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人物

大陸移居香港新移民。老話說“井底之蛙”,在內地我隻看到碗口大的天。來到香港,有了比較,才知世界如此精彩。我隻說自己想說的話,不代表任何人。我希望中國好,期望中國有大的智慧,處理好國際關係,學會算大賬,不賭一時之快,能成就大事,令海外的中國人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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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出軌這檔子鬼事

(2024-01-14 00:01:49) 下一個

聊聊出軌這檔子鬼事。

首先,我聲明:
我不是大男人主義,也非女權主義支持者。我隻從文化層麵和男女的基本屬性,說說我對出軌這檔子事兒的不成熟的看法,純屬一管之見。

最近,我的一個很好的牌友的兒子,被我們稱為“五好”男人(不抽煙,不喝酒、不熬夜、不和異性來往、不發脾氣)的有教養的孩子,因為出軌鬧到離婚的地步,搞到我朋友一點打牌的心思都沒有。

這令我感到震驚。

我是過來人,在中國改革開放的40多年,下海經商,為了賺點錢,必然學會五毒俱全,融入這個物慾橫流的世界,不然也無法在江湖上混。老實說,對於自己喜歡的女人,也是愧疚的,蠻難的。隻是凡事不要超越底線就行。

常言道“人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男女之事,大明星成龍都不容易做到,何況普通的人。

我很清楚,出軌是男人的軟肋,有時,就連“五好”男人,也不一定扛得住出軌的誘惑。但更多時候,男人的出軌是鬼迷心竅,精蟲上腦,有人形象比喻為“走腎”,而非“走心”。我覺得非常貼切、靠譜。

出軌是什麼?

以前看民國小說家張恨水的《啼笑姻緣》,書中描寫男女關係,也是亂七八糟,但通篇上下沒有“出軌”二字,隻知道男女動了感情會亂搞,也沒有人去非議這種鬼事。也許哪個年代,社會不夠開化,女人還要靠男人生存的緣故。

在民間,我聽說很多已婚人士以亂搞男女關係為榮,特別是搞人家良家婦女,覺得有本事,說什麼“寧在花下死,做鬼也風流”。如今在香港被人稱作“麻辣佬”的一些偷腥男人,不就屬於這類的人渣。

可見,在我們的華人社會早就存在這種低俗的享樂文化。男女之事,尤其是男人們聊起來是津津樂道,已婚男女在一起,隻要其中有人想入非非,早晚是“授受不親”的。

至於“出軌”一詞,我想,應該來自於西方,所謂“私生子”的概念,應該是男女鬼混讓有生育能力的女人不小心“出軌”的產物。

太久遠的事情可能說不清楚,我聽說16世紀的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頂級大畫家達芬奇,就是一個私生子。他自己好不掩飾說他是他的爸爸和貧窮人家的漂亮女孩偷情的結果,對他爸爸而言,當然是一種出軌。

我還聽說,撰寫《資本論》的大作者,發明了共產主義理論的大人物卡爾馬克思也喜歡亂搞,以至於把身邊的女庸的肚子搞大,太太燕妮因為顧及丈夫的臉麵,隻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直到孩子生下來送給恩格斯才算了結此事。

據達芬奇自己說,他有兩個哥哥,都沒有他聰明,甚至還有點愚蠢,原因是他的兩個哥哥,是他爸爸和原配太太所生,而他是他父親和他媽媽偷情的結晶。

我在想,偷情是否因為太緊張,太刺激,有高潮,反而促成了優生優育。也許私生子的聰明就來自於此。不然,達芬奇為何這麼天才。

當然,早期的社會,自然不如今天的社會,出軌也不會有什麼恐怖的後果,大部分人都做足措施,很少搞出要命的事情。更不會發生曹禺《雷雨》裡麵的大少爺因為出軌爸爸的女人,結果把人家搞瘋了,還搞出了人命,至多是給父親戴了頂綠帽。

看來,出軌是針對已婚人士來說的。

未婚人士似乎沒有出軌一說,隻是男女同居,或腳踏幾條船的同居而已,未婚男女從同居到分手是沒有法律製約的。

所以,很多精明的女人,寧可選擇不結婚,婚前可以好好玩,盡興玩,也可以與有婦之夫在一起,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也不存在法律的麻煩,但對已婚男人來說,就是不道德的事情,不要說肉體出軌,可能精神出軌也不行。

我認識一個社會心理專家,他對已婚男女的出軌有著獨特的見解。我把他的觀點分享出來,看看大家以為如何:

觀點一:
對於已婚女人,出軌多半因情而性,隻要有一次婚外情,便容易一發不可收拾,精神與心理很容易外移,比較感性,所謂”移情別戀”,結果就是家庭破裂,離婚收場。

他說,這是由女人的精神與生理屬性決定的。

所以,中國古人對已婚女人的鬼混看得十分嚴重。所謂“一次不忠,終身不用”;或“寧娶妾為妻,不要妻做妾”,“蒼蠅不叮無縫蛋”等忠告,與現代科學似乎具有異曲同工之妙,道理是一樣的。一個巴掌拍不響。

其實,看過《金瓶梅》潘金蓮與西門慶的鬼混,便知女人出軌的確是覆水難收的。

觀點二:
對於已婚男人,出軌多半是因性而性,是一種獵奇和佔有慾的性心理作祟的結果,性是性,情是情,男人分得很清楚,也很理性,很少人會有離婚收場。
他說,這也是由男人的精神與生理屬性決定的。

觀點三:
至於小三上位現象,則不屬於出軌的範疇。
是一些享樂主義男人,利用手中的權勢或金錢,通過利益的手段,長期包養未婚女人,供其發洩生理需求的享樂行為。從當官的,到企業老闆,再到演藝界明星,很多人開始不覺得,後麵被小三設陷阱套牢,最後無奈離婚的男人,畢竟還是少數。

大部分男人是用錢買性,以自己為中心,總體是比較理性的。這位專家說得是比較客觀的。

他的忠告就兩句話:

女人最好不要出軌,因為你“出”不起(家庭),找一個好老公不容易。
男人最好不要出軌,因為你對不起(太太),人家幫你照顧孩子更是不容易。

我最近看到香港的報道,說山東一國企總經理長期與下屬已婚女人保持性關係達十年之久,搞到人家的老公實在受不了,最後實名告到紀委,最後男女都被查處,舉報的男人自然也是被人笑話。隻是這樣的國企老闆,利用手上的權力,長期霸佔別人的太太,實在是不夠地道的。儘管女人樂意,男人也不能這麼幹。

也許今天的社會風氣變了,以及女權主義盛行,出軌的代價比過往要大很多,很多人甚至還搞出社會問題,比如因為離婚就要分割財產;解決子女歸屬;或老人贍養問題,等等等等,還是很不劃算的。

我的看法是:
出軌並非洪水猛獸。

尤其是男人的出軌,如果不是包養二奶、三奶,太太們應該網開一麵,區別對待。

俗話說“浪子回頭金不換”。當男人有過一次出軌的經歷,太太能包容下來,未來男人對女人及家庭的回報,必將是顯而易見的。夫妻的感情也將更加恩愛,無論對孩子,還是雙方的感情生活,都是利遠遠大於弊的。

老話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場,白頭到老。

夫妻一場,還是很大的緣分。是夫妻最保貴的資產。有什麼不愉快的事情比夫妻一場更重要。任何麻煩在夫妻麵前,都應該顯得渺小才是。我自然希望這個意見,我的牌友能接受,並轉送給他的寶貝兒子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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