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輝煌的聖殿 (3. Johnson’s theorem)
掛在我家牆上的幾何圖案中,有一個是在正方形的鏡框裏麵。這個幾何圖形包含四個圓,(我認為)極其優美。它顯示的是Johnson’s theorem。
《幾何原本》寫於公元前4世紀,此後的幾何規律和定理又被一代代數學家和愛好者不斷發現和證明。一些有相當難度、很隱蔽的規律,比如下圖所示的“歐拉線定理”,也被歐拉這樣的天才數學家在260年前發現並證明了—
然而這座“金礦”似乎總有開采不完的金子。上一篇我們聊了Morley’s trisector theorem,它是在19世紀的最後一年,即1899年被揭示的。那麽,到了20世紀,還能不能有那樣簡明而優美的發現呢?沒問題!
Johnson’s Theorem 發表於1916年,已經是20世紀了。它是這樣表述的:“如果三個半徑同為r的圓經過一公共點H,那麽經過另外三個交點的圓的半徑也是r 【Given three circles of equal radii r that all pass through a common point H, then the circle through their other three intersections has the same radius r.】換句話說,以另外三個交點為頂角的三角形,其外接圓與原先那三個圓是全等的。簡單不簡單?
發表這個定理的,是美國數學家Roger Johnson。他1913年獲得哈佛大學數學博士學位,不久以後進入紐約的Hunter College數學係。他後來長期擔任係主任直到退休。Roger Johnson不是大數學家,他一生僅發表十幾篇論文(包括上圖中所示的僅一頁的關於該定理的論文 A circle theorem。)但他的一部探討歐式幾何複雜問題的專著Modern Geometry - An Elementary Treatise on the Geometry of the Triangle and the Circle (Houghton Mifflin, 1929) 卻在幾十年裏頗歡迎。現在這本書的全文都可以在網上閱讀。
這篇小論文最後一段的討論,其口氣很有意思:我這發現啊,“appear to be new”,可是它如此簡單,明確,兩千多年來難道所有的人都忽視了?我有點兒心虛啊。讀者們,你們如果發現我不是原創,請報告…… 這種論文的寫法今天肯定是沒有的。
上麵兩個圖看起來有些深奧,其實隻是前麵那個圖稍加擴展。圖A顯示了第五個圓,它是以三個圓的交點H為圓心,作一個圓,經過另外三個圓的圓心,顯然這個圓的半徑也是r,所以這個圖中五個圓的半徑都相同。圖B我不細解釋了。有一點幾何童子功的網友馬上就能看出來,那個紅色大圓的半徑為2r。那三個半徑為r的圓無論怎樣移動,隻要有共點H,它們始終都是與大圓內切的。
上麵這個圖,進一步表現這個幾何結構的特點:無論是把六個相關的點連成兩個中心對稱的全等三角形,還是連成如立方體的透視圖,深層次的規律是“萬變不離其宗”的。以橙紅色代表的Johnson環的半徑為r是不變的。
說到這裏,故事並沒有完...... Johnson的論文發表後又過了很多年,人們才發現,這個規律其實早在之前八年,即1908年,已經被一個叫Gheorghe Titeica的羅馬尼亞人發現並證明了。我本人在知道這件事以後,一開始以為這位Titeica先生是羅馬尼亞的某個偏遠地區的小鎮做題家,沒有話語權,讓美國佬Johnson占了便宜。
我完全錯了。Titeica是羅馬尼亞著名數學家。他在法國獲得博士學位(法國的數學在18-19世紀是世界上最牛的),他是羅馬尼亞微分幾何(differential geometry)的奠基人,他在羅馬尼亞國家科學院長期擔任高職,他是羅馬尼亞數學學會的主席。作為知名學者,他還是國際數學大會(ICM)幾何分支的主席。他發表過幾百篇論文,學生中也出了著名數學家,他兒子是知名量子物理學家,而且他本人還是小提琴高手,他牛得很。
有一天他拿著一枚5-lei 硬幣,畫了3個共點的圓,突然意識到還有一個全等的圓隱含在裏麵,他畫了出來。至於證明,對他來說實在是小菜一碟。這個平麵幾何的小問題,簡單又直觀,他根本不認為是什麽大的發現。恰巧這時候羅馬尼亞的《數學學報》(Gazeta Matematica)有一個開放性的數學競賽,讓參賽者自己提出命題並證明。當時在布加勒斯特大學當教授的Titeica,就把自己剛剛發現的“the five-lei coin problem”加上證明,用羅馬尼亞語撰寫後遞交上去了。那是1908年。
Titeica教授在數學方麵的貢獻,根本不以這個“小兒科”發現說事兒。1961年羅馬尼亞為他專門發行了一枚郵票,是表彰他在微分幾何方麵的成就和他的leadership。Titeica也不爭什麽名分,倒是數學愛好者們常有不平。Roger Johnson雖然是獨立發現了相同的規律,但Gheorghe Titeica畢竟比他早8年,也是(用非英語)記錄在案的。若稱該定理為Titeica-Johnson’s Theorem 應該更公平。我同意這一點。
到了1999年(Titeica已經去世整整60年了),第40屆“國際數學奧林匹克”(IMO)在羅馬尼亞舉行。那神秘的第四個圓再次靜悄悄地浮出水麵,嵌入大會的Logo(見上)。我認為這個極好的設計 — 第一,第四個圓正好用到“40”裏;第二,這個規律是羅馬尼亞學者首先發現的;第三,這是屬於基礎數學範疇,與IMO正相配;第四,定理簡明、圖形優美、Logo設計相當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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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梧桐兄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