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開始堅持跑步以來,通常堅持每次跑10公裏,也跑過幾次16公裏左右。但過去的一年來,盡量每天跑7,8公裏,周末也偶爾跑個10公裏。所以這個一年也沒有過單次跑步過15公裏的。
今天早上跑出去時,雖然覺的狀態不是很好(昨天刷了第二把梳子),但想為何不試試跑半馬,不是非得必須完,如果有困難就是停下也無妨。之前一直沒有試較長距離跑是考慮到自己沒有跑步基礎,也沒經過有計劃的訓練;另外我的跑步習慣是早上起床空腹喝點水就開始跑,有時跑完回家換了衣服就去上班了(到公司再吃幾片麵包);還有看過網上跑步出意外的事。
雖然剛經曆過25年來最嚴重的凍雨,但看到陽光還是感受到春天的到來。聽著音樂習慣地跑著,跑到平時的10公裏時感覺還可以,自己認為完成的可能性大增。跑到15公裏時還試圖能加快點速度。這時足球場進來一對父子,他倆開始練球,基本每跑一圈我就替他們把球踢回場。有一次踢得太重把腳趾頭搞得很疼,當時很擔心這次要廢了,忍痛跑了一圈左右終於恢複了,之後都是用腳邊輕輕的踢一下。跑到18公裏時,自己有些喜悅了,但自己也加快不了步伐。到2小時15分03秒結束時是21.32公裏。
慢慢地走回家,喝了三杯牛奶,吃了麵包後送兒子去學琴;中午氣溫升至10攝氏度了,喝完啤酒把前院的草地打理一下,迎接綠色。氣溫馬上就上來,這周四就最高22度,我們的夏天很快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