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美國的“鎮痛文化”
我7月中旬至下旬從城裏“消失”了一周多,有網友問是不是遊山玩水去了。不是的,是做了一個擇期手術,現已基本恢複。這是我這一輩子經曆的第一個外科手術。
術前見醫生,他說術後除了少數禁忌,大多如前,特別是要盡快行走、散步、爬坡。我問到疼痛和鎮痛的問題。他說我會給你開幾天量的鎮痛劑,你不用擔心。我告訴他我對阿片類鎮痛劑很小心,不願意連續使用。他說如果是這樣的話,你自己準備一些over-the-counter鎮痛劑,但它們的鎮痛效果要弱一些。
美國的藥店如CVS,Walgreens裏的鎮痛劑,最常見的是Ibuprofen (布洛芬)和 Acetaminophen (對乙酰氨基酚)。這是兩種老藥,早就過了專利期。鑒於其相對安全、毒副作用較小,它們是over-the-counter的非處方藥。在Costco和Sam’s Club裏,generic的非品牌藥,十幾刀可以買一大瓶幾百片。因為這次是手術後用藥,我稍微講究一點,特意到Walgreens去買了品牌藥,即輝瑞生產的(液體膠囊型)Advil(艾德維 = 布諾芬)和強生生產的(凝膠膠囊型)Tylenol(泰諾 = 對乙酰氨基酚)。這種品牌藥當然要貴一點,不是“白菜價”,我這種“迷信”可能是不必要的。但總的來說買品牌藥,以及(對別的藥而言)在藥物專利期過後用原廠藥(而不是仿製藥),是有某些潛在優點的,比如其原料藥的質量比較值得信賴,劑量比較準確,劑型和輔劑有利於發揮藥效等。
術後從全麻中醒過來,醫生對我說手術很成功,過一會兒你就可以回家了。我剛剛給了你一劑芬太尼,幾小時內你不應該感覺太疼。我還給你開了一周的Percocet,疼痛問題可以解決,你要注意運動恢複。回家以後夫人從Walgreens給我取了藥 —— 一滿瓶42片Percocet,其實主要成分是Oxycodone(羥考酮)。我倒吸一口涼氣,盡量不用!
幾個月前我寫了博文《麥肯錫公司導演的鎮痛劑OxyContin濫用》。文中談到,在2000年代至 2010年代的十幾年中,紐約著名的谘詢公司麥肯錫公司(McKinsey & Company)與位於康州的普渡製藥公司(Purdue Pharma)合謀,誤導性地營銷高度易成癮的鎮痛劑OxyContin,造成大量患者的成癮。OxyContin是合成阿片類鎮痛劑Oxycodone(羥考酮)的緩釋劑型,與醫生開給我的Percocet(非緩釋劑型)的成分相同。
我在那篇文章中談到,Oxycodone是特別容易成癮的藥物,即使在皆有成癮性的阿片類和鴉片類強鎮痛劑中,它也是特別突出的。它可以在出現生理性依賴之前先出現心理性依賴,有時這種依賴僅服用兩三次就開始產生。假如我的醫生僅開不多的幾片,建議在劇痛難忍時可以服用,同時告知危險性讓患者警惕,我認為這還說得過去的。
然而我這次得到42片Oxycodone,而且醫生並無任何告誡。瓶子上寫明4小時服一片,連服整整一個星期。假如真是這樣,我估計7天後會很“喜歡”,有可能找借口(比如依然很疼痛)再跟醫生要,如果再得到7天的劑量,其後就真可能成為醫源性藥物成癮者了。回想起一年多以前我女兒拔智齒,醫生也是毫不猶豫地開了一瓶Percocet(當然也沒有服用)。
日前跟一位業內人士交流這個問題,從她給我的信息分析,我進一步確信術後醫生很“大方”地開阿片類強鎮痛劑,是美國“鎮痛文化”和美式醫患關係相互作用的結果。在美國社會長大的人總體上是不耐痛的,因為從小稍有疼痛就服藥,不能“忍”。而美國的醫生是個體戶,在“鎮痛文化”下成長起來的患者是他們的客戶。醫生當然知道濫用的危險,但又不得不重視客戶(=他們高收入的來源)的滿意度。他們開出的藥方絕非違法,他們也在客戶滿意和可能的濫用之間找平衡。隻是他們的平衡,在我看來是危險的。
現實生活中,我完全不是一個反對藥物鎮痛的人。在很多情況下(這裏不攤開細說了)疼痛導致痛苦的體驗和不堪的生活,也影響術後的功能恢複,因此用鎮痛劑去緩解是很有必要的。至於我這次手術後的疼痛,我盡可能用over-the-counter鎮痛劑去緩解,效果不錯。我的做法是,在術後48小時內Advil和Tylenol聯合用藥。在0,6,12,18,24…… 小時每次服用400 mg Advil,在3,9,15,21……小時每次服用500 mg Tylenol,它保證我能有基本睡眠,且翻身、起夜、室內走動、室外慢散步時都不感覺很痛。到了第三天,情況進一步好轉,這時我就隻在出去走路前30分鍾服用一次400 mg Advil,到1周時,我就不需要服用鎮痛劑了,每次走2公裏帶坡的道路也沒問題。現在我認為我已經恢複90%了。
當然,over-the-counter藥物也不總是安全的。比如Advil (布諾芬)對胃腸道有刺激,胃不好的人不宜使用;Tylenol(泰諾)在高劑量時有肝髒毒性,肝功能不好的人要慎用。如果要用較高的劑量進行係統鎮痛,特別是兩種藥聯合使用(原則上可以),我建議對藥物不太了解的人最好還是谘詢一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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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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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暖冬。服用有效的低劑量比較合理。祝夏安!
謝謝林子兄。“生龍活虎”現在隻能相對而言了。
謝謝菲兒。買一大瓶然後扔掉一大半(我們也如此),不一定比買較貴的品牌藥合理。
謝謝臨讀。這個鍋是該砸一砸。美國藥物依賴那麽普遍,原因之一是醫源的土壤。
精彩君好。你說的Panadol就是對乙酰氨基酚,美國的品牌是Tylenol,中文叫泰諾或撲熱息痛。
謝謝您分享這麽重要的信息,也祝您早日康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