃子,她花的錢。我剛剛冒充盛春參加了一個招工考試。姨媽讓我把頭發梳成披肩發。這樣看起來成熟一些,擋住一些臉龐,和盛春的身份證上的照片看起來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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