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以4:3微小差距通過表決,禁止川普參加科羅拉多共和黨初選。理由是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款:
“無論何人,凡先前曾以國會議員、或合眾國官員、或任何州議會議員、或任何州行政或司法官員的身份宣誓維護合眾國憲法,以後又對合眾國作亂或反叛,或給予合眾國敵人幫助或鼓勵,都不得擔任國會參議員或眾議員、或總統和副總統選舉人,或擔任合眾國或任何州屬下的任何文武官員。但國會得以兩院各三分之二的票數取消此種限製。”
“Section 3. No person shall be a Senator or Representative in Congress, or elector of President and Vice President, or hold any office, civil or military, under the United States, or under any State, who, having previously taken an oath, as a member of Congress, or as an officer of the United States, or as a member of any State legislature, or as an executive or judicial officer of any State, to support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have engaged in insurrection or rebellion against the same, or given aid or comfort to the enemies thereof. But Congress may, by a vote of two-thirds of each House, remove such disability.”
這是一項曆史性的裁決。這是美國曆史上第一次用憲法中“叛亂條款”禁止一位總統候選人參選。
這對今後選情會有什麽影響?
我推演一下幾種可能的發展過程。
可能性(一):川普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美國最高法院同意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裁決。這樣一來,各州共和黨初選都禁止川普參選。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共和黨初選形勢從川普絕對領先毫無懸念突然變成一場混戰。不管誰最後贏得共和黨提名,根據拜登自己的話,“要是川普不競選,我不肯定是不是還要競選。If Trump wasn't running, I'm not sure I'd be running,” 如果拜登真的退選,那就真有可能出現我前一陣發的博文《兩印度裔對決美國2024年總統大選?》中提到的,共和黨 Nikki Haley 和民主黨 Kamala Harris 爭奪,美國總統寶座的情況。這兩人不管誰贏,都會出現第一位印度裔美國總統,也是第一位美國女總統。
可能性(二):川普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美國最高法院否決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裁決。這樣一來,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的裁決就成了過去的插曲,對選情不造成影響。
可能性(三):川普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美國最高法院說:美國總統選舉實際上是50個州的50個選舉,各州自己有權決定怎麽選。這樣一來,美國50個州會有50個案子,都要求禁止川普參選。而最終50個州的州立最高法院各自做出裁決。這50個州的州立最高法院將會如何裁決?科羅拉多最高法院有7名法官。大致推算一下,50個州的州立最高法院就一共有大約350名法官。要推測他們會如何裁決,現在大概誰也辦不到。我們不妨用各州選民的政治傾向對法官裁決做一個大概其的近似。以下是現在各州選情民意調查結果地圖。假設深藍、淺藍州的州立最高法院都禁止川普參選,而深紅、淺紅州的州立最高法院都允許川普參選,那麽川普在隻在一半左右的州參選的情況下,仍然能獲得全美國選舉人團一半以上的票數而勝出。
總之,美國正步入前所未有的地帶,明年的形勢將極具戲劇性。一年後的今天,美國是什麽樣,誰也無法預測。
謝謝!
****摘自本文
仔細想了一下,"第二種可能"也可能。之前的"否定"有些 ru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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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科州州最高法院的這個判決隻是依照"科州本州的法律(或憲法)"得出,將川普排除在選票之外,那聯邦最高法院鞭長莫及;但科州最高法院的判決是依照"聯邦憲法"得出,這就讓"聯邦最高法院-- 聯邦憲法的終極解釋者”有了介入的理由:你對聯邦憲法的解釋有誤...
****摘自本文
仔細想了一下,"第二種可能"也可能。之前的"否定"有些 rus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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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拒絕接手這個案子/可能性三)
共和黨(保守派)的核心觀點之一,是保護"州權不受聯邦政府侵犯"。最近剛剛推翻的"Roe v. Wade"的最好法院新裁定,就是拒絕了墮胎問題上"聯邦政府過長的手" --- 墮胎合法與否,是各州決定的事物,聯邦政府無權插手。
被川普總統提名進入最高法院的大法官 Neil McGill Gorsuch,在擔任美國聯邦第10巡回法院法官時,在一起案子中清晰地闡明了州的權力/利益:"... it is 'a state's legitimate interest in protecting the integrity and practical functioning of the political process' that 'permits it to exclude from the ballot candidates who are constitutionally prohibited from assuming office," 保護政治程序的誠信度,符合各州的合法利益,從而允許各州在選票上排除那些憲法禁止參政的人員"。
在判斷川普的這個案子是,他是否還會堅持以往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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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最高法院接手+甚至推翻這個案子/可能性二)
最高法院接手這個案子的理由 + 甚至推翻科羅拉州州最高法院判決的觀點,應該"不同意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對憲法的解釋”。聯邦最高法院擁有對【聯邦憲法的最終解釋權】。一旦聯邦最高法院判定"科州州最高法院對聯邦憲法解釋有誤,依據這一有誤的解釋得出的結論也被否定"。
大法官Gorsuch 避免了自我否定的尷尬, 川普因此重新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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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but I know that. That's why I wrote
"上任之後拜登的一些極左的政策,以及提名黑人 female 大法官/第一名黑人參謀部聯席會議主席/黑人國防部長,都是向極左派還人情(或妥協的一部分)。 "
而且,提名國防部長先於提名參謀部聯席會議主席。
你說得很對,在2020年總統大選過程中,是南卡黑人使拜登奄奄一息的初選起死回生,幫拜登圓了總統夢。
另外善意糾正一下:美國曆史上第一位黑人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是 Colin Powell,是老布什任命的,不是拜登任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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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is 她的政治"價值"是為拜登帶來極左派的選票。
拜登的政治傾向是溫和的左派(民主黨), 需要一個極左派來爭取極左派的選票。2020年爭取黨內提名時,前幾個州拜登被黨內極左派參選人Bernie Sanders 打得滿地找牙,讓民主黨異常恐慌 --- 極左派Sanders 在民主黨內有很大一股勢力(支持者), 但很難贏得大選。於是,在初選到達南卡(South Carolina)時,民主黨內很有影響的眾議員James Clybum 為拜登站台:"我們了解 Joe, 但更重要的是, Joe knows us." 從此,拜登一路絕塵地贏得黨內提名,最終贏得大選。
James Clybum 是黑人眾議員,極左派(或沒有非常極左)。如此,拜登欠下極左派這個人情。選擇Harris既有選戰考慮 --爭取極左派選票,也有還人情(或與極左派的 deal)的因素。上任之後拜登的一些極左的政策,以及提名黑人 female 大法官/第一名黑人參謀部聯席會議主席/黑人國防部長,都是向極左派還人情(或妥協的一部分)。
極左派無法當選總統,拜登溫和左派才可以,但需要極左派的支持。離開了拜登,極左的Harris 沒有機會。
今天 BBC 有類似的分析,認為科羅拉多最高法院的判決更加強了人們的看法,認為精英統治者想要阻止民眾的意願。
根據民意調查,如果選舉在今天舉行,川普也能贏拜登。
我博文圖表裏選舉人團 312票:226票就是川普對拜登。
如果川普在全美國被禁止參選的話,別的共和黨人對拜登這種情況可能不會出現,因為拜登說,如川普不參選,他也不參選。(至少他口頭上這麽說)
民主黨最終會不會提名Harris,現在誰也無法預測,不過她肯定是前幾名競爭者之一。
民主確實有複雜性。對同一個事件,站在不同的角度,會有完全不同的看法。
這次科羅拉多最高法院禁止川普參選,民主黨說:川普攻擊民主,禁止他參選就是捍衛民主。
共和黨說:你不讓民眾表達他們的意願,你才是攻擊民主。
共和黨在科羅拉多州搞初選。
共和黨在科羅拉多州初選將於2024年3月5日舉行。
2000年,小布什和 Al Gore 總統選舉在佛羅裏達就絕對是 50:50。每重新數一次票,都跟上一次結果不同。那時候佛羅裏達用打孔機投票。有時候打孔機打了一個孔,但紙片沒全掉下來。記得選舉工作人員拿著放大鏡判定那個 hanging chad。數學界人士認為那是一個 statistical tie,你可以不停地數下去,永遠會有不同的結果。
確實有先例。烏克蘭2004年總統大選,代表烏東勢力的亞努科維奇獲勝。代表烏西部勢力的尤先科一派不服,在基輔發起“橙色革命”,大規模示威,直到最高法院決定再投一次票,尤先科獲勝,才罷休。這是烏東、烏西走向暴力決裂的開始,最終導致2014年武裝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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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本質是【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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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對如何管理一個社會的問題,作為社會的一員,每個人都有相同的權力給出自己的意見,無論對錯。這叫公平。社會將依照民主程序的結果行事,無論結果多麽荒唐。
民主社會中"權力"是民主選舉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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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三權分立/相互製約的政治結構,實質不是對"權利"的製約,是對"民主選舉結果的製約" --- 既然無法避免大眾可能會犯傻的現實,那就讓係統來淡化/製約大眾犯傻的民主選舉結果吧。
美國參議院中有"一票否決"的措施,就是對"民主最大的不信任"的具體表現。
一個無法無天的不遵守民主規則人就是一個禁止參加選舉,否則就會破壞美國的民主基礎。如果美國法律不能製約總統,美國遲早成為獨裁國家
問題是,這種情況下,川普是否還能成贏得共和黨提名?那些人落後川普40點依然堅持不退選,是有原因的。
腦羞成度,川普以獨立身份競選 write-in --- 選民不選選票的人,自己寫自己的支持者。川普/共和黨都大敗,上帝再次拯救美國。
聯邦最高法院不會介入此事,推掉案子的實際結果,維持科羅拉多州州最高法院判決。針對密執根州上訴的同樣案子,聯邦最高法院就是這麽判的,隻是結果對川普有利。
民主黨不會提名Harris。這個判決一出,民主黨內各派馬上摩拳擦掌,準備爭取黨內提名。紐約州前州長 Cuomo 應是最佳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