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三階段(2):人騙人道德正義
蔣聞銘
人開始講道德正義,東西方不約而同,都在兩千幾百年前,這個大約是跟當時的人類社會,有了一定的規模有關。古希臘分成了大大小小的城邦,成了社會組織社會製度的試驗場。於是就有人立法,也有了蘇格拉底柏拉圖;猶太人有了一神教,摩西十戒, 神給人立規矩,不許偷不許搶;在中國,孔夫子講社會組織的禮儀製度,要求大家克己複禮。
一個人在社會生活中麵臨的挑戰,五花八門。 要依靠個人的思想能力,獨自去應對這些挑戰,沒有可能。 社會組織到了一定的規模, 政府公權力就必須給所有人提供一個一般的行為指南。這個行為指南,要涵蓋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問題是人類社會幾千年,少數人壓迫奴役多數人,這個行為指南,必然會與大多數人的利益起衝突。要大家接受這樣的行為指南,一靠壓二靠騙。壓簡單,用刀;騙難為,因為騙要編故事。騙人的故事,要編得有係統有邏輯,前後一致,比拿刀殺人,可是難太多了。故事編完了,要不斷地重複,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最終讓在政府公權力脅迫下的芸芸眾生,一半無奈一半自願地接受對他們極不公平的社會安排。
於是人類社會,在力大為王之外,就又有了道德正義。在沒有道德正義之前,人殺人,特別是一群人殺另一群人,是不需要理由的。有了道德正義,人就不能隨便殺,殺人必須要有理由。這個是文明人和野蠻人的根本不同。人有了宗教道德倫理,是文明的巨大進步。
接下來的兩千年,猶太人的一神教,發展演變成了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天主教會抑惡揚善,係統地建立以神為本的社會道德倫理,依仗著神和理性的力量,約束對抗世俗政權的野蠻殘暴,用神的權威,維護歐洲社會的總體安定。中國沒有一神教,儒家幹脆以人為本,建立發展以禮義廉恥忠孝仁愛為核心的社會道德倫理製度。儒學不是宗教,子不語怪力亂神。中國集權的社會製度加儒學文化,獨樹一幟,兩千年下來,蔚為大觀,深入人心。歐洲中國,講道德正義,一個以神為本,一個以人為本,內容大不一樣,但是都不抽象,越講到後來,就越具體細微,涵蓋社會生活,個人行為的方方麵麵。
每個人在社會組織中的位置不同,社會地位就不同,人人必須安本分,守紀律,站對自己的位置。做人做事,忠孝節義是根本。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一套一套的。寧死守規矩的人,是義人,是人人要學習的榜樣。 個人的命和社會的道德倫理比,是魚和熊掌。自己的性命,是魚,社會的道德倫理規矩,是熊掌,是義。兩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蘇格拉底被雅典政府判處死刑後,他的學生朋友們,大家想辦法要幫他逃命。但是,對蘇格拉底,遵紀守法比活命重要。他拒絕逃亡,寧死也要守法。所以他是兩千多年中,西方文明人的楷模。
不過有了道德正義的人類社會,其實還是講力大為王。害人殺人需要理由,和不害人不殺人,是兩碼事。道德正義是善,有善自然就有惡,好人從善,壞人從惡。於是道德信仰,搖身一變,好人殺壞人,反到成了力大為王,人害人人殺人最便利的根據由頭。歐洲中世紀,就有了宗教裁判所送異教徒上火刑架。中國人更是厲害,不忠不孝的罪比天大,對付謀反的人,千刀萬剮滅九族。西班牙人殖民主義征服美洲,屠殺印第安人,打的旗號,是Sword, God and Glory;魯迅讀中國的仁義禮智信,讀來讀去讀到的,是滿紙的人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