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現代民主的理論基礎
蔣聞銘
民主的英文原詞,democracy, 意思是大家投票決定。事事投票多數決定的democracy, 在古希臘是一種蠻流行的社會管理製度。古希臘分成了許多城邦, 最有名的雅典, 實行的就是事事投票的民主製度。 雅典是大城邦,但是人口,平民奴隸男人女人加在一起,也就十萬人的樣子。城邦的大事小事,大家投票決定。當然父權社會,女人和奴隸沒有投票權。沒有財產的窮人,也沒有投票權。
一般的事,大家投票沒問題, 但有些事,投票真不行。比如打仗,投票選將軍,是間接製造內部矛盾,就不行。怎麽辦?就抽簽。所以雅典的民主製度,投票為主,抽簽為輔。比如審蘇格拉底的陪審團,五百多人,就是抽簽來的。撿方起訴,蘇格拉底為自己做辯護,陪審團投票,先定有罪無罪。定了有罪,就讓他自己建議該怎麽罰。這時候如果你自己建議的刑罰太輕,就是藐視法庭。蘇格拉底堅持說自己沒罪,結果把大家惹毛了,投票判他死刑的,比同意判他有罪的人多。這樣事事投票的民主製度,其實沒什麽好,低效不說,也容易被有錢人操控。關鍵是地方小了,還有些可行性,地方一大,人一多,事事投票,肯定沒法弄。
現代的民主製度,是十七世紀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產物,和古希臘雅典的那種投票加抽簽的民主製度,除了都叫democracy, 其實是風馬牛不相及。英國的資產階級革命,有實踐更有理論。實踐的結果,是君主立憲的光榮革命。對曆史發展影響巨大的理論成果,是霍布斯的社會契約論和洛克的分權製衡的政府理論。社會契約和分權製衡,是現代民主製度的理論基礎。
霍布斯是保王派。當時保王派的理論,是君權神授。但是霍布斯相信科學不信神。他發明了一套新理論,為國王辯護。他說第一,我們有文明社會,是因為在人和人無底線戰爭的悲慘世界裏,大家活不下去了,同意把自主權交給國王,都服從他,這才有了條活路。這就是社會契約論。第二,文明社會,國家像一隻大海獸,肢體各安其位,各行其職,國王是它的頭。你推翻國王,等於把國家的頭砍了。這海獸一死,大家就回到了人鬥人人殺人的叢林世界。 第三,要限製國王的權力,不可能。自主權一旦交出去,就覆水難收,拿不回來。現在國會派和國王打架,生靈塗炭。如果國王贏了, 這一架就白打了。如果國會派贏了,更完蛋,又是人殺人無底線的悲慘世界。他寫了本書,書名就叫《大海獸》(Leviathan)。國王讀了這本書,一高興,給霍布斯畫了像掛在王宮裏,還說要給他發錢以資鼓勵。後來像是掛了,錢忘了給。
洛克是國會派。霍布斯講性惡,講人殺人無底線的悲慘世界;洛克不同意,說人之初性本善,沒有政府那會兒,沒你霍布斯說得那麽邪乎。不過他說我也同意,國王的權力,是全體人民同意之後才有的。但是有權力就也有義務。國王的義務,是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現在國王不但不履行他的義務,反而來搶大家的錢,打得血流成河。這個社會契約,該重寫重簽了。
新契約怎麽寫?第一條,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在洛克那裏,文明的根本,是財產的私有權。政府公權力,最重要的責任,是保護私有財產。 洛克對共產主義烏托邦,極端憎惡反感,他說這些人的財產觀,醜陋到了極頂;第二條,社會管理, 一半是立法,一半是執法。立法,是定規矩;執法,是維護秩序規矩。 政府公權力,立法權和執法權要分開。國會管立法, 不單是加稅,所有的規矩,先由國會通過,再經過國王同意, 君主立憲,立法權和行政權一分為二,分權製衡,相互製約。在洛克的書裏,沒有獨立的司法權。那是後來在實踐中,自然而然生出來的。洛克寫了《論政府》(Treatise on Government), 第一卷第二卷。分權製衡的社會理論在第二卷裏。
社會契約和分權製衡,是現代社會政治製度的根本。霍布斯發明的社會契約論,被洛克倒過來用,成了反對封建專製無比強大的思想武器。法國的思想啟蒙運動,盧梭伏爾泰孟德斯鳩,一多半是傳播社會契約論。分權製衡的政治理論,後來成了美利堅合眾國國父們的建國指南。舊文明社會,政府公權力的基礎,是刀把子槍杆子。現代文明社會,政府公權力的法理基礎,是社會契約,是一人一票的選舉製度。
贊。科學也是。
從哲學角度講,自由與社會管理是相對立的,因此自由的理念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
而任何社會最重要的管理方麵是分配,這是任何體製的核心問題。
民主體製或者理念,僅僅是其中之一,不是唯一,也不是最優。從哲學基本概念來講,世界上沒有最優的東西,隻有最合適的,某段時間最合適的,也就是時效性。
這是人類發明四維時空概念的意義所在,時間是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