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個高中教師,教美國文學,喜歡講《了不起的蓋茨比》,講黛西的虛偽,也講蓋茨比的執念。他從未想過,某一天,他會在自己的生活裏,親身演繹一場荒誕小說般的法庭劇。
他的名字被她劃掉了,像在一張婚姻契約的末尾。隻留下一行筆跡:家庭暴力申請——附帶緊急禁製令。
法官簽字時沒看他一眼。警察來到家門口,遞給他法院的文件,他隻能默默收下。女兒在屋裏躲著,不肯見他。他想喊一句“爸爸沒做錯事”,但沒人聽。
那天夜裏,他坐在自己車裏過了一夜。下雨了,車頂像打鼓。車窗模糊,他盯著雨水想象她在家裏是怎麽編出那個故事的:他說她用過期牛奶煮麥片,她摔了碗,他吼了她,他拽了她的手臂,她跌坐在牆邊。然後她說,她“害怕”,於是就去申請了禁製令。
沒有醫生證明。沒有目擊者。沒有照片。隻是“我害怕他”。
原來,你不需要證據,隻需要恐懼。
他試圖申訴。法院說:“等待聽證。”律師建議他認錯換取快速見女兒的權利,他拒絕。他說:“如果我錯了,我願意改。但我不能為了換探視就承認我打過她。”
他們曾一起在舊金山旅行,看過金門大橋。他記得她說,風好大,但你在,我就不怕。他以為她怕冷,沒想到她怕的,是他。
她在社交平台上發文:“感謝司法製度保護我。”下方評論說:“離開施暴者是勇敢的第一步。”他想解釋,卻沒有出口。
他辭掉了教職。他的學生父母開始質疑他的“品格問題”。沒有學校再錄用一個“涉嫌家庭暴力”的教師。哪怕後來她撤銷了指控,哪怕陪審團認定她惡意誣告,哪怕法院命令她賠償他1.3萬美元損失金,他也回不到過去。
他贏了官司,卻再沒見過女兒。
她說她不恨他,但也不想見他。她說,“法律是錯的,但我現在不想回頭。”
他寫了一本書,沒人出版。他把它發在博客上,標題就是那句話:
“你不需要證據,隻需要恐懼。”
有人點讚,有人評論,有人說:“我也曾是那個父親。”
他回複:“我不是要複仇,我隻是想說——我也曾是一名父親。”
那篇博文發出三年後,一家小出版社聯係他說,“你願不願意我們改成小說?”
他笑了。他說:“當然。”
這是小說,也是他曾經的生活。
結尾,他寫了一句獻詞:
“獻給所有在恐懼麵前保持沉默、但從未放棄尊嚴的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