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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律師方慶在微博上曝光了知名律師李莊進法庭旁聽遭驅逐的一段遭遇。
8點51分,李莊來到XX法院。
刷身份證!
拍照!
安檢!
經過一係列程序後,李莊尾隨律師團隊混入法庭,坐到空無一人的旁聽席。
審判長看到坐在旁聽席醒目的李莊,小小的吃了一驚。
審判長:你幹嘛的?
李莊:旁聽的!
審判長:去樓上視頻旁聽。
李莊:法律規定可不是看視頻。
審判長抬屁股走人,立即向上匯報:李莊來啦!
少頃,呼啦啦一眾法警全副武裝衝進了法庭。
某法警:誰讓你坐這的?
李莊:刑事訴訟法188條讓我坐這的。
(備注:《刑事訴訟法》第188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十四歲以上不滿十六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十六歲以上不滿十八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對於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法警:這裏不讓坐。
李莊:隻要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機密、個人隱私和未成年,都應該公開審理的。
法警:不要給我講法律,我隻聽審判長的。
李莊:審判長怎麽了,就是審判長他爹,他爺爺,也得聽法律的!
法警:你不要這樣講話。
一領導模樣的人命令法警:把執法記錄儀打開。
李莊:打開了嗎?我再說一遍:審判長他爹他爺爺,也得聽法律的,有問題嗎?拍攝完了嗎?
一幹法警悻悻離開。
法庭靜默,靜默,僵持......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
5分鍾!
10分鍾!
20分鍾!
......
半小時過去了,審判長、第一公訴人遲遲未來。
公訴席、辯護席一幹人員麵麵相覷,不知所以。
李莊是誰?
公開資料顯示,李莊,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碩士,以精通業務、辯護淩厲而著稱。執業20餘年,曾為10多名職務犯罪和暴力犯罪的嫌疑人作無罪辯護,幫助他們最終獲得無罪釋放,並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得到了從輕或減輕處罰。2007年獲首屆中國百強律師第二;2009年12月12日,因“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獲刑一年六個月;出獄後,提起申訴,要求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可以說,李莊是一個備受爭議,同時讓很多法院和法官都頭痛的知名律師。
李莊的這段遭遇被微博曝光後,有網友評論稱,“再次證明,領導的看法才是他們(法警)的天”。
微博名@府南河邊的T律師網友亦調侃式的評論稱,“感覺李莊比紀委管用”。
5月11日早,李莊發布了一條微博,對該法院公開審理案件卻不允許任何一人包括家屬旁聽的做法提出質疑。
李莊亦在微博中稱,3月27日開庭至今,你們每天的筆錄記載都是“公開審判”。有一天公開了嗎(哪怕一天),即便旁聽席0人,家屬也被你們強行阻攔在外,為此還發生過衝突!這樣“公開”的謊言,堂而皇之寫在庭審筆錄,恐怕將來還要寫進莊嚴的判決。這已涉嫌濫用職權和徇私枉法犯罪。
而我對李莊律師的這段小經曆,頭腦裏同樣冒出了無數個疑問號。
一、李莊是妖魔,還是鬼怪,讓審判長這麽不願意看到他?
二、既然是公開審理案件,為什麽審判長就不願意讓李莊旁聽,甚至不讓家屬旁聽?
三,法警為什麽不聽法律的隻聽審判長的,究竟是法律大還是審判長大?
四、是不是李莊不離開,這個庭就不開了?
最後,希望當事法院能針對這起事件站出來走幾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