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歧視了嗎?
既然要談歧視,必須先明白這個詞的定義。最簡單的中文定義就是「輕視,以不公平的態度相待。」。牛津字典就囉嗦了一點:
[intransitive, transitive] to recognize that there is a difference between people or things; to show a difference between people or things [2]
看來牛津對歧視的意義包含的比較廣泛。隻要你心裏這麽想,雖然沒有做出任何的表示,就算歧視了。我個人比較傾向於,隨便你怎麽想,隻要沒有對我做出任何舉動,就還不算歧視。
比如說,如果看倌您,心裏想著碼農這個不學無術的傻大媽,憑什麽在這裏談歧視。我不會覺得被歧視了,因為您啥也沒做。如果您在留言板裏這麽寫了,是不是就構成對一個「傻大媽」的性別歧視?那也不一定,看我的心情。如果我正好也覺得自己確實犯傻,我會舉手讚成,您說得對。萬一我心情不好呢?
所以歧視,是不是看那個「被」歧視的人怎麽想。也許我這麽說,會被建議別叫碼農了,幹脆改名叫阿Q。
但是很多時候,一個「歧視」事件的走向,決定於當事人在那個當下是怎麽想的。
很多年前在某一家科技公司,我是分公司裏唯一的女性工程師。沒事的時候喜歡找另外一個女同事聊天,她是我們的前台接待員,是非常好的八卦資源。有一次她跟我抱怨,某個資深工程師(白男)眼高於頂,瞧不起前台接待員,從來不和她打招呼。我覺得奇怪,因為我和那位男同事做同一個項目,覺得他人挺好的呀。後來仔細觀察,發現他不是眼高於頂,他是個害羞的宅男!
我的八卦夥伴,是不是自己歧視自己了?
我還是研究生的時候就搬進這個社區,也是社區裏唯一的有色人種。我家對麵有一戶老爺爺和老奶奶。他們是第一個在這個社區蓋房子的資深居民,他們的孩子在這兒出生,已經都成家立業了。我搬進來,他們過來送花送餅幹,一來二去的,他們把我當成撿來的孩子,經常叮嚀我出門要小心,哪可以去哪不能去。
我爸第一次來美國看我,我白天出門上班去了,我爸就一個人在社區裏頭晃啊晃的。有一天我下班不久,我爸也從外頭晃回來了。正巧被對門的老爺爺看見了,他跟著我爸的後腳就過來敲門了。才開門,他緊張的問我一切都好嗎?我有點懵,回答「很好啊,怎麽了?」。他說:「我看到一個不認識的亞洲男人進你家,實在放心不下,就過來看看。」。
平常室友和我的男性朋友進進出出的,也不見老爺爺擔心。一個從來沒見過的亞洲男人,卻讓老爺爺特地來敲門。老爺爺是種族歧視嗎?我從來沒有這麽認為,因為我知道他真心關心我。
也許你會說我天真了,也許吧。老爺爺的舉動讓我爸傷了自尊,但是後來想到他的女兒一個人在這麽遠的地方,有人這麽關心她,他還挺開心的。
來美國是我自己選的,住得越久看到的問題也更多。有時候在路上也會被前麵一輛車上的貼紙(Go back to where you came from)惹怒了。日常生活中,職場上,雖然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各式各樣的歧視見到的也不少,性別歧視、年齡歧視、性取向歧視,還有階級歧視,隻要上了心總能看得到。
因為我們是黃種人,表麵上的差異已經這麽明顯了,更別提語言文化。當我們遇到各種「歧視」的時候,會不會自然而然地就把所有的不平等對待,都歸咎於種族?不會去深究隱藏的原因。也許,他真的不是好人。也許,他的教養不夠,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麽。也許,他那一天心情不好,你撞到槍口上了。或者,隻是一個誤會呢?
我絕對不是要姑息有種族歧視的人,更不能容忍有各種歧視的人。隻是,有時候,是不是不需要把生活中碰到的任何不愉快,自動歸類為因為我是華人、亞洲人、黃種人,所以被歧視。由此更尖銳了彼此的對立關係。
往往,歧視和被歧視的人根本彼此不認識。憑什麽就瞧不起人呢?有些是刻板印象(stereotype)惹的禍。然而,有更多是政治操作的刻意渲染。
歧視的根源隻是種族不同嗎?美國就業保護法(Employment Protection Act)標明了公司不能因為種族、性別、宗教、年齡、膚色、國籍,和身體機能與健康而不予錄用。在這麽多類別裏,我看見了兩個字「弱勢」。
歧視不就是強欺弱嗎?
所謂強者,不是個人的強悍,而是他所屬族群的政經優勢。華人在美國社會已經漸漸取得了經濟的優勢,慢慢成為可以扶別人一把的那個「強者」。如果我們選擇了自掃門前雪,自求多福。那麽歧視將永遠存在,隻不過是施壓力和受壓榨的換了一批人。誰知道下一個浪潮拍上來,華人又會被衝到哪裏去?二戰時歐洲的猶太人和美國的日本人都殷鑒不遠。
種族歧視,僅僅是種族的個別問題嗎?
也許,種族不是問題,歧視隻是病征。
人的不平等,資源的分配不公平,才是需要解決的病源。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禮運大同篇】
「大同」,是不是成年人的童話故事?你說呢?
(圖片來源 Adobe Express by 碼農)
(圖片來源 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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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語辭典簡編
[2]discriminate
書單都記下了,謝謝!
不知為何?讀此篇時想到萊辛的小說The Grass is singing 。
上次你問我書單,你讀過《巨流河》嗎?這本一定推薦,齊邦媛先生是英文係出來的教授。“流亡學生”第一次打動了我。還有王鼎鈞那套回憶錄,四冊裏前三冊值得推薦,再精選,記得第二冊第三冊與流亡密切。行李重,第四冊不要帶了。有本陳雨航的《小鎮生活指南》,眷村生活,淡淡的故事,我讀過多年還喜歡書裏的範圍。比如吃的便當帶去學校的。
理解並讚同碼農的見解,很多人都或多或少會心有成見,我們不了解他/她經曆過什麽,因而不容易去改變他/她的刻板想法.但是進一步的講, 若是他/她因為自己的成見,無緣無故對我有了不友好的舉動, 做出反應也是我必然要做, 也應該做的.
than in China when we seek employment and benefits. Isn't it ironic to talk about this matter? It really doesn't matter how people think in their mind about races as much as the social norms. No one dares to openly call another person the N word or uses racial slang, it tells a lot about what is accepted and what is not in regard to race. What people think is not as harmful as action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private entities have set up many regulations and actions to discriminate against their own people and potential immigrants, so that no one would want to move over there. Job well done and the goal is reached. I shall never go over there to live and work, or to die.
梧桐兄總結得好,碼農這篇可以引起大家的深省!
嗯呢唄:))
也許,他真的不是好人。也許,他的教養不夠,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麽。也許,他那一天心情不好,你撞到槍口上了。或者,隻是一個誤會呢?——特別喜歡濃濃的這些“也許”。這不僅僅是替人著想,更是一個人勇於站在自己的對立麵、自我對話、自我說服的能力。
為一種現象多想幾個成因,就會拓寬我們的思路,從而不錯過那個能夠以“最利他理由”來取代“最利己理由”的機會。過一段回頭一看,虧得當初沒當回事,因為真的也不是啥大事兒,當時想多啦,嘿嘿:))
碼農有一點提醒得好,要提防政治操作。
在美國工作,加入一家新公司,最先接受的培訓就是關於歧視和性騷擾的培訓,的確同您所說的差不多。
就是以當事人的個人感覺為準,完全是主觀感覺,沒有客觀標準。
因為歧視產生的效果是感覺,而感覺並不限於行動的結果,口頭上的歧視難道不是歧視?或者文字的表達難道不是?任何可以表現出來的方式,如果讓人感到具有歧視的感覺,就是發生了歧視。
因此是否發生了歧視,完全看當事人的感覺,你覺得對方表現了歧視,就是歧視發生。
這個概念並沒有什麽模糊的地方,類似的,還有性騷擾,也是同樣的標準。
這就引出了政治正確的概念。
如果同樣的事情,在他人覺得表現歧視,但你作為當事人不認為是,隻能解釋為你不感到被歧視,但不能作為他人可以接受的標準。
耶倫見六個女人-女人就是漢奸
性別歧視!