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就聽我父親說過,他小時候就嘗過鴉片槍,說是他父親(也是我爺爺)給他試的。就像我小時候,我父親給我試喝一小口白酒,辣到我流眼淚一樣,便知高度白酒是什麼味道。便再也不敢跟大人要吃要喝了。
所以,我很認可一個名人說得“要知梨子的味道,最好嘗一嘗”的說法。
其實,今日的吸毒現象,跟解放前國民吸食鴉片沒有兩樣。都是有錢人的享受。不僅價格高昂,還因為毒品受到大多數國家的高壓打擊,販運毒品屬於高風險的行當,“物以稀為貴”,自然價格高,普通人是吃不起的。

隻是昨日的鴉片非現在的海洛因(有人叫白粉)。前者是植物毒品,多半由人類種植;後者是化學毒品,多半從實驗室和工業作坊提煉出來,純度會高很多。
顯然,後者的毒性要大很多,感官刺激很多,對神經係統的破壞力自然傷害也大。所以,包括美國在內的一些毒品氾濫的國家的國民,每年因為吸食芬太尼等化學毒品而住進醫院甚至丟掉性命的人有很多。這是不爭的事實。
我隻能說,現在的人,太不道德,或對自己太狠,竟然昧著良心生產致命的化學毒品,遠不如解放前人們吸食鴉片,不至少讓人送命。雖然,吸食毒品都有害於健康。
有人做過權威統計:說今日世界,吸食毒品的各類人士,經濟富裕者竟然占到吸毒總人數的80%,這或是個值得研究的現象。
我以為,出現這個樣本結果,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是今日吸食毒品的人,多半生活頹廢,壓力大,經濟條件比較好,並且長期追求感官生活的人士。聽說醫學上有所謂的快樂指數,可能毒品第一;做愛第二;賭博第三;旅遊第四;喝酒抽菸第四。或許樣樣精通。估計這些人是按照這個排序的生活的。
有人說,有錢人喜歡極致享受,我是認可這點的。
所以,哪一天,如果你看到有老闆和演藝界人士,偷偷吸食毒品,很大程度他們可能:一是減壓;二是追求更大的感官體驗。沒有第三。不是有部電視劇叫《過把癮就死》嗎?吸毒可能就有這個效果。
二是有錢人非常清楚毒品的危害性,比如份量多少可以致命,但他們還是控製不住自己追求機製體驗的情緒,而選擇吸食毒品,很多時候他們是適可而止,差不多就行。這跟藝員很不一樣。比如全球大名鼎鼎的太空舞之王傑克遜,聽說因為吸食過量的毒品而送掉性命。這跟藝員的藝術成就和受教育程度沒有半毛錢關係。
據說有錢人因為吸食毒品而送命的人,比例較小,可能源於他們的理性和睿智的生活態度,即便吸食毒品這種事情,他們都很理性,估計也是細水長流,成為長期的癮君子好過坐過山車。

三是醫院的麻醉用品,比如嗎啡以及杜冷丁之類的針劑,多半用於人類止痛或癌症患者的特殊醫學產品。
但據我瞭解:現在的某些有錢人,竟然通過私下渠道,有本事買來醫院的麻醉用品,用於自己的身體快樂。其實這就是一種吸毒。
所以,醫院管理麻醉用品,是個很大的肥缺的部門,因為有利可圖。這當然是一種犯罪——出售者和購買者,都是一種犯罪。

我看北美醫學資料,說美國有個州,竟然立法同意超過65歲或以上人士,可以公開購買吸食大麻,用於止痛以及治療因為孤獨帶來的抑鬱症問題。這或許是個非常棒的人道主義的做法。
僅此一點,我便知美國社會的人人有槍,人人有自己的獨立生活方式,真的是公民社會的標籤。很多人可能不理解此舉的意義,但我知道公民社會為什麼要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