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你們或許不信,我的第一篇作品不是小說,竟然是一篇敘事長詩——那是個心比天高的年齡,那是個想入非非的年齡,那年我十七歲。
由於文革中縮短了學製,小學隻上了五年半,初中隻上了兩年,高中本來也是兩年,畢業前又臨時延長了半年;一向成績好的我上高中後就不再把心思用到學習上了,上課時會經常走神想些其他的事情,也不能全怪我,上大學不再需要考試了,而是改為了“推薦”,學習再好又有啥用啊?我的鄰桌女同學下課後經常被人欺負,我同情她卻又幫不了什麽忙,隻有將願望變為文字——在那篇長詩裏,她不再是一副哭啼啼的模樣,我用文字替她營造了一個快樂的場景,這是我唯一能做到的事情。我給長詩起了一個時髦的標題叫作《湯姆的夢》,因為那段時間美國之音的一個英語教學節目裏每天都會朗讀一段《湯姆曆險記》,先用漢語朗讀,然後再用英語朗讀,我那時雖然不再對學英語感興趣,但對馬克吐溫的《湯姆曆險記》很有興趣,每晚都會連續聽,直到將整篇小說聽完。在我那篇《湯姆的夢》裏,我成為了湯姆,那位受欺負的女同學成為了莎莉,我們去了一個遠離人煙的地方——那裏有藍天、白雲、河流、綠草,還有許多的動物;有好的動物也有壞的動物,我們喜歡接觸那些小動物,小的動物大都很善良,不會去傷害其他動物;那隻大白鵝雖然也是小動物,但它有魔法,有時候它會變成一隻蝴蝶,後來我們發現了這一秘密,它能預知並左右我們的命運,或許它本身就是我們命運的化身,我們更要接納它,誰能掙脫自己的命運呢?
寫有長詩的日記本下鄉時被我帶了下去,但沒有再在那個日記本裏寫過一個字,有天晚上閑來無事,在另一本日記裏煞有其事地給那篇敘事詩寫了一個序言,講述了兩年前的寫作背景,當然也隻有我自己才能看到。
今天再讀那篇不成熟的長詩,感到幼稚得不忍直視,但想到十七歲本就是個不成熟的年齡,或許那份幼稚會得到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