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與英國有很深的曆史文化淵源,所以,比較美國民主與英國民主就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但民主其實也是一個筐,什麽玩意兒都可以往裏裝。例如,你如果現在往筐裏看一下,就會發現裏麵赫然裝著“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
其實,不管什麽民主,都要打著“民”的旗號,都號稱說,這個社會是 “民”當家。不過,《沙家浜》有句台詞,說是“這隻隊伍你當家,皇軍要當你的家”。所以,搞清楚“民”是什麽樣以及何以成為這個樣,那就離搞清楚這個“民主”是個什麽東西八九不離十了。
到美國定居的早期英國移民,其實是一幫虔誠到被視為激進的清教徒。他們認為,在文藝複興大潮衝擊之下的英國宗教改革是不徹底的,英國國教仍然保留了很多限製個人自由的天主教舊製度和舊禮儀。可惜的是,他們大聲疾呼的宗教改革觸犯了上層的既得利益者,所以,受到政治迫害就是不足為奇的事了。於是,許多清教徒背井離鄉來到了北美這塊可以讓他們保持其信仰的土地。
有過一定宗教理論研究的人會知道,信仰其實並不限製人自由,而是給與人自由。在信仰的路上走得越遠,對自由的要求就越大。所以,早期美國人實際上是一群信仰堅定、追求自由的宗教徒,這一點對之後美國整個社會製度的演化極為重要。所以,法國政治學家托克維爾在其《美國的民主》一書中說,“在美國,宗教也許不像它早先在某些時期或在某些國家那樣強大,但其影響力卻更為持久。”
但不論其影響力如何持久,任何宗教都會逐漸流於形式化,從而原本自覺的精神追求就會慢慢變成空洞的道德說教。於是,比托克維爾稍晚一些的哲學家尼采就應時而出來棒喝眾生了。在尼采的諸多語錄之中,大概“上帝死了”是最廣為人知的。很多人把尼采看作是虛無主義哲學家,其實尼采隻是道德上的虛無主義,而並不是存在上的虛無主義。從追求個人自由的意義上說,他的哲學比美國早期的清教徒走得更遠。這就使得他的哲學,包括深受他影響的存在主義哲學,對美國的社會文化產生了某種解構的作用。
一方麵,美國的民主,歸根結底源於上帝麵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所以,尼采這等哲學狂人在大街上大聲吆喝“上帝死了”,萬一誤導了不明真相的美國群眾,那美國的民主又將置於何地?但另一方麵,上帝是自由的源泉和象征,所以祂不可能以道德的名義向祂的創造品收取自由稅。這樣說來,尼采又是在幫著上帝清理宗教沉澱的雜質,以此來淨化信仰。這裏麵其實包含了一個很多人都不明白的秘密:國民的信仰越純潔,其社會就越民主,因為他們配得上那麽多的自由。
但有一點大概是尼采沒有想到。幫上帝做事,嚴格說那屬於密宗,而密宗本應該是秘密修行的。如果非要讓密宗盛行於世,那必定貽害社會。所以,“上帝死了”這謠言所造成的社會文化解構,不可避免地將使以基督教信仰為基礎的美國產生走向集權的社會張力。戰後美國左派的日益猖獗,難道與此沒有關係嗎?左派直覺地知道,一定要破壞信仰的純潔性,這樣他們才能剝奪人的自由,從而成為專製者。
但即使這樣,信仰純潔性更高的美國民主為其百姓所提供的自由也比英國民主多。在美國,三權分立相互製衡,而淩駕於它們之上的是合眾國憲法,所以其行政權力所受的限製比英國多。而在英國,國王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負責立法的下院不僅要負責產生首相,而且首相還負責提名作為司法機構首長的上院議長,因此,下院的立法權實際上高於行政權和司法權。所以,在很大程度上,英國的政治包含著依靠權威治國的邏輯。
這當然跟英國人的信仰有關係。信仰不等於宗教,有時候甚至相反,即宗教形式上的東西越多,信仰的純潔性反而就越低。從對清教徒的迫害異己開始算起,不到一百年,英國的國教就分崩離析,各種新教派紛紛創立。不管怎麽折騰,英國在宗教的純潔性上始終就比不上美國。所以,英國人在上帝之下,還需要有個女王來統治他們。
“上帝死了”對美國的民主起到了某種解構的作用,那麽,“女王死了”對英國的民主會起到什麽作用?其實已經沒什麽太大的作用了——上帝都死了,女王死不死又有什麽了大不起的?不過是換個君主罷了。雖然越來越多的英國人認為,如果沒有王室英國會更好,但多數人仍然認為英國的社會需要一個王室。那英國人民就隻好接著向國王陛下鞠躬吧。當然這未必就不好,還是要看國民信仰的純潔性。
信仰的純潔性,最終決定了國民該擁有多少的民主和自由。
反宗教,還是撐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