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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牛二”的結局

(2022-09-12 08:42:57) 下一個

 

牛二是何許人?

牛二大名鼎鼎,不是有什麽過人之處,就是街頭一混混。按水滸原文的說法,這人是“京師有名的破落戶潑皮,叫做沒毛大蟲牛二,專在街上撒潑、行凶、撞鬧,連為幾頭官司,開封府也治他不下,以此滿城人見那廝來都躲了”。牛二是因為死在名人楊誌的刀口上而“一舉成名”。

故事的情節就不說了。結局就是牛二撒潑被楊誌誤殺。楊誌也鋃鐺入獄。

美國的“牛二”會是什麽結局?

近來在喬治亞州發生的一個“牛二”的故事確讓人忍俊不禁。

在喬治亞的一個城市的麥當勞店裏,那天來了一位客人安東尼和他的女朋友。

安東尼要了一份漢堡包,當然,漢堡包離不開薯條。在麥當勞店為安東尼準備麥當勞的期間,安東尼和女朋友卿卿我我,過於專注美女的容顏。結果沒有聽到店員喊出:“250號,你的食物已經好了”。由於沒有人有回應,店員便把食物放在櫃台上。

過了十來分鍾,安東尼突然意識到食物應該好了,於是結束調情,來到櫃台前拿到了自己購買的漢堡。。。。。

沒想到一分鍾不到,安東尼氣衝衝的又來到櫃台前抱怨說:薯條不熱,

“我嚐了嚐這薯條,它們是溫的,不夠熱,” ("I tried the fries, they were lukewarm, but they weren't hot。")

對於這種抱怨,店主人自然會是覺得很不可思議。因為薯條一般都是現炸的。麥當勞已經有經營多年的曆史,也有著自己的一套完整的操作程序。很顯然,店主對這種投訴覺得有點“雞蛋裏挑骨頭。”兩人一來二去,口角發生了。安東尼開始了美國版“牛二”的運行模式,先是辱罵店主,隨後開始摔摔打打。不過,美國“牛二”畢竟是美國“牛二”,他還想到了運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於是,安東尼自己“親自”撥打了911。

警察叔叔對安東尼的投訴還是很重視的,不一會兒,兩輛警車就來到了麥當勞。

安東尼看到警察叔叔,馬上來了個惡人先告狀,把麥當勞店數落了一番。

當然,警察叔叔肯定不會聽信一麵之詞。於是,警察又去詢問了店主,對事情進行進一步的了解。店主說“牛二”抱怨後,我們決定給他返回費用,他就開始發飆,罵人,把飲料扔到我的身上。說到這裏,店主還向警察透漏說,“這個人是在緩刑期間。 我看到他的腳上帶著電子腳銬(ankle bracelet)

警察聽了店主介紹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已經對案情心知肚明:這明擺著就是美國“牛二”在搗亂。

所以,警察接受了店主的要求,準備對安東尼發出非法侵入警告(criminal trespass warning)。

按照法律程序,警察叔叔要求安東尼提供駕照以便核對和登記相應的信息。

安東尼這時候開始支支吾吾,很不情願。說自己沒有證件。

在詢問了安東尼的姓名後,警察把信息放到自己的警車中的電腦中查詢。令警察大吃一驚的是,電腦竟然發出了報警的提示:

小心:男性,24歲,暴力,持有武器,危險分子,是通緝犯(Caution: violence, armed and dangerous. License suspended, wanted)

盡管麵臨這樣的凶險局麵,不得不佩服警察叔叔的淡定。他依然沉著冷靜,不動聲色的呼叫了支援,並輕聲的問道:你什麽時間可以到達?(What is your ETA?)

在預計支援快要到達的時候,警察走出警車,對安東尼說:好了,店主會返回欠你的費用,但是他也要求你不許以後再到他的店來。所以我要給你發一個禁止令。如果以後你再來這個店,你就會有麻煩。

就在這時,支援警車也來到現場。

安東尼看到這個陣勢,心理開始發毛。小心翼翼的問:你不會逮捕我吧?

警察說:不會的。你就在這個表格上簽字。然後對站在車對麵的安東尼說,過來簽個字吧。

安東尼站在警車對麵,猶猶豫豫的說:我就在這麵簽字吧。話音未落,心中有鬼的安東尼突然拔腿就跑。。。。。

後來的結局可想而知了。

安東尼再次鋃鐺入獄。

原來,安東尼被指控於 2018 年在Johns Creek謀殺了一名女子,後來在一輛燃燒的汽車內發現該女子的屍體。警方正在尋找三名與該女子的謀殺案有關的人。嫌犯之一的安東尼後來在威斯康星州被美國法警抓獲。安東尼在再次被捕前處於保釋狀態,但因未能依照法律規定按時出庭而再次被警方通緝。

安東尼進監獄是罪有應得。估計他再也不會逃脫法律的製裁。這個案子暫且放到一邊不再囉嗦了。

我想說的是美國人如何對付美國“牛二”。

按照限製令的規定,一旦發出了限製令,被限製的一方,比如“牛二”之流,具體地講,必須遠離限製令的要求者100碼(大約90米)以外,不能靠近要求者的房子、車子、工作場所。否則,被限製的一方就視為違反了禁止令。違反禁止令會怎樣呢?很簡單,違反禁止令本身就是一種罪行。違反者會被逮捕,會被起訴,可能會麵臨一筆幾千刀的罰款,也可能要坐幾個月的牢。因此,違反禁止令可不是說著玩的事情。

古今中外,“牛二”們到處都是。對付“牛二”的方法很多。楊誌的方法已經不合時宜,不僅違法,而且對社會危害極大。目前,從限製令執行的效果來看,限製令應該是符合曆史潮流,相對容易操作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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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
評論
dong140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分享好故事
山地羊0822 回複 悄悄話 無論多大號的牛二,在國家機器麵前都不堪一擊。即使有無數的牛二走上街頭,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Timberwolf 回複 悄悄話 碰上了Rodney King或George Floyd這樣的超大號牛二,別說限製令,電警棍都不管用。最後是一個牛二倒下去千萬個牛二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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