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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 八零姑娘 燕長青
同濟醫生李占飛把天捅了個窟窿。
根據醫生在線谘詢顯示,主治醫師李占飛曾分別於2023年6月2日和6月10日判定這位母親兒子腦死亡。11月份這位母親再反饋詢問當時情況但沒得到任何想要答案。
2024年6月12日網傳一段影像畫麵顯示,該母親拜訪李占飛了解情況,遭創傷外科主任李占飛粗暴對待,並讓她“滾”。
本以為隻是一起普通醫案問題,卻意外,為我們揭開另一個事實:當醫學評估合格,家屬一致同意在協調員見證下,可按捐獻者意願獲取器官.....
但從李占飛和家屬反饋信息看,
明顯有一方在撒謊。
而李占飛也因此貼上“證明造假”“草菅人命”的網絡標簽。按道理李占飛應出麵回應,同濟醫院也該站出來維護醫院及醫師名譽,奇特的是他們並沒有?
沒有辯駁、沒有回應、沒做任何解釋?
為什麽不回應了?是被這位母親說中?還是說想奉行濁者自濁清者自清那套理念了?這個時刻這個節點,我們希望同濟或李占飛醫生站出來回應下公眾疑問。
那位母親和李占飛到底因何走到這般地步?
根據網傳影像透露出的幾個信息:第一這位母親問李占飛既然宣布腦死亡,相關記錄上為什麽沒有醫師簽字?第二到底是誰?拔掉了這位母親兒子的呼吸機?
第三為什麽床位上的記錄號牌上沒有床號,沒有任何信息沒有簽字?第四家屬沒有同意簽字,那誰越過了這位母親拔掉了呼吸機?
以上四點是這位母親向李占飛醫生反饋的疑問,但李占飛的回應是怎麽做的?他從一開始就避諱這位母親提出的所有疑問,也未對疑問做任何解釋?這到底是解釋不了還是心中有愧?我們也看到他一直在試圖打斷母親進行。
到後麵母親追出房間門,李占飛爆了粗口,讓她“滾”
“我現在明確告訴你所有這些都是合法合規。”
那麽既然符合情況,他又為什麽回答不了這位母親提出的任何疑問呢?所以問題就在這裏糾結了。一邊是為母心切要為兒子尋找真相,一邊是醫生職責守口如瓶。
隨事件持續發酵更多細節逐漸浮出水麵。
這位母親的兒子年僅28歲本該風華正茂,卻不幸病倒?什麽病沒說,本著康複原則送去同濟醫院治療,沒想到反而被主治醫師李占飛告知病危(即腦死亡)。
用母親提供信息看,2023年6月2日他的兒子就已被認定腦死亡。
李占飛沒有直接說,但其學生告訴他們說腦死亡不建議手術若是植物人還有生存必要,但腦死亡是沒有的。後麵李占飛回應這位母親6月3日為何不做手術?李占飛也確實回應了“說她兒子當時狀況已是手術禁症”意思是不再適合做手術。
等同於是把情況告訴了她。
6月10日這位李醫生告訴她,她兒子已腦死亡,把病人病情描述像是西瓜掉在了地上。其實到這一步也沒有什麽?如果這一切都符合當時實際情況那這位母親再來質問就屬於胡鬧了。
恰巧問題就出在這裏,這位母親認為兒子完全可以康複,卻被醫生二次無中生有腦死亡並勸其捐贈。很明顯這位母親沒同意,但後來不知為何在她完全不知情情況下,兒子呼吸機被人扒了那人肯定就沒了。
而截至2024年6月18日,這件事還沒有任何回應為什麽齊齊不做聲了?
普及一個知識點什麽叫腦死亡?
國際標準認定是①不可逆的深度昏迷;②無自發呼吸;③腦幹反射消失;④腦電活動消失並在24~72小時內重複測試,結果無變化即可認定。
我國執行標準是深昏迷、自主呼吸停止、腦幹反射消失。以上三點必須同時具備,且需明確昏迷原因排除各種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那麽我們從這位母親反饋看,第一病床號沒有任何簽字等信息;第二不明確誰擅作主張拔掉呼吸機;第三兒子被確定腦死亡後不確定是否做了自主呼吸測試;第四李占飛醫治筆錄或有其他問題;第五按這位母親說法她並不清楚為什麽當時要做那一趟手術。
依我國標準除滿足上述三個條件還必須明確昏迷原因,不知道這位母親是否知曉?
假如這位母親說的都是真實的?那就要問問李占飛醫生他是如何判定的?還要問問為什麽勸其捐贈?說到這裏這件事也像我們反饋了另一個事實....
還是得擦亮眼睛!
都說醫者父母心醫者是天使,
救死扶傷是每一個身為醫者的踐行標準。
生而為人,醫者仁德,
在生命與金錢的天秤上,
你們要如何選擇?
希望同濟院方、李占飛醫生出來給個說法?
要麽還你清白,要麽良心喪盡。
對此,你這麽看?歡迎大家給我留言討論,如果認同,請轉發點讚點個在看支持,謝謝
插圖 / 網絡
文 / 八 零 姑 娘
一介布衣,位卑不敢忘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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